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从31日起至下月4日,在中国北京举行第16轮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韩国方面由工业部通商交涉室室长权惠珍出席,中国方面由商务部国际司司长陈超担任首席代表。
双方将在此次谈判中重点讨论服务、投资及金融领域的市场开放方案,包括向对方开放的服务行业、外国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投资者保护规范等主要议题。
中韩FTA于2015年生效。当时双方同意优先完成商品领域的谈判,并就服务与投资领域进行后续自由化谈判。2018年3月后续谈判开始,至今已举行15轮正式谈判。
政府认为,若谈判达成协议,将有助于将两国经济关系从以商品贸易为主扩展到服务和投资领域。特别是希望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时适用的行业限制和股权要求,以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目前,中韩FTA服务领域采用列举开放行业的积极方式。在后续谈判中,预计将原则上开放所有领域,仅将需要限制的行业和措施列入保留清单的消极方式进行转变。
消极方式意味着,若新出现的服务未被单独列入保留对象,则视为已开放。这可能会影响数字和专业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
权惠珍表示:“在全球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加大的情况下,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协议将成为两国间扩大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基础,我们将努力达成对企业实质上有帮助的稳定谈判结果。”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