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于近日召开讨论会,旨在查明6·3地方选举期间发生的“选票不足”事件的真相,并探讨改善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制度的方案。讨论中提到,考虑到选管委已失去自我纠错能力,将把会议上提出的意见纳入立法过程。
民主党“保护国民参政权的制度改革工作组(TF)”于17日下午在国会举行了“保护国民参政权与制度改革讨论会”,讨论了选举管理制度的改善方案及相关法律如公职选举法、选管委法的修订必要性。
国会副议长南仁顺和TF负责人宋基贤也分别表示:“必须进行彻底的真相调查和对责任人的严惩。”以及“将竭尽全力使其转化为实质性的法律修订。”
作为发言人的郑泰浩教授指出,独立的选管委制度应当得到保持,并认为通过法律修订和组织创新可以恢复相当程度的信任。
郑教授强调,与民主党所主张的宪法层面的改革相比,更应通过建立独立的选举管理评估委员会、扩大信息公开和说明义务、定期向国会报告和听证程序的制度化、法律化选举事故报告和防止再发生的义务等,建立适合选管委特性的危机管理体系。
国民大学政治外交学系教授张承镇表示,应寻找加强整体选举管理和选举活动自主性的方法。他指出:“选管委对中立性和独立性的过度强调导致了责任感的削弱。”并表示:“应通过放宽以规制为中心的选举活动,集中选管委的工作于选举管理,当然也应考虑加强选管委的选举管理能力。”
仁川大学政治外交学系教授李俊汉指出,此次选票不足事件是由于选管委降低了印刷比例下限所致,并提出需要重新审查选票印刷适当比例、在紧急情况下利用提前投票机、对危机应对系统和手册进行大改革、加强投票和计票当天的危机应对小组、与行政安全部等政府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等建议。
参与连带监视中心委员赵永浩指出,委托选举执行体制面临极限,工作人员在低报酬下承受着较大的负担和压力。他表示:“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委托选举的法律依据,并建立选管委、各党协商机制、行政安全部、国务协调室之间的讨论机构。”并呼吁:“应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形成跨政府机构或协商机制以应对。”
最后,韩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崔炳锡强调,选管委法的法规需要全面整顿,国会在其中的立法角色至关重要。他指出:“此次事件是国家机关的失职和法律结构整顿不足直接侵害了参政权的事件。”并呼吁:“若没有法律强制性的改革,难以期待选管委的自我纠错作用。希望立法机关全力以赴进行选管委组织的正常化和外部监督机制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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