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11日,检察厅召开监察委员会,审议因双胞胎对北韩汇款调查过程中出现的‘三文鱼酒会’证言诱导疑虑而受到处分的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朴检察官为等待进入检察厅民事事务室而走入首尔瑞草洞。 [照片=联合新闻]](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6/01/20260601140255533540.jpg)
法务部决定对因在双胞胎对北韩汇款调查过程中涉嫌证言诱导的朴相镕仁川地检副检察官实施职务停职,直至作出处分决定。此外,针对朴检察官主张郑成浩法务部长滥用职权并要求撤回职务停职的主张,法务部也公开了处分理由。
根据法务部的消息,郑部长判断如果朴检察官继续履行检察官的职务,将对检察工作的公正性及事件相关人员的信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检察总长代理具子贤提出的处分请求后,于上个月29日根据检察官处分法第8条第2款下达了职务停职命令。
具代理在对北韩汇款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朴检察官的不当行为,包括:以不当的调查方式要求嫌疑人供述、提供外部食品及便利接见被拘留者、未撰写111次调查过程确认书等,因此于上个月12日对朴检察官提出了重处分请求,目前法务部正在进行相关的处分程序。
在此之前,具代理于4月6日根据检察官处分法第8条第3款请求对朴检察官实施职务停职,郑部长根据不当行为的内容判断继续履行职务显然不适当,因此自当天起至本月5日实施了为期两个月的职务停职。
法务部指出:“被处分者的不当行为不仅仅是对事件相关人员的简单便利提供或违反规定,而是在特定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反复违反合法程序以获取必要证言,并进行与揭示该事件的犯罪嫌疑无关的调查,以此对嫌疑人施加压力,或使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对调查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因此其不当行为的程度非常严重。”
收到职务停职通知的朴相镕检察官于上个月31日在Facebook上表示:“公文中根本没有任何作为追加无限期职务停职依据的嫌疑或理由,属于违法行为。”朴检察官在收到职务停职公文的29日向郑部长提交了撤回处分的请愿书。
朴检察官表示:“在被请求停职两个月的情况下,法务部长是否可以在没有处分委员会的判断下,主观地提前做出决定,实际上实施职务停职的‘无限期’呢?这意味着作为执行机构的法务部长在处分委员会的判断出来之前,已经承认了‘解雇’的决定。这是滥用职权。”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