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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相勇的纪律审查将于13日举行…申请推迟通知仅三天前因在对双流对北韩汇款事件调查过程中不当行为而受到纪律请求的朴相勇仁川地检副检察官的法务部监察委员会将于本周召开。工作时间内在Facebook上发帖,以及未书面报告出席国民力量听证会的事项也将成为追加纪律的对象。 朴检察官表示,他在三天前才收到监察委员会召开通知,因此将申请推迟审查日期。 根据法律界消息,法务部计划于13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查对朴检察官的纪律事项。审查内容包括在对双流对北韩汇款调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以及Facebook发帖和出席国民力量听证会相关事项。 朴检察官声称,他是在媒体报道后才收到法务部的通知,要求他在13日下午2点前出席。因此,他计划申请推迟审查日期,理由是无法在三天内准备意见书并提交。 朴检察官表示:“如果只是警告,三天前通知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要解除职务或解雇,三天前通知是难以接受的。”他批评道:“这种处理方式就像闪电般匆忙。”不过,关于解除职务或解雇的可能性,法务部是否正在审查该级别尚未得到确认。 此前,检察院于5月12日向法务部请求对朴检察官处以两个月停职。纪律理由包括朴检察官在对北韩汇款事件调查期间,向李华英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的辩护律师提及其他案件调查,要求不当自白,以及向嫌疑人提供外部食物和接见便利等。此外,未撰写调查过程确认书也被指出为问题。 然而,民主党和李前副知事方面提出的所谓“鲑鱼酒会”通过证词诱导的疑虑未被列入纪律理由。 李前副知事声称,在2023年5月于水原地检与金成泰前双流会长等人一起享用酒水和食物时,被诱导承认与李在明总统事件的关联。法务部于去年9月确认酒水和食物被带入检察官办公室的情况,并指示检察院进行监察。 首尔高检人权侵害检查工作组(TF)经过约8个月的调查后,判断确实存在酒水被带入的情况。然而,检察院尊重监察委员会的决定,将“鲑鱼酒会”疑虑未列入纪律理由。因管理疏忽未能阻止酒水的带入和提供,以及不必要地重复传唤证人的部分也未请求纪律。 此外,法务部于4月对朴检察官出席国民力量听证会等问题进行了追加监察指示。 朴检察官于4月3日在国会国政调查机构报告中拒绝作证宣誓后被请出,随后于本月7日出席国民力量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召开的“民主党的公诉撤销·审判操控真相调查听证会”,反驳民主党提出的操控起诉疑虑。 仁川地检于上月13日传唤朴检察官进行调查,并于同月底完成监察。检察院基于此向法务部请求了追加纪律。 追加纪律理由包括朴检察官在工作时间内在Facebook上发帖,以及在出席国民力量听证会时未进行书面报告,仅口头报告等。检察内部对此事的看法是,仅就此事而言,可能属于警告等轻微纪律的范围。 对朴检察官的职务执行暂停仍在继续。法务部于4月6日暂停了朴检察官的职务,并于5月底将暂停期限延长至“另行发令时”。 监察委员会是审议检察官等重要监察事件并向法务部长建议必要措施的咨询机构。与检察官纪律委员会不同,监察委员会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对象召开事实或出席的单独程序。 法务部将根据监察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等,推进检察官纪律委员会的程序。检察官的纪律处分分为解雇、免职、停职、减薪、警告等五个级别,最终的纪律级别由检察官纪律委员会决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0 20:32:00 -
公诉权力分立原则受质疑,公诉维持权或影响特检法案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民主党正在推进的所谓“操控公诉特检法”表示,特别检察官有权决定公诉维持与否的条款可能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并已向国会提交了相关意见。 据法律界消息,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在最近提交给国民力量议员具子根的书面答复中指出:“该法案中,特别检察官可以接手公诉维持中的案件并决定公诉维持与否的部分,可能违反权力分立原则,需要谨慎审查。” 不过,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补充道:“是否需要特别检察官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属于拥有立法权的国会根据独立地位的特别检察官负责该事项的调查必要性、公众对该事件的关注和要求等综合考虑后进行立法政策决定的事项。”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所担忧的条款是法案第8条第7项,该条款明确规定:“特别检察官负责接手案件的公诉维持(包括公诉维持与否的决定)工作。” 此前,民主党于上月30日提出了“针对尹锡悦政权检察厅、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等操控调查、操控公诉等疑惑的真相调查特别检察官任命法案”。 该法案涉及大长洞开发腐败疑惑事件、双方对北送款事件、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等共12个案件作为调查对象。 法律界指出,该条款可能被解读为实际上赋予特检公诉取消权。对此,大检察厅也在上月30日表示:“可能对审判独立性产生不当影响,令人担忧。” 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盟也要求删除赋予公诉取消权的条款。 在政治界,围绕法案推进的争论仍在继续。国民力量将该法案称为“公诉取消特检”,表示反对;而民主党则表示将在地方选举后经过意见征集过程后决定法案处理的时机和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8 20:09:00 -
涉嫌‘鲑鱼酒会’的朴相镕面临处分,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即将召开在双流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因涉嫌‘鲑鱼酒会’证言诱导而面临处分,预计很快将作出决定。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检察厅计划最早于11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事宜。大检监察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监察对象出席,但朴检察官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他表示希望能有说明机会,并计划从11日上午开始在大检等待监察委员会的召开。监察委员会由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界、经济界等外部人士与内部人士组成,人数在5至9人之间。检察总长并不一定需要遵循监察委员会的建议,但迄今为止,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循了其决定。即使监察委员会决定了处分的性质和程度,最终决定仍需经过程序。首先,若检察总长判断需要处分,必须在处分时效的17天前向法务部申请处分。随后,由法务部部长担任主席的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将决定警告、减薪、停职、免职、解雇等五个级别的处分。根据检察官处分法,除最轻的警告外,其他处分的执行需由法务部部长提请,最终由任免权在手的总统进行。若检察官因处分被解雇,则在三年内不得成为律师。在检察和法务部的判断过程中,处分的程度可能会有所变化。曾以检察官身份举办出版纪念会并表明参选意向的金相敏前检察官,2024年1月时由李元锡前检察总长申请了停职处分。法务部召开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比停职高两个级别的解雇处分,但法务部处分委员会最终决定了三个月的停职处分。法务部部长也有权申请检察官处分,因此即使大检监察委员会判断无法处分,法务部也可能会重新审查记录,出现类似于水原地检集体退场事件的情况。朴检察官声称证言诱导并不属实,但执政党对其操控调查的批评声浪加大,预计在处分结果确定后,争议仍将持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1 1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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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相勇的纪律审查将于13日举行…申请推迟通知仅三天前因在对双流对北韩汇款事件调查过程中不当行为而受到纪律请求的朴相勇仁川地检副检察官的法务部监察委员会将于本周召开。工作时间内在Facebook上发帖,以及未书面报告出席国民力量听证会的事项也将成为追加纪律的对象。 朴检察官表示,他在三天前才收到监察委员会召开通知,因此将申请推迟审查日期。 根据法律界消息,法务部计划于13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查对朴检察官的纪律事项。审查内容包括在对双流对北韩汇款调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以及Facebook发帖和出席国民力量听证会相关事项。 朴检察官声称,他是在媒体报道后才收到法务部的通知,要求他在13日下午2点前出席。因此,他计划申请推迟审查日期,理由是无法在三天内准备意见书并提交。 朴检察官表示:“如果只是警告,三天前通知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要解除职务或解雇,三天前通知是难以接受的。”他批评道:“这种处理方式就像闪电般匆忙。”不过,关于解除职务或解雇的可能性,法务部是否正在审查该级别尚未得到确认。 此前,检察院于5月12日向法务部请求对朴检察官处以两个月停职。纪律理由包括朴检察官在对北韩汇款事件调查期间,向李华英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的辩护律师提及其他案件调查,要求不当自白,以及向嫌疑人提供外部食物和接见便利等。此外,未撰写调查过程确认书也被指出为问题。 然而,民主党和李前副知事方面提出的所谓“鲑鱼酒会”通过证词诱导的疑虑未被列入纪律理由。 李前副知事声称,在2023年5月于水原地检与金成泰前双流会长等人一起享用酒水和食物时,被诱导承认与李在明总统事件的关联。法务部于去年9月确认酒水和食物被带入检察官办公室的情况,并指示检察院进行监察。 首尔高检人权侵害检查工作组(TF)经过约8个月的调查后,判断确实存在酒水被带入的情况。然而,检察院尊重监察委员会的决定,将“鲑鱼酒会”疑虑未列入纪律理由。因管理疏忽未能阻止酒水的带入和提供,以及不必要地重复传唤证人的部分也未请求纪律。 此外,法务部于4月对朴检察官出席国民力量听证会等问题进行了追加监察指示。 朴检察官于4月3日在国会国政调查机构报告中拒绝作证宣誓后被请出,随后于本月7日出席国民力量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召开的“民主党的公诉撤销·审判操控真相调查听证会”,反驳民主党提出的操控起诉疑虑。 仁川地检于上月13日传唤朴检察官进行调查,并于同月底完成监察。检察院基于此向法务部请求了追加纪律。 追加纪律理由包括朴检察官在工作时间内在Facebook上发帖,以及在出席国民力量听证会时未进行书面报告,仅口头报告等。检察内部对此事的看法是,仅就此事而言,可能属于警告等轻微纪律的范围。 对朴检察官的职务执行暂停仍在继续。法务部于4月6日暂停了朴检察官的职务,并于5月底将暂停期限延长至“另行发令时”。 监察委员会是审议检察官等重要监察事件并向法务部长建议必要措施的咨询机构。与检察官纪律委员会不同,监察委员会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对象召开事实或出席的单独程序。 法务部将根据监察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等,推进检察官纪律委员会的程序。检察官的纪律处分分为解雇、免职、停职、减薪、警告等五个级别,最终的纪律级别由检察官纪律委员会决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0 20:32:00 -
公诉权力分立原则受质疑,公诉维持权或影响特检法案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民主党正在推进的所谓“操控公诉特检法”表示,特别检察官有权决定公诉维持与否的条款可能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并已向国会提交了相关意见。 据法律界消息,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在最近提交给国民力量议员具子根的书面答复中指出:“该法案中,特别检察官可以接手公诉维持中的案件并决定公诉维持与否的部分,可能违反权力分立原则,需要谨慎审查。” 不过,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补充道:“是否需要特别检察官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属于拥有立法权的国会根据独立地位的特别检察官负责该事项的调查必要性、公众对该事件的关注和要求等综合考虑后进行立法政策决定的事项。”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所担忧的条款是法案第8条第7项,该条款明确规定:“特别检察官负责接手案件的公诉维持(包括公诉维持与否的决定)工作。” 此前,民主党于上月30日提出了“针对尹锡悦政权检察厅、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等操控调查、操控公诉等疑惑的真相调查特别检察官任命法案”。 该法案涉及大长洞开发腐败疑惑事件、双方对北送款事件、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等共12个案件作为调查对象。 法律界指出,该条款可能被解读为实际上赋予特检公诉取消权。对此,大检察厅也在上月30日表示:“可能对审判独立性产生不当影响,令人担忧。” 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盟也要求删除赋予公诉取消权的条款。 在政治界,围绕法案推进的争论仍在继续。国民力量将该法案称为“公诉取消特检”,表示反对;而民主党则表示将在地方选举后经过意见征集过程后决定法案处理的时机和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8 20:09:00 -
涉嫌‘鲑鱼酒会’的朴相镕面临处分,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即将召开在双流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因涉嫌‘鲑鱼酒会’证言诱导而面临处分,预计很快将作出决定。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检察厅计划最早于11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事宜。大检监察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监察对象出席,但朴检察官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他表示希望能有说明机会,并计划从11日上午开始在大检等待监察委员会的召开。监察委员会由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界、经济界等外部人士与内部人士组成,人数在5至9人之间。检察总长并不一定需要遵循监察委员会的建议,但迄今为止,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循了其决定。即使监察委员会决定了处分的性质和程度,最终决定仍需经过程序。首先,若检察总长判断需要处分,必须在处分时效的17天前向法务部申请处分。随后,由法务部部长担任主席的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将决定警告、减薪、停职、免职、解雇等五个级别的处分。根据检察官处分法,除最轻的警告外,其他处分的执行需由法务部部长提请,最终由任免权在手的总统进行。若检察官因处分被解雇,则在三年内不得成为律师。在检察和法务部的判断过程中,处分的程度可能会有所变化。曾以检察官身份举办出版纪念会并表明参选意向的金相敏前检察官,2024年1月时由李元锡前检察总长申请了停职处分。法务部召开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比停职高两个级别的解雇处分,但法务部处分委员会最终决定了三个月的停职处分。法务部部长也有权申请检察官处分,因此即使大检监察委员会判断无法处分,法务部也可能会重新审查记录,出现类似于水原地检集体退场事件的情况。朴检察官声称证言诱导并不属实,但执政党对其操控调查的批评声浪加大,预计在处分结果确定后,争议仍将持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1 1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