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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警察涉入电信诈骗,检方求刑5年

韩硕珍 기자 2026-04-20 16:36
检方反驳被告称不知情,法律界认为故意性判断是关键
釜山地方法院照片
釜山地方法院 [照片=联合新闻]

[经济日报] 一名现任警察因涉嫌参与电信诈骗组织的犯罪收益洗钱,被检方要求判处5年监禁。被告声称因急需贷款而被骗,检方则认为他不可能不知情,案件焦点集中在其是否故意参与。
 

20日,釜山地方法院刑事6部(审判长任成哲)对被控违反《电信金融诈骗受害防止及受害金返还特别法》的A某(40多岁)进行了结案审判。检方请求判处5年监禁。
 

根据检方指控,A某于去年6月17日接受电信诈骗组织骗取的2166万韩元,并将其取现。部分资金被换成日元和购物券后交给中间人。调查机关认为他不仅提供账户,还直接参与了洗钱过程。
 

此案引人关注的原因在于被告的身份。A某是釜山警察厅的警察公务员。警察内部人员因电信诈骗被起诉,直接影响公众信任。A某在去年7月被确认涉案后被停职。

 

在法庭上,A某否认犯罪意图,称因信用低无法贷款,相信账户交易能提高信用。他还表示,对方冒充银行职员,使他未起疑心。
 

检方则指出,A某不仅取现,还参与了将资金换成外币和购物券的过程,这是典型的犯罪收益隐匿手法。检方认为,A某作为有18年经验的警察,不可能不知情。
 

辩护方则认为,A某曾向对方透露其警察身份,若有犯罪意图,不会自曝身份。并称他在警察任职期间未负责相关调查,也未从中获利。
 

法律界认为,判断标准应在于被告是否从一开始就知晓犯罪组织的实质,以及在收到不寻常指示时是否起疑。
 

法院对电信诈骗犯罪持严厉态度,认为下层参与者也是犯罪链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公务员涉案,社会责任更重。

 

此次审判不仅涉及个人刑事责任,也考验公职社会的伦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法院将于下月15日宣判。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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