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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送款’新闻 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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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朴相镕职务停职期限无限延长,追加监察结果也将反映法务部已将调查双胞月对北送款事件的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的职务停职期限无限延长。由于大检察厅已申请停职,仁川地检也在进行追加监察,因此最终的处分可能会加重。 据法律界消息,法务部于前一天向检察院发出通知,宣布自下月6日起至另行通知前停止朴检察官的职务。 朴检察官自4月6日起已处于职务停职状态。当时,代理检察总长具子贤向法务部长郑成浩请求对朴检察官实施职务停职,法务部接受了这一请求,决定停职最长为两个月。原定的职务停职期限将在下月5日到期。 法务部此举是根据《检察官处分法》第8条第2款作出的。该条款规定,法务部长在认为必要时,可以命令对处分嫌疑人实施职务停职。 此前,大检察厅经过监察委员会审议,向法务部申请对朴检察官的停职处分。大检察厅认为,朴检察官在调查双胞月对北送款事件的过程中,通过李华英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的律师不当要求自白,并未撰写调查过程确认书,还向嫌疑人提供外部食品。 对此,朴检察官表示,部分处分理由与事实不符。 对朴检察官的监察仍在进行中。仁川地检正在调查朴检察官在4月国会“尹锡悦政权政治检察操控起诉疑惑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听证会上拒绝宣誓作证的行为,以及在职务停职期间参加国民力量单独举办的讨论会的行为是否违反检察官的政治中立义务。 法务部长郑成浩在当天于京畿道果川市别阳洞居民中心完成第九届全国同步地方选举提前投票后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在查看仁川地检的监察结果后,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同时也在审查大检察厅上报的记录,相关监察仍在进行中,因此计划谨慎处理。” 法务部预计将在综合审查大检察厅的处分申请记录和仁川地检的监察结果后召开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决定对朴检察官的最终处分级别。※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30 01:42:00 -
公诉权力分立原则受质疑,公诉维持权或影响特检法案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民主党正在推进的所谓“操控公诉特检法”表示,特别检察官有权决定公诉维持与否的条款可能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并已向国会提交了相关意见。 据法律界消息,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在最近提交给国民力量议员具子根的书面答复中指出:“该法案中,特别检察官可以接手公诉维持中的案件并决定公诉维持与否的部分,可能违反权力分立原则,需要谨慎审查。” 不过,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补充道:“是否需要特别检察官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属于拥有立法权的国会根据独立地位的特别检察官负责该事项的调查必要性、公众对该事件的关注和要求等综合考虑后进行立法政策决定的事项。”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所担忧的条款是法案第8条第7项,该条款明确规定:“特别检察官负责接手案件的公诉维持(包括公诉维持与否的决定)工作。” 此前,民主党于上月30日提出了“针对尹锡悦政权检察厅、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等操控调查、操控公诉等疑惑的真相调查特别检察官任命法案”。 该法案涉及大长洞开发腐败疑惑事件、双方对北送款事件、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等共12个案件作为调查对象。 法律界指出,该条款可能被解读为实际上赋予特检公诉取消权。对此,大检察厅也在上月30日表示:“可能对审判独立性产生不当影响,令人担忧。” 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盟也要求删除赋予公诉取消权的条款。 在政治界,围绕法案推进的争论仍在继续。国民力量将该法案称为“公诉取消特检”,表示反对;而民主党则表示将在地方选举后经过意见征集过程后决定法案处理的时机和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8 20:09:00 -
涉嫌干预证词的朴相镕要求澄清机会,计划提起撤销处分诉讼在对朴相镕涉嫌在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提供三文鱼和酒以干预证词的指控进行监察时,朴相镕要求澄清机会,并表示将根据处分内容提起诉讼。据法律界消息,检方于11日下午召开监察委员会,正在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问题。朴相镕检察官在11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在检方民政室前与记者见面时表示:“我完全没有收到关于监察指控的内容和数量的通知。”他认为:“即使有错误,处分也不应在没有程序性辩护权和澄清机会的情况下,依据既定结论进行。”他进一步表示:“如果在程序内可以做些什么,就不会有一名公职人员在媒体面前站着,或无期限地在民政室等待。”并呼吁:“希望能有机会向监察委员会的外部委员说明情况。”此外,他还提到:“在检方监察委员会之后,案件将移交给法务部,法务部也有监察委员会,最终的处分将在处分委员会决定。如果最终做出处分决定,而我无法接受该内容,我将提起撤销诉讼。”朴检察官在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中,曾向嫌疑人李华荣和金成泰等人提供三文鱼和酒,并被指控干预证词。对此指控进行监察的首尔高检人权侵害检查工作组(TF)于2023年5月17日确认了酒席的存在,并向检方报告。在三大特检(尹建熙、内乱、殉职海兵)之后,负责调查剩余指控的第二次综合特检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也于上月初从首尔高检TF接手了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并将其命名为“总统办公室对水原检察院调查干预指控事件”进行调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2 12:59:30 -
涉嫌‘鲑鱼酒会’的朴相镕面临处分,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即将召开在双流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因涉嫌‘鲑鱼酒会’证言诱导而面临处分,预计很快将作出决定。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检察厅计划最早于11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事宜。大检监察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监察对象出席,但朴检察官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他表示希望能有说明机会,并计划从11日上午开始在大检等待监察委员会的召开。监察委员会由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界、经济界等外部人士与内部人士组成,人数在5至9人之间。检察总长并不一定需要遵循监察委员会的建议,但迄今为止,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循了其决定。即使监察委员会决定了处分的性质和程度,最终决定仍需经过程序。首先,若检察总长判断需要处分,必须在处分时效的17天前向法务部申请处分。随后,由法务部部长担任主席的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将决定警告、减薪、停职、免职、解雇等五个级别的处分。根据检察官处分法,除最轻的警告外,其他处分的执行需由法务部部长提请,最终由任免权在手的总统进行。若检察官因处分被解雇,则在三年内不得成为律师。在检察和法务部的判断过程中,处分的程度可能会有所变化。曾以检察官身份举办出版纪念会并表明参选意向的金相敏前检察官,2024年1月时由李元锡前检察总长申请了停职处分。法务部召开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比停职高两个级别的解雇处分,但法务部处分委员会最终决定了三个月的停职处分。法务部部长也有权申请检察官处分,因此即使大检监察委员会判断无法处分,法务部也可能会重新审查记录,出现类似于水原地检集体退场事件的情况。朴检察官声称证言诱导并不属实,但执政党对其操控调查的批评声浪加大,预计在处分结果确定后,争议仍将持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1 1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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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朴相镕职务停职期限无限延长,追加监察结果也将反映法务部已将调查双胞月对北送款事件的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的职务停职期限无限延长。由于大检察厅已申请停职,仁川地检也在进行追加监察,因此最终的处分可能会加重。 据法律界消息,法务部于前一天向检察院发出通知,宣布自下月6日起至另行通知前停止朴检察官的职务。 朴检察官自4月6日起已处于职务停职状态。当时,代理检察总长具子贤向法务部长郑成浩请求对朴检察官实施职务停职,法务部接受了这一请求,决定停职最长为两个月。原定的职务停职期限将在下月5日到期。 法务部此举是根据《检察官处分法》第8条第2款作出的。该条款规定,法务部长在认为必要时,可以命令对处分嫌疑人实施职务停职。 此前,大检察厅经过监察委员会审议,向法务部申请对朴检察官的停职处分。大检察厅认为,朴检察官在调查双胞月对北送款事件的过程中,通过李华英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的律师不当要求自白,并未撰写调查过程确认书,还向嫌疑人提供外部食品。 对此,朴检察官表示,部分处分理由与事实不符。 对朴检察官的监察仍在进行中。仁川地检正在调查朴检察官在4月国会“尹锡悦政权政治检察操控起诉疑惑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听证会上拒绝宣誓作证的行为,以及在职务停职期间参加国民力量单独举办的讨论会的行为是否违反检察官的政治中立义务。 法务部长郑成浩在当天于京畿道果川市别阳洞居民中心完成第九届全国同步地方选举提前投票后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在查看仁川地检的监察结果后,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同时也在审查大检察厅上报的记录,相关监察仍在进行中,因此计划谨慎处理。” 法务部预计将在综合审查大检察厅的处分申请记录和仁川地检的监察结果后召开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决定对朴检察官的最终处分级别。※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30 01:42:00 -
公诉权力分立原则受质疑,公诉维持权或影响特检法案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民主党正在推进的所谓“操控公诉特检法”表示,特别检察官有权决定公诉维持与否的条款可能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并已向国会提交了相关意见。 据法律界消息,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在最近提交给国民力量议员具子根的书面答复中指出:“该法案中,特别检察官可以接手公诉维持中的案件并决定公诉维持与否的部分,可能违反权力分立原则,需要谨慎审查。” 不过,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补充道:“是否需要特别检察官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属于拥有立法权的国会根据独立地位的特别检察官负责该事项的调查必要性、公众对该事件的关注和要求等综合考虑后进行立法政策决定的事项。”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所担忧的条款是法案第8条第7项,该条款明确规定:“特别检察官负责接手案件的公诉维持(包括公诉维持与否的决定)工作。” 此前,民主党于上月30日提出了“针对尹锡悦政权检察厅、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等操控调查、操控公诉等疑惑的真相调查特别检察官任命法案”。 该法案涉及大长洞开发腐败疑惑事件、双方对北送款事件、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等共12个案件作为调查对象。 法律界指出,该条款可能被解读为实际上赋予特检公诉取消权。对此,大检察厅也在上月30日表示:“可能对审判独立性产生不当影响,令人担忧。” 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盟也要求删除赋予公诉取消权的条款。 在政治界,围绕法案推进的争论仍在继续。国民力量将该法案称为“公诉取消特检”,表示反对;而民主党则表示将在地方选举后经过意见征集过程后决定法案处理的时机和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8 20:09:00 -
涉嫌干预证词的朴相镕要求澄清机会,计划提起撤销处分诉讼在对朴相镕涉嫌在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提供三文鱼和酒以干预证词的指控进行监察时,朴相镕要求澄清机会,并表示将根据处分内容提起诉讼。据法律界消息,检方于11日下午召开监察委员会,正在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问题。朴相镕检察官在11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在检方民政室前与记者见面时表示:“我完全没有收到关于监察指控的内容和数量的通知。”他认为:“即使有错误,处分也不应在没有程序性辩护权和澄清机会的情况下,依据既定结论进行。”他进一步表示:“如果在程序内可以做些什么,就不会有一名公职人员在媒体面前站着,或无期限地在民政室等待。”并呼吁:“希望能有机会向监察委员会的外部委员说明情况。”此外,他还提到:“在检方监察委员会之后,案件将移交给法务部,法务部也有监察委员会,最终的处分将在处分委员会决定。如果最终做出处分决定,而我无法接受该内容,我将提起撤销诉讼。”朴检察官在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中,曾向嫌疑人李华荣和金成泰等人提供三文鱼和酒,并被指控干预证词。对此指控进行监察的首尔高检人权侵害检查工作组(TF)于2023年5月17日确认了酒席的存在,并向检方报告。在三大特检(尹建熙、内乱、殉职海兵)之后,负责调查剩余指控的第二次综合特检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也于上月初从首尔高检TF接手了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并将其命名为“总统办公室对水原检察院调查干预指控事件”进行调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2 12:59:30 -
涉嫌‘鲑鱼酒会’的朴相镕面临处分,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即将召开在双流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因涉嫌‘鲑鱼酒会’证言诱导而面临处分,预计很快将作出决定。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检察厅计划最早于11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事宜。大检监察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监察对象出席,但朴检察官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他表示希望能有说明机会,并计划从11日上午开始在大检等待监察委员会的召开。监察委员会由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界、经济界等外部人士与内部人士组成,人数在5至9人之间。检察总长并不一定需要遵循监察委员会的建议,但迄今为止,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循了其决定。即使监察委员会决定了处分的性质和程度,最终决定仍需经过程序。首先,若检察总长判断需要处分,必须在处分时效的17天前向法务部申请处分。随后,由法务部部长担任主席的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将决定警告、减薪、停职、免职、解雇等五个级别的处分。根据检察官处分法,除最轻的警告外,其他处分的执行需由法务部部长提请,最终由任免权在手的总统进行。若检察官因处分被解雇,则在三年内不得成为律师。在检察和法务部的判断过程中,处分的程度可能会有所变化。曾以检察官身份举办出版纪念会并表明参选意向的金相敏前检察官,2024年1月时由李元锡前检察总长申请了停职处分。法务部召开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比停职高两个级别的解雇处分,但法务部处分委员会最终决定了三个月的停职处分。法务部部长也有权申请检察官处分,因此即使大检监察委员会判断无法处分,法务部也可能会重新审查记录,出现类似于水原地检集体退场事件的情况。朴检察官声称证言诱导并不属实,但执政党对其操控调查的批评声浪加大,预计在处分结果确定后,争议仍将持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1 1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