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前总统在任期间的就餐费和观影费公开诉讼中,一、二审的公开判决在大法院被推翻。推翻的原因并非因为信息本身属于不公开对象,而是由于尹前总统被罢免后,相关资料已移交至总统记录馆,导致继续对总统秘书室提起诉讼的实益问题成为新的争议焦点。
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卢京必)于6月24日对韩国纳税人联盟针对总统秘书室长提起的信息公开拒绝处分取消诉讼中,推翻了原审的被告败诉部分,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在本案中,二审辩论结束后,尹前总统被罢免,情况发生了变化。尹前总统于去年4月4日被罢免,相关资料于同年6月4日李在明总统就职前移交至总统记录馆。
大法院认为:“纳税人联盟请求公开的信息因已移交至总统记录馆,故总统秘书室长不再持有该信息的可能性很大。”
同时表示:“需要重新审查是否已消灭请求取消信息公开拒绝处分的法律利益。”因此,在发回重审中,将重新审查总统秘书室是否实际持有相关信息,以及纳税人联盟是否仍有继续诉讼的法律利益。
不过,大法院并未像一、二审那样判断就餐费或观影费本身属于不公开对象。虽然下级法院已对公开必要性作出判断,但因总统记录馆移交这一二审辩论结束后的情况变化,影响了判决结果。
此次诉讼始于纳税人联盟于2022年要求公开总统府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
纳税人联盟向总统秘书室提出请求,要求公开四项内容:特活费支出明细、业务推进费执行明细、尹前总统在首尔某餐厅的晚餐费用,以及尹前总统夫妇的观影费用。
公开内容包括尹前总统于2022年5月13日在首尔江南区某韩餐厅支付的晚餐费用,以及同年6月12日与金建希女士在首尔城东区影院观看电影《经纪人》时的支出。
总统府仅公开了部分业务推进费,其余则未公开,理由是可能会损害国家安全、外交和警卫等重大利益,并可能侵犯公正的工作执行或个人隐私。
纳税人联盟对此不服提起诉讼,并于2023年4月再次请求信息公开。总统府在同年5月回应称观影费用已包含在业务推进费执行明细中,但未公开详细信息,特活费和就餐费也未公开。
一审于2023年9月部分支持了纳税人联盟的请求。虽然因业务推进费执行明细已在官网公开而未予受理,但认为特活费支出明细、就餐费和观影费应予公开。
尤其在就餐费方面,法院未接受总统府不持有相关信息的主张。法庭认为,外部餐厅就餐的事实无法否认,费用也必然支出,称相关信息不存在的主张难以令人信服。
法庭还指出总统府的信息公开应对方式:“不透明和模糊地回避信息公开请求的回答,可能本身就会侵犯国民的基本权利——知情权。”
关于观影费用,法院认为公开后不会显著损害国家重大利益,因此应予公开。
总统府提起上诉,但二审于2024年维持了一审的判断,认为应公开除个人信息和特活费确认者实名外的支付金额、收据和预算项目等信息。
然而,在总统府上诉期间,尹前总统的罢免和提前大选接连发生,相关记录的管理主体发生了变化。关于总统记录物管理的法律规定,在总统缺位的情况下,要求在下一任总统任期开始前完成总统记录物的移交程序。
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的发回重审中,将首先判断总统府是否仍持有相关资料,以及因此是否仍有取消原公开拒绝处分的实益。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