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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相镕’新闻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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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相镕:未收到具体审议通知,将认真说明因在调查双方圆对朝鲜汇款事件过程中违反规定,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长接受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的纪律审议。他表示:“虽然没有收到具体审议内容的通知,但我会向委员们充分说明。” 法务部于13日下午2时在京畿道果川市政府果川综合厅召开监察委员会,正在进行对朴检察官的纪律审议。 朴检察官于当日下午1时43分出席,并对记者表示:“我收到出席通知而来到这里,但具体审议内容并未得到明确传达。相关的查阅和信息公开申请也被驳回。”他补充道:“时间紧迫,无法带律师独自前来。” 他还表示:“尽管如此,作为韩国的检察官,国家机关召唤我,我会详细说明。我会进去好好说。” 朴检察官于10日收到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的出席通知。他曾请求将审议日期延后一个星期,理由是准备时间不足且律师外出,但未被接受,因此今天出席。 法务部监察委员会审议的内容包括:朴检察官作为对朝鲜汇款事件的主办检察官,向李华永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的律师提及其他调查并要求自白;向嫌疑人提供外部食物和便利;在工作时间内发布Facebook动态;参加由执政党单独进行的“民主党公诉撤销审判操纵真相调查听证会”并发表言论等。 然而,关于由共同民主党等执政党提出的“鲑鱼酒会疑云”并未被列入审议范围。 朴检察官对法务部最近追加任命监察委员表示担忧。他指出:“我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直接从法务部监察负责人那里得知这一事实。这实际上是运动员更换裁判,或检察官更换法官等不当行为。” 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由1名委员长和1名副委员长组成,委员人数在7至13人之间。出席委员过半数并获得过半数赞成后,可以向部长建议必要措施。朴检察官认为,法务部在任命监察委员的过程中,任命了特定倾向的委员,试图“拼凑结论”。 对朴检察官的纪律处分程度,将在法务部监察委员会之后,由法务部长担任委员长的检察纪律委员会最终决定。检察纪律委员会可以向法务部部长申请追加处分。检察处分分为解雇、免职、停职、减薪、警告等五个等级,停职以上通常被视为重处分。 早在4月,法务部因在对朝鲜汇款事件调查过程中违反职务义务,已暂停朴检察官的职务;大检察厅在5月经过监察委员会审议,向法务部申请对朴检察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重处分停职。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4 01:16:00 -
综合特检调查延长引发争议,嫌疑人反对与内乱特检冲突加剧第二次综合特检(权昌永特别检察官)在成果争议中调查延长,导致各方混乱加剧。核心嫌疑人对出国禁令和重复传唤表示反对,综合特检与内乱特检(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嫌疑人入案范围上公开交锋,冲突迹象加剧。 8日,法律界消息称,综合特检最近未向法务部申请延长对朴相镕仁川地检副部长的出国禁令。因此,朴检察官的出国禁令于6日结束。 朴检察官在对双胞胎大北送金事件的调查过程中,被指控存在证言诱导等操控起诉的嫌疑。综合特检于4月9日将朴检察官列为嫌疑人并实施出国禁令,此后出国禁令已延长两次。 朴检察官在出国禁令解除后通过自己的Instagram账号表示:“特检称尹锡悦总统办公室介入了证言操控,称之为‘超大型国政干预’,但在三个月内没有调查当时的调查线索,默默延长出国禁令。” 他接着表示:“最终意味着总统办公室没有介入,那么特检就没有调查权。”并指出:“在没有调查权的情况下接手案件并对相关人员实施出国禁令,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的嫌疑。” 当时担任法务部长的韩东勋国民力量议员也批评了出国禁令。韩议员在Facebook上表示:“没有理由的出国禁令要持续到何时?这似乎是干扰选举的调查,但选举结束后仍然没有理由说明就延长出国禁令吗?” 对洪长源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的重复传唤也引发争议。综合特检于上月26日传唤洪前副院长,而洪前副院长的传唤已经是第四次。他在调查前表示:“国家情报院在当时的戒严和内乱中没有任何参与”,全面否认了相关嫌疑。 法律界部分人士指出,洪前副院长传唤过程中,嫌疑事实的具体性不明确。要对洪前副院长适用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的嫌疑,必须确认与尹锡悦前总统的指示相关的具体措施,但综合特检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将核心证人转为嫌疑人。 此外,综合特检与内乱特检公开冲突的情况也在加剧。最近,综合特检接连将内乱特检未起诉的嫌疑人入案,刺激了内乱特检的情绪。 权英彬特检助理在上月的简报中透露,将金基贤、权永镇、尹相贤等国民力量议员以妨碍逮捕尹前总统的嫌疑入案,并指出:“内乱特检没有进行任何调查。” 对此,内乱特检次日通过声明反驳称:“与事实不符,依法处理。”而综合特检则再次反驳称:“记录上没有确认内乱特检的追加调查资料。” 关于赵成贤前首都防卫司令部警备团长的入案,双方也发生了冲突。综合特检将赵前团长列为嫌疑人后,内乱特检通过新闻稿解释称,考虑到赵前团长对其部队下达“不要越过西江大桥”的指示,因此未入案。 持续进行的综合特检调查似乎对内乱特检的审判也产生了影响。 在内乱特检公诉维持中的审判中,部分前现职军人表示:“与综合特检入案的嫌疑相关的证言很困难”,最近开始拒绝在法庭作证。这些人是在内乱特检调查期间以证人身份配合调查的人,预计未来综合特检调查将面临困难。 此外,成果指标也引发了争议。综合特检自2月25日正式成立以来,已两次延长调查期限。如果法律修正案通过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并在全体会议上通过,将可能进行第三次延长,总共可调查180天。这比海军特检(150天)还要长,与内乱特检和金建希特检(赵恩锡特别检察官)相当。 尽管调查时间延长,但综合特检的起诉率仍然较低,围绕调查延长理由的争议也在加剧。 截至目前,综合特检仅提出两件公诉。上个月,将金大基前总统室秘书室长和李相敏前行政安全部长等尹锡悦政府的四名高层人士送上法庭。2日,因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等嫌疑起诉了金明洙前联合参谋本部议长、郑振八前联合参谋副主席、李在植前联合参谋战备检查科长、金亨俊前陆军总部政策室长等。 此外,已向包括李恩宇前KTV院长在内的12人申请逮捕令,但法院驳回了其中7件,发放了5件。这一比例高于内乱特检(46.1%)和金建希特检(32%)。根据去年的大检察厅检察年鉴,检察官的平均逮捕令驳回率约为30%。因此,综合特检在证据证明上需要更加努力的批评自然随之而来。 法律界对综合特检的调查必要性和长期化理由意见不一。在成果不明显的情况下,进一步延长调查期限可能引发对嫌疑人权利的侵犯和重复调查的争议。另一方面,考虑到案件范围广泛,处理三大特检后遗留的疑问,认为应给予充分时间的意见也存在。 西草洞的一位律师表示:“调查长期化要有说服力,必须在剩余时间内展示具体成果。”并指出:“如果没有起诉成果和逮捕令判断结果的支持,围绕综合特检的争议只会愈演愈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9 03:12:00 -
法务部决定对检察官朴相镕实施职务停职,直至作出处分决定法务部决定对因在双胞胎对北韩汇款调查过程中涉嫌证言诱导的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实施职务停职,直至作出处分决定。此外,针对朴检察官主张郑成浩法务部长滥用职权并要求撤回职务停职的主张,法务部也公开了处分理由。根据法务部的消息,郑部长判断如果朴检察官继续履行检察官的职务,将对检察工作的公正性及事件相关人员的信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检察总长代理具子贤提出的处分请求后,于上个月29日根据检察官处分法第8条第2款下达了职务停职命令。法务部表示:“根据该条款,职务停职的期限没有限制,但并非无限期停职。”并指出:“通常情况下,法务部的处分委员会在对被处分者作出处分决定之前,会实施职务停职。”此外,法务部补充道:“过去,法务部长在检察总长提出处分请求的情况下,也会继续对被处分者实施职务停职,直至处分委员会作出决定。”具代理在对北韩汇款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朴检察官的不当行为,包括:以不当的调查方式要求嫌疑人供述、提供外部食品及便利接见被拘留者、未撰写111次调查过程确认书等,因此于上个月12日对朴检察官提出了重处分请求,目前法务部正在进行相关的处分程序。在此之前,具代理于4月6日根据检察官处分法第8条第3款请求对朴检察官实施职务停职,郑部长根据不当行为的内容判断继续履行职务显然不适当,因此自当天起至本月5日实施了为期两个月的职务停职。法务部指出:“被处分者的不当行为不仅仅是对事件相关人员的简单便利提供或违反规定,而是在特定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反复违反合法程序以获取必要证言,并进行与揭示该事件的犯罪嫌疑无关的调查,以此对嫌疑人施加压力,或使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对调查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因此其不当行为的程度非常严重。”收到职务停职通知的朴相镕检察官于上个月31日在Facebook上表示:“公文中根本没有任何作为追加无限期职务停职依据的嫌疑或理由,属于违法行为。”朴检察官在收到职务停职公文的29日向郑部长提交了撤回处分的请愿书。朴检察官表示:“在被请求停职两个月的情况下,法务部长是否可以在没有处分委员会的判断下,主观地提前做出决定,实际上实施职务停职的‘无限期’呢?这意味着作为执行机构的法务部长在处分委员会的判断出来之前,已经承认了‘解雇’的决定。这是滥用职权。”※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1 23:06:00 -
涉嫌干预证词的朴相镕要求澄清机会,计划提起撤销处分诉讼在对朴相镕涉嫌在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提供三文鱼和酒以干预证词的指控进行监察时,朴相镕要求澄清机会,并表示将根据处分内容提起诉讼。据法律界消息,检方于11日下午召开监察委员会,正在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问题。朴相镕检察官在11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在检方民政室前与记者见面时表示:“我完全没有收到关于监察指控的内容和数量的通知。”他认为:“即使有错误,处分也不应在没有程序性辩护权和澄清机会的情况下,依据既定结论进行。”他进一步表示:“如果在程序内可以做些什么,就不会有一名公职人员在媒体面前站着,或无期限地在民政室等待。”并呼吁:“希望能有机会向监察委员会的外部委员说明情况。”此外,他还提到:“在检方监察委员会之后,案件将移交给法务部,法务部也有监察委员会,最终的处分将在处分委员会决定。如果最终做出处分决定,而我无法接受该内容,我将提起撤销诉讼。”朴检察官在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中,曾向嫌疑人李华荣和金成泰等人提供三文鱼和酒,并被指控干预证词。对此指控进行监察的首尔高检人权侵害检查工作组(TF)于2023年5月17日确认了酒席的存在,并向检方报告。在三大特检(尹建熙、内乱、殉职海兵)之后,负责调查剩余指控的第二次综合特检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也于上月初从首尔高检TF接手了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并将其命名为“总统办公室对水原检察院调查干预指控事件”进行调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2 12:59:30 -
涉嫌‘鲑鱼酒会’的朴相镕面临处分,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即将召开在双流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因涉嫌‘鲑鱼酒会’证言诱导而面临处分,预计很快将作出决定。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检察厅计划最早于11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事宜。大检监察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监察对象出席,但朴检察官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他表示希望能有说明机会,并计划从11日上午开始在大检等待监察委员会的召开。监察委员会由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界、经济界等外部人士与内部人士组成,人数在5至9人之间。检察总长并不一定需要遵循监察委员会的建议,但迄今为止,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循了其决定。即使监察委员会决定了处分的性质和程度,最终决定仍需经过程序。首先,若检察总长判断需要处分,必须在处分时效的17天前向法务部申请处分。随后,由法务部部长担任主席的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将决定警告、减薪、停职、免职、解雇等五个级别的处分。根据检察官处分法,除最轻的警告外,其他处分的执行需由法务部部长提请,最终由任免权在手的总统进行。若检察官因处分被解雇,则在三年内不得成为律师。在检察和法务部的判断过程中,处分的程度可能会有所变化。曾以检察官身份举办出版纪念会并表明参选意向的金相敏前检察官,2024年1月时由李元锡前检察总长申请了停职处分。法务部召开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比停职高两个级别的解雇处分,但法务部处分委员会最终决定了三个月的停职处分。法务部部长也有权申请检察官处分,因此即使大检监察委员会判断无法处分,法务部也可能会重新审查记录,出现类似于水原地检集体退场事件的情况。朴检察官声称证言诱导并不属实,但执政党对其操控调查的批评声浪加大,预计在处分结果确定后,争议仍将持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1 1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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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相镕:未收到具体审议通知,将认真说明因在调查双方圆对朝鲜汇款事件过程中违反规定,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长接受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的纪律审议。他表示:“虽然没有收到具体审议内容的通知,但我会向委员们充分说明。” 法务部于13日下午2时在京畿道果川市政府果川综合厅召开监察委员会,正在进行对朴检察官的纪律审议。 朴检察官于当日下午1时43分出席,并对记者表示:“我收到出席通知而来到这里,但具体审议内容并未得到明确传达。相关的查阅和信息公开申请也被驳回。”他补充道:“时间紧迫,无法带律师独自前来。” 他还表示:“尽管如此,作为韩国的检察官,国家机关召唤我,我会详细说明。我会进去好好说。” 朴检察官于10日收到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的出席通知。他曾请求将审议日期延后一个星期,理由是准备时间不足且律师外出,但未被接受,因此今天出席。 法务部监察委员会审议的内容包括:朴检察官作为对朝鲜汇款事件的主办检察官,向李华永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的律师提及其他调查并要求自白;向嫌疑人提供外部食物和便利;在工作时间内发布Facebook动态;参加由执政党单独进行的“民主党公诉撤销审判操纵真相调查听证会”并发表言论等。 然而,关于由共同民主党等执政党提出的“鲑鱼酒会疑云”并未被列入审议范围。 朴检察官对法务部最近追加任命监察委员表示担忧。他指出:“我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直接从法务部监察负责人那里得知这一事实。这实际上是运动员更换裁判,或检察官更换法官等不当行为。” 法务部监察委员会由1名委员长和1名副委员长组成,委员人数在7至13人之间。出席委员过半数并获得过半数赞成后,可以向部长建议必要措施。朴检察官认为,法务部在任命监察委员的过程中,任命了特定倾向的委员,试图“拼凑结论”。 对朴检察官的纪律处分程度,将在法务部监察委员会之后,由法务部长担任委员长的检察纪律委员会最终决定。检察纪律委员会可以向法务部部长申请追加处分。检察处分分为解雇、免职、停职、减薪、警告等五个等级,停职以上通常被视为重处分。 早在4月,法务部因在对朝鲜汇款事件调查过程中违反职务义务,已暂停朴检察官的职务;大检察厅在5月经过监察委员会审议,向法务部申请对朴检察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重处分停职。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4 01:16:00 -
综合特检调查延长引发争议,嫌疑人反对与内乱特检冲突加剧第二次综合特检(权昌永特别检察官)在成果争议中调查延长,导致各方混乱加剧。核心嫌疑人对出国禁令和重复传唤表示反对,综合特检与内乱特检(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嫌疑人入案范围上公开交锋,冲突迹象加剧。 8日,法律界消息称,综合特检最近未向法务部申请延长对朴相镕仁川地检副部长的出国禁令。因此,朴检察官的出国禁令于6日结束。 朴检察官在对双胞胎大北送金事件的调查过程中,被指控存在证言诱导等操控起诉的嫌疑。综合特检于4月9日将朴检察官列为嫌疑人并实施出国禁令,此后出国禁令已延长两次。 朴检察官在出国禁令解除后通过自己的Instagram账号表示:“特检称尹锡悦总统办公室介入了证言操控,称之为‘超大型国政干预’,但在三个月内没有调查当时的调查线索,默默延长出国禁令。” 他接着表示:“最终意味着总统办公室没有介入,那么特检就没有调查权。”并指出:“在没有调查权的情况下接手案件并对相关人员实施出国禁令,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的嫌疑。” 当时担任法务部长的韩东勋国民力量议员也批评了出国禁令。韩议员在Facebook上表示:“没有理由的出国禁令要持续到何时?这似乎是干扰选举的调查,但选举结束后仍然没有理由说明就延长出国禁令吗?” 对洪长源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的重复传唤也引发争议。综合特检于上月26日传唤洪前副院长,而洪前副院长的传唤已经是第四次。他在调查前表示:“国家情报院在当时的戒严和内乱中没有任何参与”,全面否认了相关嫌疑。 法律界部分人士指出,洪前副院长传唤过程中,嫌疑事实的具体性不明确。要对洪前副院长适用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的嫌疑,必须确认与尹锡悦前总统的指示相关的具体措施,但综合特检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将核心证人转为嫌疑人。 此外,综合特检与内乱特检公开冲突的情况也在加剧。最近,综合特检接连将内乱特检未起诉的嫌疑人入案,刺激了内乱特检的情绪。 权英彬特检助理在上月的简报中透露,将金基贤、权永镇、尹相贤等国民力量议员以妨碍逮捕尹前总统的嫌疑入案,并指出:“内乱特检没有进行任何调查。” 对此,内乱特检次日通过声明反驳称:“与事实不符,依法处理。”而综合特检则再次反驳称:“记录上没有确认内乱特检的追加调查资料。” 关于赵成贤前首都防卫司令部警备团长的入案,双方也发生了冲突。综合特检将赵前团长列为嫌疑人后,内乱特检通过新闻稿解释称,考虑到赵前团长对其部队下达“不要越过西江大桥”的指示,因此未入案。 持续进行的综合特检调查似乎对内乱特检的审判也产生了影响。 在内乱特检公诉维持中的审判中,部分前现职军人表示:“与综合特检入案的嫌疑相关的证言很困难”,最近开始拒绝在法庭作证。这些人是在内乱特检调查期间以证人身份配合调查的人,预计未来综合特检调查将面临困难。 此外,成果指标也引发了争议。综合特检自2月25日正式成立以来,已两次延长调查期限。如果法律修正案通过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并在全体会议上通过,将可能进行第三次延长,总共可调查180天。这比海军特检(150天)还要长,与内乱特检和金建希特检(赵恩锡特别检察官)相当。 尽管调查时间延长,但综合特检的起诉率仍然较低,围绕调查延长理由的争议也在加剧。 截至目前,综合特检仅提出两件公诉。上个月,将金大基前总统室秘书室长和李相敏前行政安全部长等尹锡悦政府的四名高层人士送上法庭。2日,因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等嫌疑起诉了金明洙前联合参谋本部议长、郑振八前联合参谋副主席、李在植前联合参谋战备检查科长、金亨俊前陆军总部政策室长等。 此外,已向包括李恩宇前KTV院长在内的12人申请逮捕令,但法院驳回了其中7件,发放了5件。这一比例高于内乱特检(46.1%)和金建希特检(32%)。根据去年的大检察厅检察年鉴,检察官的平均逮捕令驳回率约为30%。因此,综合特检在证据证明上需要更加努力的批评自然随之而来。 法律界对综合特检的调查必要性和长期化理由意见不一。在成果不明显的情况下,进一步延长调查期限可能引发对嫌疑人权利的侵犯和重复调查的争议。另一方面,考虑到案件范围广泛,处理三大特检后遗留的疑问,认为应给予充分时间的意见也存在。 西草洞的一位律师表示:“调查长期化要有说服力,必须在剩余时间内展示具体成果。”并指出:“如果没有起诉成果和逮捕令判断结果的支持,围绕综合特检的争议只会愈演愈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9 03:12:00 -
法务部决定对检察官朴相镕实施职务停职,直至作出处分决定法务部决定对因在双胞胎对北韩汇款调查过程中涉嫌证言诱导的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实施职务停职,直至作出处分决定。此外,针对朴检察官主张郑成浩法务部长滥用职权并要求撤回职务停职的主张,法务部也公开了处分理由。根据法务部的消息,郑部长判断如果朴检察官继续履行检察官的职务,将对检察工作的公正性及事件相关人员的信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检察总长代理具子贤提出的处分请求后,于上个月29日根据检察官处分法第8条第2款下达了职务停职命令。法务部表示:“根据该条款,职务停职的期限没有限制,但并非无限期停职。”并指出:“通常情况下,法务部的处分委员会在对被处分者作出处分决定之前,会实施职务停职。”此外,法务部补充道:“过去,法务部长在检察总长提出处分请求的情况下,也会继续对被处分者实施职务停职,直至处分委员会作出决定。”具代理在对北韩汇款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朴检察官的不当行为,包括:以不当的调查方式要求嫌疑人供述、提供外部食品及便利接见被拘留者、未撰写111次调查过程确认书等,因此于上个月12日对朴检察官提出了重处分请求,目前法务部正在进行相关的处分程序。在此之前,具代理于4月6日根据检察官处分法第8条第3款请求对朴检察官实施职务停职,郑部长根据不当行为的内容判断继续履行职务显然不适当,因此自当天起至本月5日实施了为期两个月的职务停职。法务部指出:“被处分者的不当行为不仅仅是对事件相关人员的简单便利提供或违反规定,而是在特定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反复违反合法程序以获取必要证言,并进行与揭示该事件的犯罪嫌疑无关的调查,以此对嫌疑人施加压力,或使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对调查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因此其不当行为的程度非常严重。”收到职务停职通知的朴相镕检察官于上个月31日在Facebook上表示:“公文中根本没有任何作为追加无限期职务停职依据的嫌疑或理由,属于违法行为。”朴检察官在收到职务停职公文的29日向郑部长提交了撤回处分的请愿书。朴检察官表示:“在被请求停职两个月的情况下,法务部长是否可以在没有处分委员会的判断下,主观地提前做出决定,实际上实施职务停职的‘无限期’呢?这意味着作为执行机构的法务部长在处分委员会的判断出来之前,已经承认了‘解雇’的决定。这是滥用职权。”※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1 23:06:00 -
涉嫌干预证词的朴相镕要求澄清机会,计划提起撤销处分诉讼在对朴相镕涉嫌在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提供三文鱼和酒以干预证词的指控进行监察时,朴相镕要求澄清机会,并表示将根据处分内容提起诉讼。据法律界消息,检方于11日下午召开监察委员会,正在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问题。朴相镕检察官在11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在检方民政室前与记者见面时表示:“我完全没有收到关于监察指控的内容和数量的通知。”他认为:“即使有错误,处分也不应在没有程序性辩护权和澄清机会的情况下,依据既定结论进行。”他进一步表示:“如果在程序内可以做些什么,就不会有一名公职人员在媒体面前站着,或无期限地在民政室等待。”并呼吁:“希望能有机会向监察委员会的外部委员说明情况。”此外,他还提到:“在检方监察委员会之后,案件将移交给法务部,法务部也有监察委员会,最终的处分将在处分委员会决定。如果最终做出处分决定,而我无法接受该内容,我将提起撤销诉讼。”朴检察官在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中,曾向嫌疑人李华荣和金成泰等人提供三文鱼和酒,并被指控干预证词。对此指控进行监察的首尔高检人权侵害检查工作组(TF)于2023年5月17日确认了酒席的存在,并向检方报告。在三大特检(尹建熙、内乱、殉职海兵)之后,负责调查剩余指控的第二次综合特检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也于上月初从首尔高检TF接手了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并将其命名为“总统办公室对水原检察院调查干预指控事件”进行调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2 12:59:30 -
涉嫌‘鲑鱼酒会’的朴相镕面临处分,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即将召开在双流对北送款调查过程中,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因涉嫌‘鲑鱼酒会’证言诱导而面临处分,预计很快将作出决定。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检察厅计划最早于11日召开监察委员会,审议对朴检察官的处分事宜。大检监察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监察对象出席,但朴检察官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他表示希望能有说明机会,并计划从11日上午开始在大检等待监察委员会的召开。监察委员会由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界、经济界等外部人士与内部人士组成,人数在5至9人之间。检察总长并不一定需要遵循监察委员会的建议,但迄今为止,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循了其决定。即使监察委员会决定了处分的性质和程度,最终决定仍需经过程序。首先,若检察总长判断需要处分,必须在处分时效的17天前向法务部申请处分。随后,由法务部部长担任主席的检察官处分委员会将决定警告、减薪、停职、免职、解雇等五个级别的处分。根据检察官处分法,除最轻的警告外,其他处分的执行需由法务部部长提请,最终由任免权在手的总统进行。若检察官因处分被解雇,则在三年内不得成为律师。在检察和法务部的判断过程中,处分的程度可能会有所变化。曾以检察官身份举办出版纪念会并表明参选意向的金相敏前检察官,2024年1月时由李元锡前检察总长申请了停职处分。法务部召开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比停职高两个级别的解雇处分,但法务部处分委员会最终决定了三个月的停职处分。法务部部长也有权申请检察官处分,因此即使大检监察委员会判断无法处分,法务部也可能会重新审查记录,出现类似于水原地检集体退场事件的情况。朴检察官声称证言诱导并不属实,但执政党对其操控调查的批评声浪加大,预计在处分结果确定后,争议仍将持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1 1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