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关税政策再次迎来转折点。由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对国家间的互征关税施加了限制,特朗普政府将贸易法301条作为新的关税手段。因认为韩国在阻止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进口方面不够充分,已预告将征收12.5%的追加关税。如果再加上因结构性过剩生产而征收的关税,韩美达成的15%承诺可能会被打破。
韩国在去年承诺对美国投资3500亿美元,以此将互征关税从25%降低至15%。政府和企业将此视为减少对美出口不确定性的安全保障。然而,如果美国改变关税的法律依据并增加新的关税,那么艰难达成的协议将实际上被削弱。投资承诺仍在,但关税优惠可能会消失,最糟糕的情况也可能发生。
贸易法301条允许美国对贸易伙伴的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报复措施。与对所有国家统一征收的互征关税不同,该条款可以针对特定政策、行业和产品。关税率和适用对象都可能根据美国的判断而变化,这使得企业的应对更加困难。强迫劳动、过剩生产、数字监管、补贴和汇率等问题都有可能成为调查的理由。
政府的首要目标应是将15%确立为实际的总关税上限。即使关税的名称和法律依据发生变化,也必须确保对韩国产品适用的追加关税不超过15%,并获得美国方面的明确确认。根据现有协议进行的对美投资也应与关税免除和减免挂钩。若投资先行,关税问题后续再谈,将难以保持谈判的主动权。
在强迫劳动问题上,不能仅仅采取防御性论点。美国声称韩国未能充分阻止强迫劳动生产的外国商品进口。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通关制度,建立能够追踪从原材料到成品的供应链体系。还需制定行业指导和认证系统,以便检查我方企业从第三国进口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消除名分后,才有可能要求撤销关税。
最重要的是,确保不受到竞争对手的不利待遇。在关税完全消失的情况下,至少要避免对日本、欧盟和台湾等竞争对手施加更高的税率。如果仅韩国的同类产品被征收高额关税,将不仅导致出口减少,还可能失去美国市场的交易机会。这就是为什么相对价格竞争力比关税率更为重要。
国内的受害对策也应提前准备。应重点检查石化、钢铁、电池和一般机械等脆弱行业的关税影响,并扩大出口融资和贸易保险。然而,避免以补贴的方式分发给所有企业。应区分具有竞争力但受到短期冲击的企业与需要结构调整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支持。同时,还应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和高附加值产品的转型。
美国的关税压力不是一次谈判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长期的斗争,法律依据和名分将不断变化。政府应不仅仅停留在维护15%协议上,还需将减少追加关税的制度改善、品类谈判和增强产业竞争力整合为一项战略。在贸易中,承诺并非自然而然会被遵守。只有当韩国利用其投资和供应链的价值作为谈判杠杆时,才能将关税损失降到最低。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