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全国各地的教育厅将每年制定特校及特班的设置计划,并有义务向教育部提交。
教育部于18日宣布,包含上述内容的《残疾人等特殊教育法》部分修正案已通过国会全体会议。
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在于,教育厅长需每年制定特殊教育运营计划,并提交给教育部长。该计划必须包含特校及各级学校内特班设置的年度计划。
教育部预计,通过此次法律修订,将更加系统地推进符合地区需求的特校和特班新设,尤其是减轻长期以来被指责的残疾学生远距离通学负担,并改善整体教育条件。
教师工会当天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工会指出:“各教育厅的特殊教育执行情况将受到国会和公众的持续监督”,并认为“将特殊教育条件的改善提升为公共责任的领域,具有深远的意义”。
工会还强调:“年度计划中应具体列出超员班级现状、新增及扩建学校名单,以及预算和教室保障方案、特教教师编制保障计划等,确保落实至关重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