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金建希女士赠送高价画作并请求公职推荐而被起诉的前检察官金相敏的有期徒刑缓刑判决已被确认。
韩国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兴九)于23日确认了对金相敏的贿赂法违规指控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以及政治资金法违规指控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并处以追缴金4139万韩元的原判决。
在一审中,仅对政治资金法违规指控认定有罪。法庭认为:“被告作为一名在检察官岗位上工作了约14年的法律专家,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指控和法律义务,但仍主动向第三方请求贿赂。”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在二审中,法院认为贿赂法也成立,判处金相敏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认定该画作为真品,判决其向金建希女士交付。此外,政治资金法违规的刑罚也比一审更重,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
当天,最高法院也认为二审判决没有错误,驳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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