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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乱特别检察’新闻 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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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封锁指挥官金炫泰申请保释因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指挥进入国会而被判处12年监禁并法庭拘留的金炫泰前陆军特种战司令部707特种任务团长向上诉法院申请保释。 据法律界消息,金前团长的律师团队于2日向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2部(赵振九、金敏雅、李承哲法官)提交了保释申请书。 法院将于12日下午3时15分举行保释听证会。上诉审理的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保释是法院在缴纳保证金或限制居住等条件下释放被拘留被告的制度。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金前团长将以不拘留状态接受上诉审理。 金前团长因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后,带领部队出动并指挥进入和封锁国会而被起诉(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7-2部(吴昌燮、柳昌成、张成勋法官)于8月27日判处金前团长12年监禁。金前团长在不拘留状态下接受审判,但因担心其逃跑和毁灭证据而被法庭拘留,并在宣判当天提出上诉。 一审认定金前团长在国会现场直接指挥部队的封锁和进入,并打破国会大厦的窗户让部队进入。试图进入会议厅并指示切断电源的行为也被作为有罪判断的依据。 法院认为金前团长在意识到阻止议会通过解除戒严要求的目的下,仍然命令封锁国会和阻止出入。法院认为,仅仅因为遵循上级的命令而不知其命令明显违法,不能免除其责任。 与金前团长一同被起诉的李相贤前特战司第一空降特战旅长和金大宇前国军防谍司令部防谍调查团长分别被判处10年和5年监禁并法庭拘留。因参与占领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和计划逮捕工作人员的金奉圭前中央新闻团长和郑成旭前100余团2事业团长分别被判处7年监禁。 朴亨洙前国防部调查本部长和高东熙前情报司令部计划处长因未认定内乱故意而被判无罪。 因一审判决,被告方和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均提出上诉,案件已移交至首尔高等法院。
2026-10-08 20:36:00 -
五名前军指挥官因动用军队实施政变被判刑在12·3紧急戒严期间,五名前军指挥官因向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派遣军队而被一审判处实刑。法院认为他们违反了军队的政治中立义务,执行了内乱的重要任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21日对被控内乱重要任务罪的前国军防谍司令女仁亨判处18年监禁,对前陆军首都防卫司令李镇宇判处15年监禁。 与他们共同被起诉的前国军情报司令文相浩被判12年监禁,前陆军参谋总长朴安洙被判10年监禁,前陆军特种战司令郭钟根被判9年监禁。 法院认定他们的内乱重要任务罪名全部成立。职权滥用和妨碍行使权利的指控大部分也被判定为有罪。 法院表示:“在任何情况下,妨碍宪法机关的权能行使都是不可容忍的”,并指出:“内乱罪是危害国家存亡,直接侵犯民主基本秩序的严重犯罪。” 同时,法院批评道:“被告人在指挥和监督军队的地位上,背弃了政治中立性,为特定势力的政治利益使用了军事力量。” 被判刑最重的女前司令被认定与前总统尹锡悦、前国防部长金勇贤事先密谋戒严,并准备逮捕政治人物和控制选举委员会。 法院将女前司令的备忘录视为事先密谋的核心证据,备忘录中写有关于政治人物联合逮捕组和不正当选举专门调查组的运营方案。在戒严宣布后,她组织了“反国家势力联合逮捕组”,试图逮捕当时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等十余名政治人物,并向选举委员会派遣防谍部队。 在宪法法院对尹前总统的弹劾审判和军事法庭审判中,关于向选举委员会派遣军队的作证也被判定为有罪。 李前司令被认定指示防卫司令部部队出动国会,并试图将国会议员驱逐。法院认为,尹前总统在要求解除紧急戒严的提案表决前指示:“四个人抬一个人进会场”,并要求“将议员驱逐”,李前司令将此传达给部队成员。 李前司令辩称要驱逐的对象并非国会议员,而是恐怖势力,但法院未接受其辩护,认为部队成员的证言等证据不成立。 朴前总长作为戒严司令,被认定发布了违宪和违法的第1号命令,并指示警方封锁国会。法院认为朴前总长至少在意识上认识到其目的是使国会的权能行使变得不可能。 不过,法院认为朴前总长指示特战司和防卫司部队出动国会的职权滥用指控无罪,理由是他并不知道部队出动国会的事实,或是在出动后才被告知。 文前司令因参与戒严密谋和向选举委员会派遣情报部队而被判有罪,郭前司令因向国会、共同民主党总部和选举委员会科天厅派遣特战部队而被判有罪。 法院取消了李前司令、朴前总长和郭前司令的保释,重新拘留他们。女前司令和文前司令则因其他案件已被拘留。 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在宣判后表示:“承认曾在军指挥部的被告与尹前总统、金前部长等长期密谋以紧急戒严为手段进行内乱的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他还表示:“被告的刑期未达到预期,令人遗憾”,并称将审查判决书后决定是否上诉及上诉范围。 此前,特别检察官对女前司令和李前司令分别请求判处30年监禁,对朴前总长请求判处25年监禁,对郭前司令和文前司令请求判处20年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02:52:00 -
综合特别检察官起诉案件正式启动…审判将于下月开始经过调查,进入公诉维持阶段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的起诉案件将于下月开始。 29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3部(崔永角、张成镇、郑秀英法官)将于下月30日上午召开针对前检察总长心宇正和前大检察厅计划局局长全武坤的首次公判准备会议,二人因涉嫌内乱重要任务而被起诉。 公判准备会议是在正式审理前,整理被告与特别检察官一方的立场,并讨论未来辩论计划的程序,因此被告没有出席的义务。 心前总长因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接受前法务部长朴成宰的指示,考虑向戒严司令部派遣检察官而被指控参与内乱。 全前局长则被指控与心前总长共谋,指示大检察厅基调部的检察官审查对戒严令违反者的调查和审判的管辖及程序,并生成“紧急戒严下的审判管辖”文件。 同日,刑事合议38-2部(郑秀英、崔永角、张成镇)也将召开针对前国情院长赵太庸、前第一副局长洪章元、前第二副局长黄元镇、前计划协调室长金南宇等人内乱重要任务的首次公判准备会议。 赵前院长因在紧急戒严期间召开政务职务会议,指示国情院组织全面执行戒严,并向美国情报合作机构解释戒严正当化信息而被起诉。 洪前副局长因建立与戒严相关的反间谍机构和警察厅的联系点,并指示向警察厅情况室派遣人员而被起诉。 与故(已故)蔡海兵死亡事件相关,被起诉的前庆北警察厅干部及总统府幕僚等4人的首次公判也定于下月进行。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2部(柳京镇法官)将于9月10日召开针对前庆北警察厅长崔周元、前庆北警察厅调查部部长卢圭浩及因公务泄密被起诉的前总统府公职纪律秘书李时元和前国家安全室国防秘书林基勋的首次公判准备会议。 崔前厅长和卢前部长被指控在知道蔡海兵死亡事件记录已合法移交至庆北警察厅,并且将其返还给国防部检察团是违法和不当的情况下,仍将记录移交给国防部检察团。 李前秘书被指控在庆北警察厅于2023年9月7日对海军陆战队第一师进行搜查前,向国家调查本部相关人员泄露了搜查计划,而林前秘书则因将此信息再次泄露给国防部相关人员而被起诉。 特别检察官起诉的案件预计将在10月继续。曾在紧急戒严期间指示下属“不要越过西江大桥”的前首都防卫司令部第一警备团长调性元的审判将于10月开始。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1部(张成镇、郑秀英、崔永角)将于10月2日召开针对调前团长的首次公判准备会议。 此前,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曾认为调前团长因停止向国会移动的部队而有助于戒严的早期结束,因此未立案,但综合特别检察则认为调前团长仅因遵循前首都防卫司令李镇宇的最初指示“拉下国会议员”就足以成立内乱罪,因此将其起诉。 此外,综合特别检察于23日结束调查,将58人,包括前总统尹锡悦和金建希,移交至法院。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30 03:00:20 -
46起未结案件移交国数本…公诉维持成考验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经过180天的调查,取得了起诉58人的成果,但评价却褒贬不一。在总统官邸迁移疑云中,从权力中心到掩盖审计的犯罪结构得以厘清,而与内乱及调查掩盖相关的核心案件则仍未完成。 特别检察官于24日表示,调查期间共接收152起案件,处理了126起。特别检察官对7人进行了逮捕起诉,包括1家法人在内的51人被不逮捕起诉。未能完成的46起案件及150名嫌疑人已移交给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 由晋乙钟特别检察官负责的官邸迁移疑云成果最为显著。特别检察官认为,金建希女士向无资质公司21克拉提出官邸工程建议,并要求国民力量议员尹汉洪进行公司选择。因此,二人及前总统室管理秘书长金吴镇等共犯被起诉。 金女士的要求导致工程费用从原预算的1.4亿韩元增加至4.1亿韩元,且确认总统室指示行政安全部非法挪用预算的情况。由此,前秘书长金大基和前总务秘书长尹在顺被逮捕起诉。通过21克拉提供的迪奥服装及审计委员尤炳浩的审计掩盖疑云,揭示了从公司选择到预算挪用、贿赂、审计掩盖的结构。 然而,尽管特别检察法修订将调查期限延长至180天,仍未能结案的有“罗相元笔记”和首尔·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统一教远征赌博调查掩盖疑云等。 在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的笔记中,确认了利用爆炸物和毒物进行主要人物暗杀的构想及准备囚禁设施的情况。特别检察官对延坪岛和五音里一带设施进行了现场验证,但由于核心嫌疑人拒绝作证及时间不足,案件已移交给国数本。 首尔·阳平高速公路疑云方面,尽管对前国土交通部部长原熙龙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11次搜查,仍未能确认上层是否介入。统一教事件也经过12次搜查和相关人员调查,但未能厘清警方高层是否介入。 总统室对水原地检大北送款调查介入的疑云被以公诉权不存在处理。特别检察官表示捕捉到了总统室的介入迹象,但法院认为不属于特别检察官调查对象,因而两次驳回了搜查令,未能对主要嫌疑人进行调查。 接连被驳回的逮捕令也成为负担。对前联合参谋本部议长金明洙和前地面作战司令官姜浩弼等的逮捕令因嫌疑不明或法律争议的理由被驳回。特别检察官将这些人不逮捕起诉,面临在本案审判中证明嫌疑的任务。 关于行使起诉权的法律扭曲罪举报争议也浮出水面。前首尔市议员李钟培对适用于国民力量议员那庆元、金基贤、尹相贤、权永镇的特殊公职执行妨碍罪表示难以成立,已向大检察厅举报权特别检察官。国民力量则将对这四名议员的起诉定性为“政治性、针对性起诉”,并表示将进行举报。 在对军刑法中叛乱嫌疑以公诉权不存在处理的过程中,内部出现了分歧。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认为,违宪的军队指挥权行使无效,因此叛乱罪可以成立,但金正敏特别检察官则表示根据现有判例不成立。特别检察官认为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已对相同事实进行了起诉,因此得出没有单独公诉权的结论。 在调查结束前获得的“戒严军指挥网绕行”资料是否得到充分审查也留下疑问。据《亚洲经济》报道,举报人金贤锡于22日在特别检察官处接受了约4小时的视频录制调查并撰写了笔录,陈述了正规指挥体系的脱离及叛乱罪适用的可能性,并提交了戒严军移动的资料。 然而,负责该案件的金特别检察官表示“未收到相关报告”。在叛乱嫌疑以公诉权不存在结束的情况下,笔录审查结果及资料是否已传达给国数本和国防部也未得到说明。 公诉维持的人力构成尚未完成。特别检察官在结果发布当天进行了律师面试,并预计派遣检察官的名额也难以填满。由于与原调查团队不同的人力可能负责审判,因此记录移交和公诉维持的连续性仍然是一个课题。 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表示:“对特别检察官的初步评估由法院进行,最终由国民和历史进行评判。”在官邸迁移疑云中厘清了犯罪结构,但在其他案件中留下了未完成的调查和法律争议。58人的起诉最终结果将在法庭上揭晓。
2026-08-25 01:36:00 -
反对意见增多,尹锡悦反乱罪不予起诉引发关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正在考虑对尹锡悦前总统等人因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军刑法反乱罪不予起诉,法律界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有人指出,如果戒严军脱离或削弱了正常的军队指挥统帅体系,则应视为与内乱罪不同的法律利益侵害。 根据18日法律界的消息,综合特检正在调查尹前总统等人的反乱嫌疑,但最终倾向于不予起诉。由于内乱嫌疑与保护法益重叠,加之根据现有大法院判例,反乱罪的成立也较为困难,因此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早前,调查紧急戒严相关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也维持了反乱罪难以单独适用的立场。紧急戒严是由军队最高统帅尹前总统主导的事件,指挥控制网络的绕行等具体实施行为也被认为属于内乱首领和重要任务的相关嫌疑。 "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成立与罪数关系" 相关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97年4月17日宣判的96度3376判决。大法院认为,军刑法上的反乱是指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反抗国权的行为,并认为“国权”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 然而,在5·18过程中,部分在当时总统的批准下进行的兵力部署和移动行为并不成立反乱罪。因为军队最高统帅批准的兵力移动不能被视为对统帅权的反抗。 另一方面,也有解读认为可以基于同一判决将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视为不同。刑法第87条规定,因国宪混乱目的而引发的暴动行为应被视为内乱罪。此外,第91条第2号规定,强迫推翻根据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或使其权能无法行使的行为被视为国宪混乱。 96度3376判决指出,反乱罪的“国权”也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因此,有人认为可以将对宪法机关权能的侵害和正常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脱离与削弱进行单独评估。 律师金京浩(法律事务所好人)指出,96度3376判决认为反乱不仅是对军队指挥权的反抗,也是对国家机关的反抗。他强调:“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对国家机关的反抗可能与内乱罪重叠,但对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反抗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利益侵害。 金律师认为,即使在武装兵力进入国会等情况下,两个罪的保护法益重叠,也不应直接作为不予起诉反乱罪的依据。由于尹前总统等人的内乱案件正在上诉审理,因此应通过变更起诉书将反乱嫌疑纳入审判对象,然后由法院判断两个罪的成立与罪数关系。 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法律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12·3紧急戒严也是一个争议点。 军刑法专家变更式律师(法律事务所一路)对《亚洲经济》表示:“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权,而是‘受到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国权’。”并指出:“以内乱为目的的违宪指示不能被视为统帅权的正当行使。” 变律师分析称:“内乱罪是‘使国家机关权能的行使无法进行(宪法秩序)’,而反乱罪是‘保护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建立及军内部秩序(军事国权)’。” 他还表示:“绕过或使作战指挥线路瘫痪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军队统帅体系的侵犯,如果尹前总统的概括性指示与下属指挥官们独立地阻断或绕过正常指挥体系的行为存在,那么至少应成立反乱重要任务罪。” "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何时确认命令即可证明" 为厘清这一法律原则的事实关系,特检等机构收到了相关线索。参与军队通信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的金贤锡提交了部分戒严军在某些指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证据材料。 金先生的法律代理人柳在律(法律事务所中心)表示:“我们提供了能够明确显示12月3日戒严军在某些命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军事资料。”并主张:“在相关事实关系确认之前,反乱罪不予起诉的方针应予以重新考虑。” 他进一步指出:“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并引发反乱的行为属于反乱罪。”并表示:“如果通过金先生提交的资料确认了哪些军人在何时下达了命令,那么反乱罪是可以被证明的。” 还有人指出,总统指示戒严和兵力投入与是否指示或批准关闭指挥控制设备、绕过正常指挥网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特定的军队指挥线路独立做出决定,那么是否可以直接适用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认可、默许”法律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军组织法第9条第2项规定,联合参谋本部主席应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对以战斗为主要任务的各军作战部队进行指挥和监督。首都防卫司令部和陆军特种战司令部也在相关法律条款中被纳入作战指挥的对象。在紧急戒严期间,这些部队是否经过以联合参谋本部主席为中心的正常指挥体系,或是通过独立指挥线路进行行动,直接关系到反乱罪的判断。 柳律师强调:“在12·3戒严期间,总统的军队统帅权行使超出了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并认为:“因此,相关的兵力部署和移动也属于扭曲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行为,应视为反乱罪。”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66年4月21日宣判的66度152判决也被提及为相关法律原则。大法院在一起动用兵力推翻政府的反乱预谋案件中,认为反乱罪与当时国家安全法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保护法益不同。虽然该判决并未直接处理内乱与反乱的关系,但却是一个在同一行为中涉及不同犯罪保护法益的案例。 因此,法律界指出,综合特检在对反乱罪做出处理之前,必须首先厘清戒严军的指挥体系是否脱离。兵力指挥控制设备的未使用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独立指示,以及正常指挥体系是否被实际排除,都是判断反乱罪成立与否的关键问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10 -
因阻碍尹锡悦前总统逮捕而起诉的国民力量四名议员,权昌永特别检察官遭控法律扭曲因阻碍尹锡悦前总统逮捕而起诉的国民力量四名议员,权昌永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遭控法律扭曲。此前,负责同一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未承认该指控并予以驳回,而综合特别检察则作出了不同的判断,围绕起诉的适当性引发争议。 18日,法律界消息称,前首尔市议员李钟培当天上午通过国民信访向大检察厅举报权特检涉嫌法律扭曲罪。 综合特别检察于14日对罗卿元、金基贤、尹相铉、权永镇四名国民力量议员以特公职执行妨碍罪进行不拘留起诉。他们被指控于去年1月15日在首尔龙山区总统官邸前,与尹前总统的支持者一起阻碍公职犯罪调查处和警方的逮捕令执行。 综合特别检察认为,他们不仅仅是表达反对逮捕的意愿,而是与现场的众多人形成了人墙,实质性地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 对此,参与逮捕令执行的公职人员的证言、约94GB的证据视频、视频中确认的口头威胁录音以及相关法律理论和有罪判决书等被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起诉。 然而,之前负责调查该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则得出了不同的结论。经过对证据材料的分析,未发现议员们对调查人员实施暴力或口头威胁的情况,因此认为指控无法成立,决定驳回案件。 李钟培对此表示,综合特别检察在特公职执行妨碍罪的要件未满足的情况下起诉议员,认为这是不当的。他指出:“根据判例,公职执行妨碍罪中的威胁是指以使对方产生恐惧感为目的的恶行,仅凭特检团队所称的‘口头威胁’不足以构成公职执行妨碍罪中的威胁。” 他进一步表示,特检仅凭简单的口头威胁适用特公职执行妨碍罪,显然是在明知适用条件未满足的情况下故意影响调查结果,构成刑法第123条之2的法律扭曲罪。 李钟培还主张,议员们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0条的正当行为。他指出,由于关于尹前总统逮捕令的管辖权等合法性存在争议,国会议员对同党总统逮捕令的抗议是合法行为。 他表示:“国会议员通过集体行动向公众传达信息是非常普遍的活动。”并指出,学界和专家对逮捕令的合法性表示担忧,而负责调查此案的赵恩锡特别检察团队也未确认有调查人员遭受暴力或口头威胁,因此驳回了案件。 他强调:“在指控未成立的情况下起诉四名宪法机构的国会议员,显然是非法起诉和对在野党的打压。”并呼吁对特检调查的最终负责人权特检进行调查。 国民力量在四名议员被起诉后也强烈反对。罗议员表示:“这是无论如何都要将在野党议员牵连进法庭,封堵反对派声音的政治打压。”并指出:“为了封堵在野党议员的声音,滥用司法权,随意拼凑法律的政治特检将受到法律扭曲罪的惩罚。” 国会院内代表郑点植在起诉时表示:“这是为了向延长基本90天的调查期限的政府和执政党示好的阿谀性起诉。”并批评道:“在长达180天的调查中空手而归的特检,因害怕被指责而采取‘先起诉再说’的无责任态度。”※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8 21:44:00 -
综合特别检察组首次传唤李振宇,确认利用紧急戒严目的针对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剩余疑点进行调查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传唤了李振宇前防卫司令官,他因涉嫌在陆军首都防卫司令部内创建反恐组织‘守护神任务组(TF)’并在戒严当天投入国会而受到调查。特别检察组计划确认李前司令官是否在合参控制之外建立了独立的兵力体系,并将其用于紧急戒严。 特别检察组于11日上午10时开始以职权滥用权利行使妨碍的嫌疑人身份对李前司令官进行调查。这是特别检察组首次因守护神TF的疑点传唤李前司令官。 当天上午9时44分,李前司令官出现在京畿道果川市的特别检察组办公室,面对记者关于“是否为戒严准备而策划了守护神TF”的提问,他表示“绝对不是”,并称“今天会认真回答”。对于是否命令前第一警备团团长赵成贤(大校)召集守护神TF的问题,他摇头走向调查室。 特别检察组正在调查李前司令官指示下于2024年2月成立的守护神TF的创建目的及编制、训练过程。守护神TF是以第二特任大队和第三特任大队为中心,结合军事警察、狙击小组、装甲车、爆炸物及化学防护队、无人机等多种力量,形成的反恐综合作战体系。 特别检察组关注的重点在于该组织的运作与常规反恐指挥支持体系不同。根据特别检察组掌握的反恐应对体系,若在国会等非军事设施发生恐怖事件,警方应指挥现场,军方在需要支援时需通过合参请求兵力。出动的军队也需在现场警方指挥官的控制下执行支援任务。 然而,特别检察组认为李前司令官不仅将合参指定的反恐特任部队第三特任大队与第二特任大队、军事警察等多种力量整合,构建了一个由防卫司令官直接指挥出动和作战的独立组织。 守护神TF的创建与运用并未正式向合参报告,合参也未能掌握该组织的具体实质,这是特别检察组的观点。部分报道指出,由于未经过正式文件的撰写或内部正式报告程序,守护神TF以所谓的‘影子组织’形式运作的疑虑也被提出。 特别检察组怀疑该组织的创建目的不仅限于简单的反恐应对。特别检察组副检察官金志美在3日的例行简报中提到:“李振宇前陆军防卫司令官组织的守护神TF被揭示为排除合参的非法12·3紧急戒严准备的一部分。” 特别检察组尤其将守护神TF在紧急戒严当天实际被召集并向国会方向移动的过程视为揭示创建目的的关键线索。 根据特别检察组与相关人员的证言,李前司令官在2024年12月3日下午9时48分左右致电赵前团长,指示“似乎有情况,请召集守护神TF,团长请回司令部”。 随后,李前司令官携带空包弹,并要求移除部队标识,同时收缴士兵的个人手机。赵前团长当时也被告知情况是‘合参突击训练’。 赵前团长方面因此声称,在戒严初期并未意识到这是实际的紧急戒严行动,认为这是因在合参战备状态检查中评估不佳而进行的后续训练。 情况在紧急戒严宣布后发生了变化。根据相关调查和尹锡悦前总统内乱首脑事件的一审判决,李前司令官于2024年12月4日凌晨0时43分向赵前团长下达了“将国会议员拖出来”的指示。 赵前团长向李前司令官表示单独执行任务困难,请求与当时的陆军特战司令官郭钟根协商。随后,李前司令官将指示内容更改为特战部队拖出国会议员后,防卫司令部的兵力负责开路。 特别检察组也在调查李前司令官的指示是如何实际传达给下属部队的。 赵前团长于同日凌晨1时04分与到达西江大桥北端的当时第一警备团第二特任大队第二地区队长尹德圭(少校)通话。特别检察组掌握到在此过程中,指示内容包括将枪支和弹药留在车辆中,携带镇压棒,并与先行进入现场的部队协商国会的进入方式,以及国会内部人员的拖出任务等。 在尹前团长的内乱首脑事件判决书中也提到,赵前团长向尹少校传达“枪支和空包弹留在车辆中,携带镇压棒,任务是将国会内部的人员拖出来”的内容。 然而,关于该通话的性质,特别检察组与赵前团长方面的判断存在分歧。 赵前团长方面反驳称,当时的发言并非具体的国会进入执行任务指示,而是对上级指示和现场情况的说明。赵前团长还声称在2024年凌晨1时20分左右再次指示尹少校返回北侧,阻止部队进入国会。 相对而言,特别检察组则关注该回军是在国会要求解除戒严的决议案通过后,特战部队开始从国会撤离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否是在实际执行任务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作出的措施。 最初,特别检察组也怀疑赵前团长可能从守护神TF的策划阶段就参与其中。特别检察组已调查赵前团长麾下部队是否通过各类安全训练为戒严期间的兵力投入做好了准备,并考虑追加职权滥用的嫌疑。 赵前团长在守护神TF相关调查中仅以参考人身份接受了调查。赵前团长方面主张守护神TF是为应对可能在首都首尔发生的多起恐怖事件而建立的综合作战体系,并且并未提供自己事先知晓戒严的证据。 此前,调查紧急戒严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也认为赵前团长对李前司令官的指示反应消极或拒绝了部分指示,最终未对其立案。综合特别检察组似乎将调查重点放在李前司令官创建守护神TF的目的及戒严当天的指示经过上,独立于赵前团长的刑事责任。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1 20:20:00 -
因举报紧急戒严疑云被调查,称遭遇‘泄露机密’指控在2023年12月3日的紧急戒严期间,举报军方存在不法行为的金贤锡因涉嫌泄露军事机密而受到调查。 根据20日《亚洲经济》的综合报道,金贤锡在紧急戒严期间向调查机构举报部分出动部队未使用卫星基础指挥控制系统(PRE·Positioning Report Equipment),今日上午因军事机密泄露等嫌疑在国家调查本部接受首次调查。此前,金贤锡于3日因相关嫌疑遭到搜查。 金贤锡在军中从事通信系统开发已有27年,他捕捉到在紧急戒严当天部分部队指挥通信设备未运作的迹象。通常情况下,为了全面掌握部队的行动,部队在出动和待命过程中会启动卫星PRE后执行任务,但他声称未使用该设备。 金贤锡在与《亚洲经济》的通话中表示:“卫星PRE未被使用是非常不寻常的。”他提到,“(在紧急戒严期间)上级通过命令提供了应携带的清单,但在这个过程中排除了合法的指挥控制设备。”在早前的《亚洲经济》报道中,前联合军指挥官、军团级指挥官以及前联合参谋本部的相关军方人士也与金贤锡的看法一致,认为这是“非常不寻常的”。 他认为,这一情况是揭示紧急戒严不法性的关键证据。因此,他向多位国会议员办公室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向进行相关调查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举报了该内容。然而,这些资料在去年12月内乱特别检察的调查期限结束后被移交给国家调查本部。 金贤锡声称,国家调查本部并未审查他的举报内容,反而以军事机密泄露的嫌疑对他进行调查。他认为,自己提出的公益问题却被转化为调查。他表示:“国家调查本部接收了包含部队信息的举报内容,似乎判断为泄露了军事机密。” 当天,金贤锡在出席国家调查本部后发表声明称:“即使有部分军事机密,我认为这是针对国家和人民的重大犯罪及破坏宪政秩序的证据,因此向国家机构举报。” 他还呼吁:“我认为我的举报是正当的,但却遭到搜查和作为嫌疑人的调查,这是不公正的。我对调查机构和政府表示深切的遗憾。” 金贤锡计划在当天向继续进行调查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参与连带会一起召开呼吁特别检察调查的记者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0 22:40:00 -
尹锡悦体制内高官因阻碍逮捕被判刑因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对尹锡悦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而被判刑的前警卫处高官们已被法庭判处实刑并依法拘留。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9日对朴钟俊前警卫处长和金成勋前副处长分别判处4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与他们一起被起诉的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被判2年6个月,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被判1年,缓刑2年。 法庭对被判实刑的朴前处长、金前副处长和李前总部长下达了“有逃跑的可能性”的法庭拘留命令。 他们被指控在去年1月公职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嫌疑进行调查时,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包括阻止进入官邸等行为。 法庭认为,他们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阻止逮捕令的执行,却仍然组织性地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因此对他们的所有指控均判定为有罪。 法庭指出:“合法的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执行并不能被视为对尹前总统人身的威胁”,并且“承认了他们通过设置路障和动员所属公职人员对逮捕令执行公职人员施加威胁的事实”。 在量刑方面,法庭指出:“被告利用警卫处的公职人员,按照尹前总统的非法指示阻碍了司法机关的合法逮捕令执行”,并强调这是“利用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指挥体系,长时间阻碍逮捕令执行的严重犯罪”。 法庭还表示:“他们组织性地阻碍了对尹前总统的叛乱犯罪调查和司法程序,破坏了国家法治的功能,并且造成了与公职人员的物理冲突的风险,罪行性质和可指责性都很大。” 特别是对朴前处长,法庭指出:“作为警卫处整个组织的指挥和监督者,他在职级上是最终责任人,即使有尹锡悦的指示也应该拒绝。” 金前副处长还因参与删除三名军区指挥官的密话机信息而受到指控,法庭当天对金前副处长违反总统警卫法的行为作出了有罪判决。法庭在考虑金前副处长的量刑时指出:“他指示调查机关无法看到(密话机信息),或者在阻碍逮捕令执行的过程中扮演了最积极和强硬的角色。” 不过,法庭对被判缓刑的金前部长在特公职执行阻碍罪上作出了有罪判决,但解释称在逮捕令执行阻碍的整体犯罪中,他并未与其他被告共谋,因此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此前,赵恩锡内乱特别检察组在结案公判中表示:“完全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法治和逮捕令原则”,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请求判处7年和6年有期徒刑,对李前总部长请求判处5年,对金前部长请求判处3年。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1:20:00 -
综合特别检察官申请逮捕前海洋警察厅长金钟旭与前协调官安成植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永特别检察官)针对海洋警察厅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中的参与疑虑,开始对前海洋警察厅长金钟旭和前协调官安成植的拘留申请。特别检察官认为,他们在戒严后动员海警组织并参与了事前准备。 特别检察官于1日表示,已对金钟旭和安成植提出内乱策划及滥用职权的逮捕令申请。 金钟旭等人涉嫌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后,召集全国指挥官召开视频会议,讨论派遣调查人员以应对联合调查本部的组建。报道称,当时考虑将22名海警调查人员派往联合调查本部,并讨论了为派出所办公楼提供武器的事宜。 特别检察官还掌握了安成植在干部会议后下达“戒严罪犯可能会增多,需清空拘留所并进行整备”的指示的情况。 安成植不仅在紧急戒严当天的应对中参与,还涉嫌参与事前准备。特别检察官认为,安成植自2023年起与国军防谍司令部交换机密文件,参与修改内部规定,以便海警人员能够自动编入戒严司联合调查本部。 防谍司的“戒严司编制计划”中包含了在戒严宣布时派遣海警人员至联合调查本部的内容。特别检察官认为,安成植在该计划的修订过程中与防谍司进行交流并推动相关工作。 特别检察官在4月对海警厅及其副厅长办公室进行了搜查,随后在上个月1日以嫌疑人身份传唤安成植,10日传唤金钟旭进行调查。 此前,负责相关疑虑调查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对安成植进行搜查和传唤调查后,认为证据不足而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然而,综合特别检察官在确认了戒严后召开的干部会议及事前准备的情况后,决定重新展开调查,并提出了此次逮捕令申请。 预计金钟旭和安成植的逮捕审查将在下周初进行。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2 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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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封锁指挥官金炫泰申请保释因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指挥进入国会而被判处12年监禁并法庭拘留的金炫泰前陆军特种战司令部707特种任务团长向上诉法院申请保释。 据法律界消息,金前团长的律师团队于2日向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2部(赵振九、金敏雅、李承哲法官)提交了保释申请书。 法院将于12日下午3时15分举行保释听证会。上诉审理的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保释是法院在缴纳保证金或限制居住等条件下释放被拘留被告的制度。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金前团长将以不拘留状态接受上诉审理。 金前团长因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后,带领部队出动并指挥进入和封锁国会而被起诉(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7-2部(吴昌燮、柳昌成、张成勋法官)于8月27日判处金前团长12年监禁。金前团长在不拘留状态下接受审判,但因担心其逃跑和毁灭证据而被法庭拘留,并在宣判当天提出上诉。 一审认定金前团长在国会现场直接指挥部队的封锁和进入,并打破国会大厦的窗户让部队进入。试图进入会议厅并指示切断电源的行为也被作为有罪判断的依据。 法院认为金前团长在意识到阻止议会通过解除戒严要求的目的下,仍然命令封锁国会和阻止出入。法院认为,仅仅因为遵循上级的命令而不知其命令明显违法,不能免除其责任。 与金前团长一同被起诉的李相贤前特战司第一空降特战旅长和金大宇前国军防谍司令部防谍调查团长分别被判处10年和5年监禁并法庭拘留。因参与占领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和计划逮捕工作人员的金奉圭前中央新闻团长和郑成旭前100余团2事业团长分别被判处7年监禁。 朴亨洙前国防部调查本部长和高东熙前情报司令部计划处长因未认定内乱故意而被判无罪。 因一审判决,被告方和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均提出上诉,案件已移交至首尔高等法院。
2026-10-08 20:36:00 -
五名前军指挥官因动用军队实施政变被判刑在12·3紧急戒严期间,五名前军指挥官因向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派遣军队而被一审判处实刑。法院认为他们违反了军队的政治中立义务,执行了内乱的重要任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21日对被控内乱重要任务罪的前国军防谍司令女仁亨判处18年监禁,对前陆军首都防卫司令李镇宇判处15年监禁。 与他们共同被起诉的前国军情报司令文相浩被判12年监禁,前陆军参谋总长朴安洙被判10年监禁,前陆军特种战司令郭钟根被判9年监禁。 法院认定他们的内乱重要任务罪名全部成立。职权滥用和妨碍行使权利的指控大部分也被判定为有罪。 法院表示:“在任何情况下,妨碍宪法机关的权能行使都是不可容忍的”,并指出:“内乱罪是危害国家存亡,直接侵犯民主基本秩序的严重犯罪。” 同时,法院批评道:“被告人在指挥和监督军队的地位上,背弃了政治中立性,为特定势力的政治利益使用了军事力量。” 被判刑最重的女前司令被认定与前总统尹锡悦、前国防部长金勇贤事先密谋戒严,并准备逮捕政治人物和控制选举委员会。 法院将女前司令的备忘录视为事先密谋的核心证据,备忘录中写有关于政治人物联合逮捕组和不正当选举专门调查组的运营方案。在戒严宣布后,她组织了“反国家势力联合逮捕组”,试图逮捕当时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等十余名政治人物,并向选举委员会派遣防谍部队。 在宪法法院对尹前总统的弹劾审判和军事法庭审判中,关于向选举委员会派遣军队的作证也被判定为有罪。 李前司令被认定指示防卫司令部部队出动国会,并试图将国会议员驱逐。法院认为,尹前总统在要求解除紧急戒严的提案表决前指示:“四个人抬一个人进会场”,并要求“将议员驱逐”,李前司令将此传达给部队成员。 李前司令辩称要驱逐的对象并非国会议员,而是恐怖势力,但法院未接受其辩护,认为部队成员的证言等证据不成立。 朴前总长作为戒严司令,被认定发布了违宪和违法的第1号命令,并指示警方封锁国会。法院认为朴前总长至少在意识上认识到其目的是使国会的权能行使变得不可能。 不过,法院认为朴前总长指示特战司和防卫司部队出动国会的职权滥用指控无罪,理由是他并不知道部队出动国会的事实,或是在出动后才被告知。 文前司令因参与戒严密谋和向选举委员会派遣情报部队而被判有罪,郭前司令因向国会、共同民主党总部和选举委员会科天厅派遣特战部队而被判有罪。 法院取消了李前司令、朴前总长和郭前司令的保释,重新拘留他们。女前司令和文前司令则因其他案件已被拘留。 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在宣判后表示:“承认曾在军指挥部的被告与尹前总统、金前部长等长期密谋以紧急戒严为手段进行内乱的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他还表示:“被告的刑期未达到预期,令人遗憾”,并称将审查判决书后决定是否上诉及上诉范围。 此前,特别检察官对女前司令和李前司令分别请求判处30年监禁,对朴前总长请求判处25年监禁,对郭前司令和文前司令请求判处20年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02:52:00 -
综合特别检察官起诉案件正式启动…审判将于下月开始经过调查,进入公诉维持阶段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的起诉案件将于下月开始。 29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3部(崔永角、张成镇、郑秀英法官)将于下月30日上午召开针对前检察总长心宇正和前大检察厅计划局局长全武坤的首次公判准备会议,二人因涉嫌内乱重要任务而被起诉。 公判准备会议是在正式审理前,整理被告与特别检察官一方的立场,并讨论未来辩论计划的程序,因此被告没有出席的义务。 心前总长因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接受前法务部长朴成宰的指示,考虑向戒严司令部派遣检察官而被指控参与内乱。 全前局长则被指控与心前总长共谋,指示大检察厅基调部的检察官审查对戒严令违反者的调查和审判的管辖及程序,并生成“紧急戒严下的审判管辖”文件。 同日,刑事合议38-2部(郑秀英、崔永角、张成镇)也将召开针对前国情院长赵太庸、前第一副局长洪章元、前第二副局长黄元镇、前计划协调室长金南宇等人内乱重要任务的首次公判准备会议。 赵前院长因在紧急戒严期间召开政务职务会议,指示国情院组织全面执行戒严,并向美国情报合作机构解释戒严正当化信息而被起诉。 洪前副局长因建立与戒严相关的反间谍机构和警察厅的联系点,并指示向警察厅情况室派遣人员而被起诉。 与故(已故)蔡海兵死亡事件相关,被起诉的前庆北警察厅干部及总统府幕僚等4人的首次公判也定于下月进行。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2部(柳京镇法官)将于9月10日召开针对前庆北警察厅长崔周元、前庆北警察厅调查部部长卢圭浩及因公务泄密被起诉的前总统府公职纪律秘书李时元和前国家安全室国防秘书林基勋的首次公判准备会议。 崔前厅长和卢前部长被指控在知道蔡海兵死亡事件记录已合法移交至庆北警察厅,并且将其返还给国防部检察团是违法和不当的情况下,仍将记录移交给国防部检察团。 李前秘书被指控在庆北警察厅于2023年9月7日对海军陆战队第一师进行搜查前,向国家调查本部相关人员泄露了搜查计划,而林前秘书则因将此信息再次泄露给国防部相关人员而被起诉。 特别检察官起诉的案件预计将在10月继续。曾在紧急戒严期间指示下属“不要越过西江大桥”的前首都防卫司令部第一警备团长调性元的审判将于10月开始。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1部(张成镇、郑秀英、崔永角)将于10月2日召开针对调前团长的首次公判准备会议。 此前,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曾认为调前团长因停止向国会移动的部队而有助于戒严的早期结束,因此未立案,但综合特别检察则认为调前团长仅因遵循前首都防卫司令李镇宇的最初指示“拉下国会议员”就足以成立内乱罪,因此将其起诉。 此外,综合特别检察于23日结束调查,将58人,包括前总统尹锡悦和金建希,移交至法院。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30 03:00:20 -
46起未结案件移交国数本…公诉维持成考验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经过180天的调查,取得了起诉58人的成果,但评价却褒贬不一。在总统官邸迁移疑云中,从权力中心到掩盖审计的犯罪结构得以厘清,而与内乱及调查掩盖相关的核心案件则仍未完成。 特别检察官于24日表示,调查期间共接收152起案件,处理了126起。特别检察官对7人进行了逮捕起诉,包括1家法人在内的51人被不逮捕起诉。未能完成的46起案件及150名嫌疑人已移交给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 由晋乙钟特别检察官负责的官邸迁移疑云成果最为显著。特别检察官认为,金建希女士向无资质公司21克拉提出官邸工程建议,并要求国民力量议员尹汉洪进行公司选择。因此,二人及前总统室管理秘书长金吴镇等共犯被起诉。 金女士的要求导致工程费用从原预算的1.4亿韩元增加至4.1亿韩元,且确认总统室指示行政安全部非法挪用预算的情况。由此,前秘书长金大基和前总务秘书长尹在顺被逮捕起诉。通过21克拉提供的迪奥服装及审计委员尤炳浩的审计掩盖疑云,揭示了从公司选择到预算挪用、贿赂、审计掩盖的结构。 然而,尽管特别检察法修订将调查期限延长至180天,仍未能结案的有“罗相元笔记”和首尔·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统一教远征赌博调查掩盖疑云等。 在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的笔记中,确认了利用爆炸物和毒物进行主要人物暗杀的构想及准备囚禁设施的情况。特别检察官对延坪岛和五音里一带设施进行了现场验证,但由于核心嫌疑人拒绝作证及时间不足,案件已移交给国数本。 首尔·阳平高速公路疑云方面,尽管对前国土交通部部长原熙龙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11次搜查,仍未能确认上层是否介入。统一教事件也经过12次搜查和相关人员调查,但未能厘清警方高层是否介入。 总统室对水原地检大北送款调查介入的疑云被以公诉权不存在处理。特别检察官表示捕捉到了总统室的介入迹象,但法院认为不属于特别检察官调查对象,因而两次驳回了搜查令,未能对主要嫌疑人进行调查。 接连被驳回的逮捕令也成为负担。对前联合参谋本部议长金明洙和前地面作战司令官姜浩弼等的逮捕令因嫌疑不明或法律争议的理由被驳回。特别检察官将这些人不逮捕起诉,面临在本案审判中证明嫌疑的任务。 关于行使起诉权的法律扭曲罪举报争议也浮出水面。前首尔市议员李钟培对适用于国民力量议员那庆元、金基贤、尹相贤、权永镇的特殊公职执行妨碍罪表示难以成立,已向大检察厅举报权特别检察官。国民力量则将对这四名议员的起诉定性为“政治性、针对性起诉”,并表示将进行举报。 在对军刑法中叛乱嫌疑以公诉权不存在处理的过程中,内部出现了分歧。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认为,违宪的军队指挥权行使无效,因此叛乱罪可以成立,但金正敏特别检察官则表示根据现有判例不成立。特别检察官认为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已对相同事实进行了起诉,因此得出没有单独公诉权的结论。 在调查结束前获得的“戒严军指挥网绕行”资料是否得到充分审查也留下疑问。据《亚洲经济》报道,举报人金贤锡于22日在特别检察官处接受了约4小时的视频录制调查并撰写了笔录,陈述了正规指挥体系的脱离及叛乱罪适用的可能性,并提交了戒严军移动的资料。 然而,负责该案件的金特别检察官表示“未收到相关报告”。在叛乱嫌疑以公诉权不存在结束的情况下,笔录审查结果及资料是否已传达给国数本和国防部也未得到说明。 公诉维持的人力构成尚未完成。特别检察官在结果发布当天进行了律师面试,并预计派遣检察官的名额也难以填满。由于与原调查团队不同的人力可能负责审判,因此记录移交和公诉维持的连续性仍然是一个课题。 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表示:“对特别检察官的初步评估由法院进行,最终由国民和历史进行评判。”在官邸迁移疑云中厘清了犯罪结构,但在其他案件中留下了未完成的调查和法律争议。58人的起诉最终结果将在法庭上揭晓。
2026-08-25 01:36:00 -
反对意见增多,尹锡悦反乱罪不予起诉引发关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正在考虑对尹锡悦前总统等人因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军刑法反乱罪不予起诉,法律界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有人指出,如果戒严军脱离或削弱了正常的军队指挥统帅体系,则应视为与内乱罪不同的法律利益侵害。 根据18日法律界的消息,综合特检正在调查尹前总统等人的反乱嫌疑,但最终倾向于不予起诉。由于内乱嫌疑与保护法益重叠,加之根据现有大法院判例,反乱罪的成立也较为困难,因此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早前,调查紧急戒严相关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也维持了反乱罪难以单独适用的立场。紧急戒严是由军队最高统帅尹前总统主导的事件,指挥控制网络的绕行等具体实施行为也被认为属于内乱首领和重要任务的相关嫌疑。 "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成立与罪数关系" 相关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97年4月17日宣判的96度3376判决。大法院认为,军刑法上的反乱是指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反抗国权的行为,并认为“国权”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 然而,在5·18过程中,部分在当时总统的批准下进行的兵力部署和移动行为并不成立反乱罪。因为军队最高统帅批准的兵力移动不能被视为对统帅权的反抗。 另一方面,也有解读认为可以基于同一判决将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视为不同。刑法第87条规定,因国宪混乱目的而引发的暴动行为应被视为内乱罪。此外,第91条第2号规定,强迫推翻根据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或使其权能无法行使的行为被视为国宪混乱。 96度3376判决指出,反乱罪的“国权”也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因此,有人认为可以将对宪法机关权能的侵害和正常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脱离与削弱进行单独评估。 律师金京浩(法律事务所好人)指出,96度3376判决认为反乱不仅是对军队指挥权的反抗,也是对国家机关的反抗。他强调:“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对国家机关的反抗可能与内乱罪重叠,但对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反抗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利益侵害。 金律师认为,即使在武装兵力进入国会等情况下,两个罪的保护法益重叠,也不应直接作为不予起诉反乱罪的依据。由于尹前总统等人的内乱案件正在上诉审理,因此应通过变更起诉书将反乱嫌疑纳入审判对象,然后由法院判断两个罪的成立与罪数关系。 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法律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12·3紧急戒严也是一个争议点。 军刑法专家变更式律师(法律事务所一路)对《亚洲经济》表示:“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权,而是‘受到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国权’。”并指出:“以内乱为目的的违宪指示不能被视为统帅权的正当行使。” 变律师分析称:“内乱罪是‘使国家机关权能的行使无法进行(宪法秩序)’,而反乱罪是‘保护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建立及军内部秩序(军事国权)’。” 他还表示:“绕过或使作战指挥线路瘫痪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军队统帅体系的侵犯,如果尹前总统的概括性指示与下属指挥官们独立地阻断或绕过正常指挥体系的行为存在,那么至少应成立反乱重要任务罪。” "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何时确认命令即可证明" 为厘清这一法律原则的事实关系,特检等机构收到了相关线索。参与军队通信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的金贤锡提交了部分戒严军在某些指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证据材料。 金先生的法律代理人柳在律(法律事务所中心)表示:“我们提供了能够明确显示12月3日戒严军在某些命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军事资料。”并主张:“在相关事实关系确认之前,反乱罪不予起诉的方针应予以重新考虑。” 他进一步指出:“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并引发反乱的行为属于反乱罪。”并表示:“如果通过金先生提交的资料确认了哪些军人在何时下达了命令,那么反乱罪是可以被证明的。” 还有人指出,总统指示戒严和兵力投入与是否指示或批准关闭指挥控制设备、绕过正常指挥网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特定的军队指挥线路独立做出决定,那么是否可以直接适用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认可、默许”法律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军组织法第9条第2项规定,联合参谋本部主席应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对以战斗为主要任务的各军作战部队进行指挥和监督。首都防卫司令部和陆军特种战司令部也在相关法律条款中被纳入作战指挥的对象。在紧急戒严期间,这些部队是否经过以联合参谋本部主席为中心的正常指挥体系,或是通过独立指挥线路进行行动,直接关系到反乱罪的判断。 柳律师强调:“在12·3戒严期间,总统的军队统帅权行使超出了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并认为:“因此,相关的兵力部署和移动也属于扭曲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行为,应视为反乱罪。”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66年4月21日宣判的66度152判决也被提及为相关法律原则。大法院在一起动用兵力推翻政府的反乱预谋案件中,认为反乱罪与当时国家安全法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保护法益不同。虽然该判决并未直接处理内乱与反乱的关系,但却是一个在同一行为中涉及不同犯罪保护法益的案例。 因此,法律界指出,综合特检在对反乱罪做出处理之前,必须首先厘清戒严军的指挥体系是否脱离。兵力指挥控制设备的未使用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独立指示,以及正常指挥体系是否被实际排除,都是判断反乱罪成立与否的关键问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10 -
因阻碍尹锡悦前总统逮捕而起诉的国民力量四名议员,权昌永特别检察官遭控法律扭曲因阻碍尹锡悦前总统逮捕而起诉的国民力量四名议员,权昌永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遭控法律扭曲。此前,负责同一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未承认该指控并予以驳回,而综合特别检察则作出了不同的判断,围绕起诉的适当性引发争议。 18日,法律界消息称,前首尔市议员李钟培当天上午通过国民信访向大检察厅举报权特检涉嫌法律扭曲罪。 综合特别检察于14日对罗卿元、金基贤、尹相铉、权永镇四名国民力量议员以特公职执行妨碍罪进行不拘留起诉。他们被指控于去年1月15日在首尔龙山区总统官邸前,与尹前总统的支持者一起阻碍公职犯罪调查处和警方的逮捕令执行。 综合特别检察认为,他们不仅仅是表达反对逮捕的意愿,而是与现场的众多人形成了人墙,实质性地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 对此,参与逮捕令执行的公职人员的证言、约94GB的证据视频、视频中确认的口头威胁录音以及相关法律理论和有罪判决书等被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起诉。 然而,之前负责调查该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则得出了不同的结论。经过对证据材料的分析,未发现议员们对调查人员实施暴力或口头威胁的情况,因此认为指控无法成立,决定驳回案件。 李钟培对此表示,综合特别检察在特公职执行妨碍罪的要件未满足的情况下起诉议员,认为这是不当的。他指出:“根据判例,公职执行妨碍罪中的威胁是指以使对方产生恐惧感为目的的恶行,仅凭特检团队所称的‘口头威胁’不足以构成公职执行妨碍罪中的威胁。” 他进一步表示,特检仅凭简单的口头威胁适用特公职执行妨碍罪,显然是在明知适用条件未满足的情况下故意影响调查结果,构成刑法第123条之2的法律扭曲罪。 李钟培还主张,议员们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0条的正当行为。他指出,由于关于尹前总统逮捕令的管辖权等合法性存在争议,国会议员对同党总统逮捕令的抗议是合法行为。 他表示:“国会议员通过集体行动向公众传达信息是非常普遍的活动。”并指出,学界和专家对逮捕令的合法性表示担忧,而负责调查此案的赵恩锡特别检察团队也未确认有调查人员遭受暴力或口头威胁,因此驳回了案件。 他强调:“在指控未成立的情况下起诉四名宪法机构的国会议员,显然是非法起诉和对在野党的打压。”并呼吁对特检调查的最终负责人权特检进行调查。 国民力量在四名议员被起诉后也强烈反对。罗议员表示:“这是无论如何都要将在野党议员牵连进法庭,封堵反对派声音的政治打压。”并指出:“为了封堵在野党议员的声音,滥用司法权,随意拼凑法律的政治特检将受到法律扭曲罪的惩罚。” 国会院内代表郑点植在起诉时表示:“这是为了向延长基本90天的调查期限的政府和执政党示好的阿谀性起诉。”并批评道:“在长达180天的调查中空手而归的特检,因害怕被指责而采取‘先起诉再说’的无责任态度。”※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8 21:44:00 -
综合特别检察组首次传唤李振宇,确认利用紧急戒严目的针对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剩余疑点进行调查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传唤了李振宇前防卫司令官,他因涉嫌在陆军首都防卫司令部内创建反恐组织‘守护神任务组(TF)’并在戒严当天投入国会而受到调查。特别检察组计划确认李前司令官是否在合参控制之外建立了独立的兵力体系,并将其用于紧急戒严。 特别检察组于11日上午10时开始以职权滥用权利行使妨碍的嫌疑人身份对李前司令官进行调查。这是特别检察组首次因守护神TF的疑点传唤李前司令官。 当天上午9时44分,李前司令官出现在京畿道果川市的特别检察组办公室,面对记者关于“是否为戒严准备而策划了守护神TF”的提问,他表示“绝对不是”,并称“今天会认真回答”。对于是否命令前第一警备团团长赵成贤(大校)召集守护神TF的问题,他摇头走向调查室。 特别检察组正在调查李前司令官指示下于2024年2月成立的守护神TF的创建目的及编制、训练过程。守护神TF是以第二特任大队和第三特任大队为中心,结合军事警察、狙击小组、装甲车、爆炸物及化学防护队、无人机等多种力量,形成的反恐综合作战体系。 特别检察组关注的重点在于该组织的运作与常规反恐指挥支持体系不同。根据特别检察组掌握的反恐应对体系,若在国会等非军事设施发生恐怖事件,警方应指挥现场,军方在需要支援时需通过合参请求兵力。出动的军队也需在现场警方指挥官的控制下执行支援任务。 然而,特别检察组认为李前司令官不仅将合参指定的反恐特任部队第三特任大队与第二特任大队、军事警察等多种力量整合,构建了一个由防卫司令官直接指挥出动和作战的独立组织。 守护神TF的创建与运用并未正式向合参报告,合参也未能掌握该组织的具体实质,这是特别检察组的观点。部分报道指出,由于未经过正式文件的撰写或内部正式报告程序,守护神TF以所谓的‘影子组织’形式运作的疑虑也被提出。 特别检察组怀疑该组织的创建目的不仅限于简单的反恐应对。特别检察组副检察官金志美在3日的例行简报中提到:“李振宇前陆军防卫司令官组织的守护神TF被揭示为排除合参的非法12·3紧急戒严准备的一部分。” 特别检察组尤其将守护神TF在紧急戒严当天实际被召集并向国会方向移动的过程视为揭示创建目的的关键线索。 根据特别检察组与相关人员的证言,李前司令官在2024年12月3日下午9时48分左右致电赵前团长,指示“似乎有情况,请召集守护神TF,团长请回司令部”。 随后,李前司令官携带空包弹,并要求移除部队标识,同时收缴士兵的个人手机。赵前团长当时也被告知情况是‘合参突击训练’。 赵前团长方面因此声称,在戒严初期并未意识到这是实际的紧急戒严行动,认为这是因在合参战备状态检查中评估不佳而进行的后续训练。 情况在紧急戒严宣布后发生了变化。根据相关调查和尹锡悦前总统内乱首脑事件的一审判决,李前司令官于2024年12月4日凌晨0时43分向赵前团长下达了“将国会议员拖出来”的指示。 赵前团长向李前司令官表示单独执行任务困难,请求与当时的陆军特战司令官郭钟根协商。随后,李前司令官将指示内容更改为特战部队拖出国会议员后,防卫司令部的兵力负责开路。 特别检察组也在调查李前司令官的指示是如何实际传达给下属部队的。 赵前团长于同日凌晨1时04分与到达西江大桥北端的当时第一警备团第二特任大队第二地区队长尹德圭(少校)通话。特别检察组掌握到在此过程中,指示内容包括将枪支和弹药留在车辆中,携带镇压棒,并与先行进入现场的部队协商国会的进入方式,以及国会内部人员的拖出任务等。 在尹前团长的内乱首脑事件判决书中也提到,赵前团长向尹少校传达“枪支和空包弹留在车辆中,携带镇压棒,任务是将国会内部的人员拖出来”的内容。 然而,关于该通话的性质,特别检察组与赵前团长方面的判断存在分歧。 赵前团长方面反驳称,当时的发言并非具体的国会进入执行任务指示,而是对上级指示和现场情况的说明。赵前团长还声称在2024年凌晨1时20分左右再次指示尹少校返回北侧,阻止部队进入国会。 相对而言,特别检察组则关注该回军是在国会要求解除戒严的决议案通过后,特战部队开始从国会撤离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否是在实际执行任务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作出的措施。 最初,特别检察组也怀疑赵前团长可能从守护神TF的策划阶段就参与其中。特别检察组已调查赵前团长麾下部队是否通过各类安全训练为戒严期间的兵力投入做好了准备,并考虑追加职权滥用的嫌疑。 赵前团长在守护神TF相关调查中仅以参考人身份接受了调查。赵前团长方面主张守护神TF是为应对可能在首都首尔发生的多起恐怖事件而建立的综合作战体系,并且并未提供自己事先知晓戒严的证据。 此前,调查紧急戒严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也认为赵前团长对李前司令官的指示反应消极或拒绝了部分指示,最终未对其立案。综合特别检察组似乎将调查重点放在李前司令官创建守护神TF的目的及戒严当天的指示经过上,独立于赵前团长的刑事责任。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1 20:20:00 -
因举报紧急戒严疑云被调查,称遭遇‘泄露机密’指控在2023年12月3日的紧急戒严期间,举报军方存在不法行为的金贤锡因涉嫌泄露军事机密而受到调查。 根据20日《亚洲经济》的综合报道,金贤锡在紧急戒严期间向调查机构举报部分出动部队未使用卫星基础指挥控制系统(PRE·Positioning Report Equipment),今日上午因军事机密泄露等嫌疑在国家调查本部接受首次调查。此前,金贤锡于3日因相关嫌疑遭到搜查。 金贤锡在军中从事通信系统开发已有27年,他捕捉到在紧急戒严当天部分部队指挥通信设备未运作的迹象。通常情况下,为了全面掌握部队的行动,部队在出动和待命过程中会启动卫星PRE后执行任务,但他声称未使用该设备。 金贤锡在与《亚洲经济》的通话中表示:“卫星PRE未被使用是非常不寻常的。”他提到,“(在紧急戒严期间)上级通过命令提供了应携带的清单,但在这个过程中排除了合法的指挥控制设备。”在早前的《亚洲经济》报道中,前联合军指挥官、军团级指挥官以及前联合参谋本部的相关军方人士也与金贤锡的看法一致,认为这是“非常不寻常的”。 他认为,这一情况是揭示紧急戒严不法性的关键证据。因此,他向多位国会议员办公室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向进行相关调查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举报了该内容。然而,这些资料在去年12月内乱特别检察的调查期限结束后被移交给国家调查本部。 金贤锡声称,国家调查本部并未审查他的举报内容,反而以军事机密泄露的嫌疑对他进行调查。他认为,自己提出的公益问题却被转化为调查。他表示:“国家调查本部接收了包含部队信息的举报内容,似乎判断为泄露了军事机密。” 当天,金贤锡在出席国家调查本部后发表声明称:“即使有部分军事机密,我认为这是针对国家和人民的重大犯罪及破坏宪政秩序的证据,因此向国家机构举报。” 他还呼吁:“我认为我的举报是正当的,但却遭到搜查和作为嫌疑人的调查,这是不公正的。我对调查机构和政府表示深切的遗憾。” 金贤锡计划在当天向继续进行调查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参与连带会一起召开呼吁特别检察调查的记者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0 22:40:00 -
尹锡悦体制内高官因阻碍逮捕被判刑因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对尹锡悦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而被判刑的前警卫处高官们已被法庭判处实刑并依法拘留。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9日对朴钟俊前警卫处长和金成勋前副处长分别判处4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与他们一起被起诉的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被判2年6个月,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被判1年,缓刑2年。 法庭对被判实刑的朴前处长、金前副处长和李前总部长下达了“有逃跑的可能性”的法庭拘留命令。 他们被指控在去年1月公职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嫌疑进行调查时,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包括阻止进入官邸等行为。 法庭认为,他们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阻止逮捕令的执行,却仍然组织性地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因此对他们的所有指控均判定为有罪。 法庭指出:“合法的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执行并不能被视为对尹前总统人身的威胁”,并且“承认了他们通过设置路障和动员所属公职人员对逮捕令执行公职人员施加威胁的事实”。 在量刑方面,法庭指出:“被告利用警卫处的公职人员,按照尹前总统的非法指示阻碍了司法机关的合法逮捕令执行”,并强调这是“利用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指挥体系,长时间阻碍逮捕令执行的严重犯罪”。 法庭还表示:“他们组织性地阻碍了对尹前总统的叛乱犯罪调查和司法程序,破坏了国家法治的功能,并且造成了与公职人员的物理冲突的风险,罪行性质和可指责性都很大。” 特别是对朴前处长,法庭指出:“作为警卫处整个组织的指挥和监督者,他在职级上是最终责任人,即使有尹锡悦的指示也应该拒绝。” 金前副处长还因参与删除三名军区指挥官的密话机信息而受到指控,法庭当天对金前副处长违反总统警卫法的行为作出了有罪判决。法庭在考虑金前副处长的量刑时指出:“他指示调查机关无法看到(密话机信息),或者在阻碍逮捕令执行的过程中扮演了最积极和强硬的角色。” 不过,法庭对被判缓刑的金前部长在特公职执行阻碍罪上作出了有罪判决,但解释称在逮捕令执行阻碍的整体犯罪中,他并未与其他被告共谋,因此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此前,赵恩锡内乱特别检察组在结案公判中表示:“完全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法治和逮捕令原则”,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请求判处7年和6年有期徒刑,对李前总部长请求判处5年,对金前部长请求判处3年。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1:20:00 -
综合特别检察官申请逮捕前海洋警察厅长金钟旭与前协调官安成植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永特别检察官)针对海洋警察厅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中的参与疑虑,开始对前海洋警察厅长金钟旭和前协调官安成植的拘留申请。特别检察官认为,他们在戒严后动员海警组织并参与了事前准备。 特别检察官于1日表示,已对金钟旭和安成植提出内乱策划及滥用职权的逮捕令申请。 金钟旭等人涉嫌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后,召集全国指挥官召开视频会议,讨论派遣调查人员以应对联合调查本部的组建。报道称,当时考虑将22名海警调查人员派往联合调查本部,并讨论了为派出所办公楼提供武器的事宜。 特别检察官还掌握了安成植在干部会议后下达“戒严罪犯可能会增多,需清空拘留所并进行整备”的指示的情况。 安成植不仅在紧急戒严当天的应对中参与,还涉嫌参与事前准备。特别检察官认为,安成植自2023年起与国军防谍司令部交换机密文件,参与修改内部规定,以便海警人员能够自动编入戒严司联合调查本部。 防谍司的“戒严司编制计划”中包含了在戒严宣布时派遣海警人员至联合调查本部的内容。特别检察官认为,安成植在该计划的修订过程中与防谍司进行交流并推动相关工作。 特别检察官在4月对海警厅及其副厅长办公室进行了搜查,随后在上个月1日以嫌疑人身份传唤安成植,10日传唤金钟旭进行调查。 此前,负责相关疑虑调查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对安成植进行搜查和传唤调查后,认为证据不足而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然而,综合特别检察官在确认了戒严后召开的干部会议及事前准备的情况后,决定重新展开调查,并提出了此次逮捕令申请。 预计金钟旭和安成植的逮捕审查将在下周初进行。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2 0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