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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贤京’新闻 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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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前军指挥官因动用军队实施政变被判刑在12·3紧急戒严期间,五名前军指挥官因向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派遣军队而被一审判处实刑。法院认为他们违反了军队的政治中立义务,执行了内乱的重要任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21日对被控内乱重要任务罪的前国军防谍司令女仁亨判处18年监禁,对前陆军首都防卫司令李镇宇判处15年监禁。 与他们共同被起诉的前国军情报司令文相浩被判12年监禁,前陆军参谋总长朴安洙被判10年监禁,前陆军特种战司令郭钟根被判9年监禁。 法院认定他们的内乱重要任务罪名全部成立。职权滥用和妨碍行使权利的指控大部分也被判定为有罪。 法院表示:“在任何情况下,妨碍宪法机关的权能行使都是不可容忍的”,并指出:“内乱罪是危害国家存亡,直接侵犯民主基本秩序的严重犯罪。” 同时,法院批评道:“被告人在指挥和监督军队的地位上,背弃了政治中立性,为特定势力的政治利益使用了军事力量。” 被判刑最重的女前司令被认定与前总统尹锡悦、前国防部长金勇贤事先密谋戒严,并准备逮捕政治人物和控制选举委员会。 法院将女前司令的备忘录视为事先密谋的核心证据,备忘录中写有关于政治人物联合逮捕组和不正当选举专门调查组的运营方案。在戒严宣布后,她组织了“反国家势力联合逮捕组”,试图逮捕当时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等十余名政治人物,并向选举委员会派遣防谍部队。 在宪法法院对尹前总统的弹劾审判和军事法庭审判中,关于向选举委员会派遣军队的作证也被判定为有罪。 李前司令被认定指示防卫司令部部队出动国会,并试图将国会议员驱逐。法院认为,尹前总统在要求解除紧急戒严的提案表决前指示:“四个人抬一个人进会场”,并要求“将议员驱逐”,李前司令将此传达给部队成员。 李前司令辩称要驱逐的对象并非国会议员,而是恐怖势力,但法院未接受其辩护,认为部队成员的证言等证据不成立。 朴前总长作为戒严司令,被认定发布了违宪和违法的第1号命令,并指示警方封锁国会。法院认为朴前总长至少在意识上认识到其目的是使国会的权能行使变得不可能。 不过,法院认为朴前总长指示特战司和防卫司部队出动国会的职权滥用指控无罪,理由是他并不知道部队出动国会的事实,或是在出动后才被告知。 文前司令因参与戒严密谋和向选举委员会派遣情报部队而被判有罪,郭前司令因向国会、共同民主党总部和选举委员会科天厅派遣特战部队而被判有罪。 法院取消了李前司令、朴前总长和郭前司令的保释,重新拘留他们。女前司令和文前司令则因其他案件已被拘留。 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在宣判后表示:“承认曾在军指挥部的被告与尹前总统、金前部长等长期密谋以紧急戒严为手段进行内乱的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他还表示:“被告的刑期未达到预期,令人遗憾”,并称将审查判决书后决定是否上诉及上诉范围。 此前,特别检察官对女前司令和李前司令分别请求判处30年监禁,对朴前总长请求判处25年监禁,对郭前司令和文前司令请求判处20年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02:52:00 -
文相浩因泄露军事机密被判无罪文相浩前情报司令官因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前向民间身份的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泄露军事机密而被起诉,近日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1日对文前司令官的军事机密泄露指控作出无罪判决。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7月的结案审理中请求判处其5年监禁。 文前司令官在2024年12月2日,即紧急戒严宣布前一天,向时任国防部长金勇贤报告了情报司的现状和任务,随后被指控向罗前司令官泄露了报告内容及金部长的指示。 调查显示,文前司令官在与罗前司令官通话时提到“特种部队、任务、装备”,并表示“我报告了与任务相关的内容”,“他让我们做好准备”。 然而,法庭认为这些发言中并未包含具体的任务内容,因此难以视为军事机密。关于特种部队和装备的提及也仅限于外界已知的情报司组织编制或军队及民间使用的装备。 法庭指出:“仅凭被告的发言,难以认为该内容泄露后会对军事目的造成危害的结果。”同时也表示,“难以断定罗前司令官结合已有信息后,意识到起诉事实中所述内容。” 法庭也未认定其故意泄露机密。法庭认为,文前司令官只是试图传达向金部长报告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其有意泄露军事机密。 不过,文前司令官方面关于通话内容所涉及的黑匣子安全数字(SD)卡及电子信息是非法收集的主张并未被接受。法庭认为,在扣押过程中,罗前司令官的参与权得到了保障,程序合法。 此外,文前司令官因向罗前司令官提供40余名情报司人员的个人信息而在一审中被判处2年监禁。该案件的上诉审理首次开庭定于15日进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2 02:24:00 -
特别检察官对参与紧急戒严的军方指挥官请求重刑,称其试图瘫痪国家机构因参与尹锡悦前总统的12·3紧急戒严而被起诉的军方指挥官们面临重刑的请求。 内乱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于24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法官李贤京)审理的内乱重要任务相关案件的结案听证会上,请求对余仁亨前国军防谍司令和李振宇前国军首都防卫司令各判处30年监禁。 当时的戒严司令朴安洙前陆军参谋总长被请求判处25年监禁,郭钟根前陆军特种部队司令和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则被请求判处20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在最后辩论中指出,这些人的行为“无视宪法所规定的合法程序,通过暴力手段使国会等国家机构的权能行使变得不可能,试图瘫痪其功能”。 他强调:“这根本上损害了民主的核心价值,追究严厉的法律责任是维护宪政秩序和刑事司法程序的信任及实现正义的最低限度措施。” 特别检察官特别批评了代表韩国军队的将领级军官参与紧急戒严的行为。他表示:“这些人清楚知道(紧急戒严)会给国家、军队以及国民和军人带来什么后果”,并指出他们使自己负责的军队参与内乱,给作为韩国国军的使命和自豪感留下了重大伤痕。 特别检察官认为,余前司令、李前司令、郭前司令和文前司令在长时间内积极参与紧急戒严的策划和准备。 特别检察官指出,余前司令“从内乱的策划到执行,与高中同学尹锡悦、金勇贤如同一体行动,并与陆军军官学校的校友李振宇、郭钟根形成统一阵线,发挥了重要作用”,称其为内乱犯罪准备的“智囊”。 关于李前司令,特别检察官表示:“当国会聚集了许多市民,封锁变得困难时,他下达了对军事警察的逮捕命令,或指示将国会议员从国会大厦中拖出,积极指挥。” 当天下午的审判中,预计将进行被告的最终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程序。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4 23:04:00 -
尹锡悦体制内高官因阻碍逮捕被判刑因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对尹锡悦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而被判刑的前警卫处高官们已被法庭判处实刑并依法拘留。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9日对朴钟俊前警卫处长和金成勋前副处长分别判处4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与他们一起被起诉的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被判2年6个月,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被判1年,缓刑2年。 法庭对被判实刑的朴前处长、金前副处长和李前总部长下达了“有逃跑的可能性”的法庭拘留命令。 他们被指控在去年1月公职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嫌疑进行调查时,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包括阻止进入官邸等行为。 法庭认为,他们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阻止逮捕令的执行,却仍然组织性地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因此对他们的所有指控均判定为有罪。 法庭指出:“合法的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执行并不能被视为对尹前总统人身的威胁”,并且“承认了他们通过设置路障和动员所属公职人员对逮捕令执行公职人员施加威胁的事实”。 在量刑方面,法庭指出:“被告利用警卫处的公职人员,按照尹前总统的非法指示阻碍了司法机关的合法逮捕令执行”,并强调这是“利用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指挥体系,长时间阻碍逮捕令执行的严重犯罪”。 法庭还表示:“他们组织性地阻碍了对尹前总统的叛乱犯罪调查和司法程序,破坏了国家法治的功能,并且造成了与公职人员的物理冲突的风险,罪行性质和可指责性都很大。” 特别是对朴前处长,法庭指出:“作为警卫处整个组织的指挥和监督者,他在职级上是最终责任人,即使有尹锡悦的指示也应该拒绝。” 金前副处长还因参与删除三名军区指挥官的密话机信息而受到指控,法庭当天对金前副处长违反总统警卫法的行为作出了有罪判决。法庭在考虑金前副处长的量刑时指出:“他指示调查机关无法看到(密话机信息),或者在阻碍逮捕令执行的过程中扮演了最积极和强硬的角色。” 不过,法庭对被判缓刑的金前部长在特公职执行阻碍罪上作出了有罪判决,但解释称在逮捕令执行阻碍的整体犯罪中,他并未与其他被告共谋,因此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此前,赵恩锡内乱特别检察组在结案公判中表示:“完全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法治和逮捕令原则”,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请求判处7年和6年有期徒刑,对李前总部长请求判处5年,对金前部长请求判处3年。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1:20:00 -
文相浩因泄露情报局人员名单被判刑两年因在12·3紧急戒严期间将情报局人员名单泄露给民间人士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文相浩被判处两年监禁。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26日对文相浩作出上述判决,因其涉嫌泄露军事机密及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法院决定再次将其拘留。 同样因上述罪名被起诉的金奉圭前中央新闻社社长(大校)和郑成旭前100余团2事业团团长(大校)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和1年监禁。 他们被指控与前国防部长金勇贤共谋,试图组建一个调查舞弊选举的非正式组织——第二调查组,泄露约40名情报局人员的名单给罗前司令官。 法院认定他们的所有指控均成立。法院指出:“考虑到通过不正常渠道向民间人士罗前司令官提供名单的事实,可以认定他们在意识到这是军事机密的情况下共谋犯罪。”并指出:“被告人们将军事机密和个人信息泄露给仅为民间人士的罗前司令官,背弃了自己的职责。” 不过,法院表示考虑到被告人长期服役于军队等因素作为量刑依据。 此前,内乱特检组(赵恩石特别检察官)请求法院对他们各判处5年监禁,称他们与没有接触军事信息权限的民间人士罗相元勾结,参与了违宪和违法的紧急戒严执行过程中泄露了军事机密的情报局人员名单。 另外,同样因该罪名被起诉的金前部长在一审中被判处3年监禁,而接收情报局人员名单的罗前司令官在最高法院被判处2年监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7 00:52:00 -
尹锡悦体制下总统警卫处高层被检方要求重刑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对阻止尹锡悦前总统逮捕令执行的总统警卫处高层提出了重刑请求。特检称,他们动员警卫处组织以阻碍法院的逮捕令执行,试图让尹前总统逃避刑事责任。 特检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日举行的朴钟俊前处长、金成勋前副处长、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的特公执行妨碍等罪名的结案庭上,请求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判处7年监禁。李前总部长被请求判处5年,金前部长被请求判处3年。 他们因去年1月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试图执行对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时,动员警卫处人员阻碍而被起诉。金前副处长还被指控在12·3紧急戒严后指示删除军方高层的密话手机通话记录。 特检在当天的最终意见中,将此案定性为不是简单的现场冲突,而是妨碍国家刑事司法功能的组织性犯罪。特检指出:“总统警卫处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人保镖团体,被告无视警卫处的本分,动员组织力量以逃避尹前总统的刑事责任。” 特检强调:“用暴力阻止合法发出的逮捕令,动摇了法治的根基,不能留下以暴力抵抗不利调查或审判的先例。” 特检认为,警卫处在逮捕令执行前就已建立阻止线,并增派人员,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公审中,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检察官和调查员与警卫处员工对峙的场景、设置路障和铁丝网的场景,以及警卫处员工形成所谓“人墙”的情况等视频和证言被提交。 特检主张朴前处长作为警卫处最高指挥者,在阻止逮捕令执行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金前副处长则被认为实际指挥了现场应对,并试图销毁与密话手机相关的证据。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则被认为参与了设置路障和人员部署等现场阻止行为。 相反,朴前处长方面虽然大体上不争辩客观事实,但反驳称没有阻碍公职执行的故意。朴前处长的律师表示:“在逮捕令合法性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认为有权不批准进入警卫区域,并强调不应违反法律和规定或发生物理冲突。” 金前副处长方面也否认部分指控。金前副处长的律师表示,关于密话手机的指控称:“并不是删除通话记录,而是指示阻止外部接入。”此外,关于武器暴露巡逻等问题,他也反驳称:“并不是主导武力巡逻,而是让武器放入包中,并提前结束巡逻。” 李前总部长方面则表示只是遵循上级指示,并未共谋犯罪,金前部长方面也否认共谋关系。 与此同时,尹前总统在同一逮捕令执行妨碍的案件上被判处7年监禁。该案件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审理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2 03:21:00 -
前法务室长质疑紧急状态宣言的合宪性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状态宣言发布时,李振宇前首都防卫司令官的法务室长表示,他在看到宣言时就对其合宪性产生了怀疑。 1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对因内乱重要业务参与等罪名被起诉的李前司令官进行审判。当天,作为证人的文相元中校(前首都防卫司法务室长、现任陆军检察团江原地区检察团长)就他在紧急状态前后的经历作证。 文中校在出庭前表示,与他的上司李前司令官面对面交流很困难。对此,法庭在证人席与被告席之间设置了隔板,以确保文中校无法直接看到李前司令官。文中校确认隔板设置后,才开始作证。 在特别检察官的询问中,文中校回忆道:“在紧急状态宣言发布后,我收到了紧急召集通知,并在前往部队的出租车上通过门户网站的新闻了解了总统的讲话和紧急状态宣言第一号。” 他表示:“讲话内容以立法独裁和反国家行为为名,但作为法律从业者,当我接触到这些时,确实对其合宪性和违法性产生了怀疑。”特别是对于禁止国会和地方议会一切政治活动的第一条宣言,他认为:“从三权分立的原则来看,这不应妨碍国会的正常立法活动,因此让我感到非常困惑。” 文中校随后抵达部队,前往指挥控制室,但表示未能见到李前司令官。他证实当时部队已接到向国会出动兵力的指示,现场极为混乱。他说:“陆军总部和联合参谋部,以及从龙山中指示的情况都非常混乱。” 特别检察官就首都防卫司的兵力是否在合法的作战范围内与李前司令官的辩护方展开了争论。特别检察团队重点询问文中校,首都防卫司的常规工作手册或混合战(将军事和非军事措施适当结合进行战争的概念)训练内容中是否包括封锁国会或逮捕议员的内容。 对此,文中校回答:“在首都防卫司的手册中,我从未见过关于向国会派遣兵力的内容。”此外,对于在紧急状态下,首都防卫司是否支持反间谍工作以协助联合调查或逮捕人员的问题,他也表示:“没有这样的记忆。” 另一方面,李前司令官的辩护方则质疑文中校,称首都防卫司的任务主要集中在对首都内主要设施的恐怖袭击应对上,而法务室长主要负责纪律和行政事务,因此对作战用语或具体情况并不熟悉。对此,文中校回应:“如果涉及法律的术语,作为专家,我的职责是确认并提供建议。” 随后,李前司令官的辩护律师提到,赵成贤前首都防卫司第一警备团长等人在宪法法院或国会作证称“接到指示逮捕国会议员”,并表示李前司令官在现场管理上非常用心,甚至拒绝了参谋长的劝阻,因此对逮捕指示的可信度提出质疑,认为赵前团长作证不实。 然而,文中校通过证言支持了赵前团长的说法。他表示:“赵前团长把部下视为亲人,我想说当时(在前往国会的)车上的部下们所说是正确的。” 最后,文中校讲述了自己父亲是来自庆南马山,曾在1987年6月民主抗争中佩戴的领带,表示:“父亲因为1980年5月光州事件,使得我们在1987年6月能够安全地进行示威,争取直选制。过去帮助现在,死者帮助生者。我希望此次审判能成为我们民主的一线曙光。”随后,他离开了法庭。 法庭将通过对赵团长等相关人员的进一步证人询问和证据调查,最终判断李前司令官是否参与内乱的实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9 05:46:45 -
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因泄露情报员名单被请求判刑5年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因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在2023年12月3日戒严期间随意泄露情报员名单,向法院请求判处其5年监禁。 特别检察团队于15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举行的文前司令军刑法下军事机密泄露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违反的结案听证会上提出了这一请求。 同样因上述罪名被起诉的金奉圭前中央新闻社社长(上校)和郑成旭前100余团2事业团团长(上校)也分别被请求判处5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指出:“被告与没有军事信息接触权限的民间人罗相元(前情报司令)勾结,在执行违宪和违法的戒严过程中泄露了军事机密的情报员名单。名单的泄露可能使情报员成为恐怖势力的直接目标,这一问题极为严重。” 特别检察官还表示:“被告明知情报员的个人信息属于军事机密,信息泄露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但仍然忘却本分,将下属视为实现权力欲的工具,私有化军队组织,侵害了民主和法治的根基。” 接着指出:“泄露的名单在戒严宣布后被用于占领选举委员会等不正当选举调查的第二调查组的组建,因此需要追究其严重责任。” 特别检察团队综合考虑了犯罪的严重性及被告不悔改的情况,决定了请求的刑期。 文前司令等人被指控与金勇贤前国防部长共谋,泄露约40名情报员的名单等个人信息,以组建一个非正式组织——第二调查组,调查不正当选举的疑虑。 此前,特别检察团队也已向同样被起诉的金前部长请求判处5年监禁。 因从金前部长处接收情报员名单的罗前司令在最高法院被判处2年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5 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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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前军指挥官因动用军队实施政变被判刑在12·3紧急戒严期间,五名前军指挥官因向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派遣军队而被一审判处实刑。法院认为他们违反了军队的政治中立义务,执行了内乱的重要任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21日对被控内乱重要任务罪的前国军防谍司令女仁亨判处18年监禁,对前陆军首都防卫司令李镇宇判处15年监禁。 与他们共同被起诉的前国军情报司令文相浩被判12年监禁,前陆军参谋总长朴安洙被判10年监禁,前陆军特种战司令郭钟根被判9年监禁。 法院认定他们的内乱重要任务罪名全部成立。职权滥用和妨碍行使权利的指控大部分也被判定为有罪。 法院表示:“在任何情况下,妨碍宪法机关的权能行使都是不可容忍的”,并指出:“内乱罪是危害国家存亡,直接侵犯民主基本秩序的严重犯罪。” 同时,法院批评道:“被告人在指挥和监督军队的地位上,背弃了政治中立性,为特定势力的政治利益使用了军事力量。” 被判刑最重的女前司令被认定与前总统尹锡悦、前国防部长金勇贤事先密谋戒严,并准备逮捕政治人物和控制选举委员会。 法院将女前司令的备忘录视为事先密谋的核心证据,备忘录中写有关于政治人物联合逮捕组和不正当选举专门调查组的运营方案。在戒严宣布后,她组织了“反国家势力联合逮捕组”,试图逮捕当时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等十余名政治人物,并向选举委员会派遣防谍部队。 在宪法法院对尹前总统的弹劾审判和军事法庭审判中,关于向选举委员会派遣军队的作证也被判定为有罪。 李前司令被认定指示防卫司令部部队出动国会,并试图将国会议员驱逐。法院认为,尹前总统在要求解除紧急戒严的提案表决前指示:“四个人抬一个人进会场”,并要求“将议员驱逐”,李前司令将此传达给部队成员。 李前司令辩称要驱逐的对象并非国会议员,而是恐怖势力,但法院未接受其辩护,认为部队成员的证言等证据不成立。 朴前总长作为戒严司令,被认定发布了违宪和违法的第1号命令,并指示警方封锁国会。法院认为朴前总长至少在意识上认识到其目的是使国会的权能行使变得不可能。 不过,法院认为朴前总长指示特战司和防卫司部队出动国会的职权滥用指控无罪,理由是他并不知道部队出动国会的事实,或是在出动后才被告知。 文前司令因参与戒严密谋和向选举委员会派遣情报部队而被判有罪,郭前司令因向国会、共同民主党总部和选举委员会科天厅派遣特战部队而被判有罪。 法院取消了李前司令、朴前总长和郭前司令的保释,重新拘留他们。女前司令和文前司令则因其他案件已被拘留。 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在宣判后表示:“承认曾在军指挥部的被告与尹前总统、金前部长等长期密谋以紧急戒严为手段进行内乱的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他还表示:“被告的刑期未达到预期,令人遗憾”,并称将审查判决书后决定是否上诉及上诉范围。 此前,特别检察官对女前司令和李前司令分别请求判处30年监禁,对朴前总长请求判处25年监禁,对郭前司令和文前司令请求判处20年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02:52:00 -
文相浩因泄露军事机密被判无罪文相浩前情报司令官因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前向民间身份的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泄露军事机密而被起诉,近日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1日对文前司令官的军事机密泄露指控作出无罪判决。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7月的结案审理中请求判处其5年监禁。 文前司令官在2024年12月2日,即紧急戒严宣布前一天,向时任国防部长金勇贤报告了情报司的现状和任务,随后被指控向罗前司令官泄露了报告内容及金部长的指示。 调查显示,文前司令官在与罗前司令官通话时提到“特种部队、任务、装备”,并表示“我报告了与任务相关的内容”,“他让我们做好准备”。 然而,法庭认为这些发言中并未包含具体的任务内容,因此难以视为军事机密。关于特种部队和装备的提及也仅限于外界已知的情报司组织编制或军队及民间使用的装备。 法庭指出:“仅凭被告的发言,难以认为该内容泄露后会对军事目的造成危害的结果。”同时也表示,“难以断定罗前司令官结合已有信息后,意识到起诉事实中所述内容。” 法庭也未认定其故意泄露机密。法庭认为,文前司令官只是试图传达向金部长报告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其有意泄露军事机密。 不过,文前司令官方面关于通话内容所涉及的黑匣子安全数字(SD)卡及电子信息是非法收集的主张并未被接受。法庭认为,在扣押过程中,罗前司令官的参与权得到了保障,程序合法。 此外,文前司令官因向罗前司令官提供40余名情报司人员的个人信息而在一审中被判处2年监禁。该案件的上诉审理首次开庭定于15日进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2 02:24:00 -
特别检察官对参与紧急戒严的军方指挥官请求重刑,称其试图瘫痪国家机构因参与尹锡悦前总统的12·3紧急戒严而被起诉的军方指挥官们面临重刑的请求。 内乱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于24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法官李贤京)审理的内乱重要任务相关案件的结案听证会上,请求对余仁亨前国军防谍司令和李振宇前国军首都防卫司令各判处30年监禁。 当时的戒严司令朴安洙前陆军参谋总长被请求判处25年监禁,郭钟根前陆军特种部队司令和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则被请求判处20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在最后辩论中指出,这些人的行为“无视宪法所规定的合法程序,通过暴力手段使国会等国家机构的权能行使变得不可能,试图瘫痪其功能”。 他强调:“这根本上损害了民主的核心价值,追究严厉的法律责任是维护宪政秩序和刑事司法程序的信任及实现正义的最低限度措施。” 特别检察官特别批评了代表韩国军队的将领级军官参与紧急戒严的行为。他表示:“这些人清楚知道(紧急戒严)会给国家、军队以及国民和军人带来什么后果”,并指出他们使自己负责的军队参与内乱,给作为韩国国军的使命和自豪感留下了重大伤痕。 特别检察官认为,余前司令、李前司令、郭前司令和文前司令在长时间内积极参与紧急戒严的策划和准备。 特别检察官指出,余前司令“从内乱的策划到执行,与高中同学尹锡悦、金勇贤如同一体行动,并与陆军军官学校的校友李振宇、郭钟根形成统一阵线,发挥了重要作用”,称其为内乱犯罪准备的“智囊”。 关于李前司令,特别检察官表示:“当国会聚集了许多市民,封锁变得困难时,他下达了对军事警察的逮捕命令,或指示将国会议员从国会大厦中拖出,积极指挥。” 当天下午的审判中,预计将进行被告的最终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程序。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4 23:04:00 -
尹锡悦体制内高官因阻碍逮捕被判刑因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对尹锡悦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而被判刑的前警卫处高官们已被法庭判处实刑并依法拘留。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9日对朴钟俊前警卫处长和金成勋前副处长分别判处4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与他们一起被起诉的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被判2年6个月,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被判1年,缓刑2年。 法庭对被判实刑的朴前处长、金前副处长和李前总部长下达了“有逃跑的可能性”的法庭拘留命令。 他们被指控在去年1月公职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嫌疑进行调查时,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包括阻止进入官邸等行为。 法庭认为,他们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阻止逮捕令的执行,却仍然组织性地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因此对他们的所有指控均判定为有罪。 法庭指出:“合法的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执行并不能被视为对尹前总统人身的威胁”,并且“承认了他们通过设置路障和动员所属公职人员对逮捕令执行公职人员施加威胁的事实”。 在量刑方面,法庭指出:“被告利用警卫处的公职人员,按照尹前总统的非法指示阻碍了司法机关的合法逮捕令执行”,并强调这是“利用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指挥体系,长时间阻碍逮捕令执行的严重犯罪”。 法庭还表示:“他们组织性地阻碍了对尹前总统的叛乱犯罪调查和司法程序,破坏了国家法治的功能,并且造成了与公职人员的物理冲突的风险,罪行性质和可指责性都很大。” 特别是对朴前处长,法庭指出:“作为警卫处整个组织的指挥和监督者,他在职级上是最终责任人,即使有尹锡悦的指示也应该拒绝。” 金前副处长还因参与删除三名军区指挥官的密话机信息而受到指控,法庭当天对金前副处长违反总统警卫法的行为作出了有罪判决。法庭在考虑金前副处长的量刑时指出:“他指示调查机关无法看到(密话机信息),或者在阻碍逮捕令执行的过程中扮演了最积极和强硬的角色。” 不过,法庭对被判缓刑的金前部长在特公职执行阻碍罪上作出了有罪判决,但解释称在逮捕令执行阻碍的整体犯罪中,他并未与其他被告共谋,因此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此前,赵恩锡内乱特别检察组在结案公判中表示:“完全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法治和逮捕令原则”,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请求判处7年和6年有期徒刑,对李前总部长请求判处5年,对金前部长请求判处3年。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1:20:00 -
文相浩因泄露情报局人员名单被判刑两年因在12·3紧急戒严期间将情报局人员名单泄露给民间人士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文相浩被判处两年监禁。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26日对文相浩作出上述判决,因其涉嫌泄露军事机密及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法院决定再次将其拘留。 同样因上述罪名被起诉的金奉圭前中央新闻社社长(大校)和郑成旭前100余团2事业团团长(大校)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和1年监禁。 他们被指控与前国防部长金勇贤共谋,试图组建一个调查舞弊选举的非正式组织——第二调查组,泄露约40名情报局人员的名单给罗前司令官。 法院认定他们的所有指控均成立。法院指出:“考虑到通过不正常渠道向民间人士罗前司令官提供名单的事实,可以认定他们在意识到这是军事机密的情况下共谋犯罪。”并指出:“被告人们将军事机密和个人信息泄露给仅为民间人士的罗前司令官,背弃了自己的职责。” 不过,法院表示考虑到被告人长期服役于军队等因素作为量刑依据。 此前,内乱特检组(赵恩石特别检察官)请求法院对他们各判处5年监禁,称他们与没有接触军事信息权限的民间人士罗相元勾结,参与了违宪和违法的紧急戒严执行过程中泄露了军事机密的情报局人员名单。 另外,同样因该罪名被起诉的金前部长在一审中被判处3年监禁,而接收情报局人员名单的罗前司令官在最高法院被判处2年监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7 00:52:00 -
尹锡悦体制下总统警卫处高层被检方要求重刑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对阻止尹锡悦前总统逮捕令执行的总统警卫处高层提出了重刑请求。特检称,他们动员警卫处组织以阻碍法院的逮捕令执行,试图让尹前总统逃避刑事责任。 特检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1日举行的朴钟俊前处长、金成勋前副处长、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的特公执行妨碍等罪名的结案庭上,请求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判处7年监禁。李前总部长被请求判处5年,金前部长被请求判处3年。 他们因去年1月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试图执行对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时,动员警卫处人员阻碍而被起诉。金前副处长还被指控在12·3紧急戒严后指示删除军方高层的密话手机通话记录。 特检在当天的最终意见中,将此案定性为不是简单的现场冲突,而是妨碍国家刑事司法功能的组织性犯罪。特检指出:“总统警卫处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人保镖团体,被告无视警卫处的本分,动员组织力量以逃避尹前总统的刑事责任。” 特检强调:“用暴力阻止合法发出的逮捕令,动摇了法治的根基,不能留下以暴力抵抗不利调查或审判的先例。” 特检认为,警卫处在逮捕令执行前就已建立阻止线,并增派人员,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公审中,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检察官和调查员与警卫处员工对峙的场景、设置路障和铁丝网的场景,以及警卫处员工形成所谓“人墙”的情况等视频和证言被提交。 特检主张朴前处长作为警卫处最高指挥者,在阻止逮捕令执行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金前副处长则被认为实际指挥了现场应对,并试图销毁与密话手机相关的证据。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则被认为参与了设置路障和人员部署等现场阻止行为。 相反,朴前处长方面虽然大体上不争辩客观事实,但反驳称没有阻碍公职执行的故意。朴前处长的律师表示:“在逮捕令合法性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认为有权不批准进入警卫区域,并强调不应违反法律和规定或发生物理冲突。” 金前副处长方面也否认部分指控。金前副处长的律师表示,关于密话手机的指控称:“并不是删除通话记录,而是指示阻止外部接入。”此外,关于武器暴露巡逻等问题,他也反驳称:“并不是主导武力巡逻,而是让武器放入包中,并提前结束巡逻。” 李前总部长方面则表示只是遵循上级指示,并未共谋犯罪,金前部长方面也否认共谋关系。 与此同时,尹前总统在同一逮捕令执行妨碍的案件上被判处7年监禁。该案件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审理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2 03:21:00 -
前法务室长质疑紧急状态宣言的合宪性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状态宣言发布时,李振宇前首都防卫司令官的法务室长表示,他在看到宣言时就对其合宪性产生了怀疑。 1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对因内乱重要业务参与等罪名被起诉的李前司令官进行审判。当天,作为证人的文相元中校(前首都防卫司法务室长、现任陆军检察团江原地区检察团长)就他在紧急状态前后的经历作证。 文中校在出庭前表示,与他的上司李前司令官面对面交流很困难。对此,法庭在证人席与被告席之间设置了隔板,以确保文中校无法直接看到李前司令官。文中校确认隔板设置后,才开始作证。 在特别检察官的询问中,文中校回忆道:“在紧急状态宣言发布后,我收到了紧急召集通知,并在前往部队的出租车上通过门户网站的新闻了解了总统的讲话和紧急状态宣言第一号。” 他表示:“讲话内容以立法独裁和反国家行为为名,但作为法律从业者,当我接触到这些时,确实对其合宪性和违法性产生了怀疑。”特别是对于禁止国会和地方议会一切政治活动的第一条宣言,他认为:“从三权分立的原则来看,这不应妨碍国会的正常立法活动,因此让我感到非常困惑。” 文中校随后抵达部队,前往指挥控制室,但表示未能见到李前司令官。他证实当时部队已接到向国会出动兵力的指示,现场极为混乱。他说:“陆军总部和联合参谋部,以及从龙山中指示的情况都非常混乱。” 特别检察官就首都防卫司的兵力是否在合法的作战范围内与李前司令官的辩护方展开了争论。特别检察团队重点询问文中校,首都防卫司的常规工作手册或混合战(将军事和非军事措施适当结合进行战争的概念)训练内容中是否包括封锁国会或逮捕议员的内容。 对此,文中校回答:“在首都防卫司的手册中,我从未见过关于向国会派遣兵力的内容。”此外,对于在紧急状态下,首都防卫司是否支持反间谍工作以协助联合调查或逮捕人员的问题,他也表示:“没有这样的记忆。” 另一方面,李前司令官的辩护方则质疑文中校,称首都防卫司的任务主要集中在对首都内主要设施的恐怖袭击应对上,而法务室长主要负责纪律和行政事务,因此对作战用语或具体情况并不熟悉。对此,文中校回应:“如果涉及法律的术语,作为专家,我的职责是确认并提供建议。” 随后,李前司令官的辩护律师提到,赵成贤前首都防卫司第一警备团长等人在宪法法院或国会作证称“接到指示逮捕国会议员”,并表示李前司令官在现场管理上非常用心,甚至拒绝了参谋长的劝阻,因此对逮捕指示的可信度提出质疑,认为赵前团长作证不实。 然而,文中校通过证言支持了赵前团长的说法。他表示:“赵前团长把部下视为亲人,我想说当时(在前往国会的)车上的部下们所说是正确的。” 最后,文中校讲述了自己父亲是来自庆南马山,曾在1987年6月民主抗争中佩戴的领带,表示:“父亲因为1980年5月光州事件,使得我们在1987年6月能够安全地进行示威,争取直选制。过去帮助现在,死者帮助生者。我希望此次审判能成为我们民主的一线曙光。”随后,他离开了法庭。 法庭将通过对赵团长等相关人员的进一步证人询问和证据调查,最终判断李前司令官是否参与内乱的实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9 05:46:45 -
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因泄露情报员名单被请求判刑5年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因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在2023年12月3日戒严期间随意泄露情报员名单,向法院请求判处其5年监禁。 特别检察团队于15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举行的文前司令军刑法下军事机密泄露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违反的结案听证会上提出了这一请求。 同样因上述罪名被起诉的金奉圭前中央新闻社社长(上校)和郑成旭前100余团2事业团团长(上校)也分别被请求判处5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指出:“被告与没有军事信息接触权限的民间人罗相元(前情报司令)勾结,在执行违宪和违法的戒严过程中泄露了军事机密的情报员名单。名单的泄露可能使情报员成为恐怖势力的直接目标,这一问题极为严重。” 特别检察官还表示:“被告明知情报员的个人信息属于军事机密,信息泄露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但仍然忘却本分,将下属视为实现权力欲的工具,私有化军队组织,侵害了民主和法治的根基。” 接着指出:“泄露的名单在戒严宣布后被用于占领选举委员会等不正当选举调查的第二调查组的组建,因此需要追究其严重责任。” 特别检察团队综合考虑了犯罪的严重性及被告不悔改的情况,决定了请求的刑期。 文前司令等人被指控与金勇贤前国防部长共谋,泄露约40名情报员的名单等个人信息,以组建一个非正式组织——第二调查组,调查不正当选举的疑虑。 此前,特别检察团队也已向同样被起诉的金前部长请求判处5年监禁。 因从金前部长处接收情报员名单的罗前司令在最高法院被判处2年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5 2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