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非法垃圾短信或未履行防止非法垃圾短信义务的企业,将根据违规程度被处以相关营业额最高6%的罚款。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방미통위)于29日召开全体会议,制定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法律实施条例》部分修订草案和《广告性信息传输法律法规违规相关罚款征收标准等公告》草案。
罚款的计算将综合考虑故意与过失、违规行为的程度与类型、损害规模等因素。如果难以计算相关营业额,则可处以1000万至2000万韩元的定额罚款。
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的非法垃圾短信防止义务也将得到加强。如果服务被用于发送非法垃圾短信,需立即停止广告性信息传输或限制服务使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如解除与发送者的合同。
此外,对于未获得“大量短信发送者资格认证”的企业,如委托其进行盈利目的的广告性信息传输,将根据违规次数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
实施条例和公告的修订草案将在经过立法预告、法制处审查、国务会议表决等程序后,预计于10月公布并实施。
与此同时,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在当天的会议上接受了首尔行政法院的调解建议,取消了前广播通信委员会于2023年8月任命的广播文化振兴会金成根补缺董事的任命。방미통위表示,鉴于权泰宣董事的解任决定已确认,基于此的后续决定金成根补缺董事的任命已无实质意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