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流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因涉嫌‘鲑鱼酒会’证言诱导而面临处分,预计很快将作出决定。
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检察厅计划最早于11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事宜。
监察委员会由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界、经济界等外部人士与内部人士组成,人数在5至9人之间。
检察总长并不一定需要遵循监察委员会的建议,但迄今为止,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循了其决定。
即使监察委员会决定了处分的性质和程度,最终决定仍需经过程序。
首先,若检察总长判断需要处分,必须在处分时效的17天前向法务部申请处分。
随后,由法务部部长担任主席的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将决定警告、减薪、停职、免职、解雇等五个级别的处分。
根据检察官处分法,除最轻的警告外,其他处分的执行需由法务部部长提请,最终由任免权在手的总统进行。
若检察官因处分被解雇,则在三年内不得成为律师。
在检察和法务部的判断过程中,处分的程度可能会有所变化。
曾以检察官身份举办出版纪念会并表明参选意向的金相敏前检察官,2024年1月时由李元锡前检察总长申请了停职处分。
法务部召开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比停职高两个级别的解雇处分,但法务部处分委员会最终决定了三个月的停职处分。
法务部部长也有权申请检察官处分,因此即使大检监察委员会判断无法处分,法务部也可能会重新审查记录,出现类似于水原地检集体退场事件的情况。
朴检察官声称证言诱导并不属实,但执政党对其操控调查的批评声浪加大,预计在处分结果确定后,争议仍将持续。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