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间的二手交易争议正在通过平台自我调解与公共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组。由于电子交易中个人间交易(C2C)的比例不断上升,单靠传统的以商家和消费者为中心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已难以解决日益增多的争议。
根据韩国互联网振兴院(KISA)28日的数据显示,去年电子交易中个人间交易的比例达到了62.4%。随着个人间二手交易争议成为整体电子交易争议的主要类型,基于当红、闪电市场等主要二手交易平台的“自我争议调解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KISA自2022年起与当红、闪电市场、中古国家等主要二手交易平台合作,运营自我争议调解体系。当二手交易平台发生争议时,平台首先尝试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案件则移交给KISA电子交易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
由于仅靠公共调解无法处理急剧增加的个人间交易争议,KISA决定基于平台内的交易记录和对话记录,优先调解可解决的案件,而将需要法律判断或标准建立的案件集中处理,以增加整体争议解决的数量。
随着平台初步调解的扩大,标准化调解标准的必要性也日益增加。因为即使是同类型的争议,不同平台的判断和KISA的调解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从而导致用户的混淆。科技信息通信部、KISA、公平交易委员会、消费者院及主要平台等于2021年至2024年对电子交易争议调解委员会接收的约10万件争议咨询和调解案例进行了全面调查,以整备标准。
整备后的标准将在平台初步调解和KISA公共调解过程中作为共通标准使用。根据交易发布、面对面交易、快递交易、合同解除等20个类型的标准来判断责任和瑕疵,并参考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服装等9个品类的标准来确定退款和赔偿的水平。
然而,调解标准并不适用于所有案例。因为在个人间交易中,瑕疵发生的时间或责任主体往往不明确。因此,在实际调解中,将综合交易经过、瑕疵程度、当事人陈述等,逐案调整退款和赔偿的范围。
在个人间的二手交易中,平台的责任范围仍然是一个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二手交易平台被归类为通信销售中介,个别交易的瑕疵和退款责任原则上由卖家和买家之间处理。
尤其是闪电市场计划从2024年8月起强制使用安全支付的闪电支付等,随着其自有支付和手续费结构的扩大,是否仍能将平台视为单纯的中介也引发了讨论。业界指出,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参与并获利,因此应加强争议预防和事后调解的责任。
KISA相关人士表示:“自我争议调解的目的在于增加实际解决的争议数量,而非调解成功率本身。若平台与公共调解分工处理,将能更快地解决小额和生活型争议。”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