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通商部 [图片=亚州经济DB]](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8/13/20260813085405632277.jpg)
产业通商部与原子能安全委员会于13日在首尔韩国贸易保险公司签署了《韩国型原子能成功海外进军的合作协议》。
根据此次协议,产业部与原安委将定期共享海外原子能项目的推进现状、各国的监管环境及合作需求。双方还将利用国内在原子能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积累的监管经验,支持出口国根据项目阶段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
过去,当海外请求监管合作时,产业部会将需求转达给原安委,后者与专业机构单独应对。今后,原子能出口与监管合作将从项目初期开始联动,共同应对。
希望引入新原子能的国家,需在原子能建设之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程序和技术标准,并建立监管机构和专业人才。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也建议原子能引入国在选择技术供应国之前,确保监管体系和许可能力。
韩国电力公司、韩国水力发电公司、原子能出口产业协会、韩国原子能安全技术院、韩国原子能管制技术院也签署了单独的合作协议。政府确定国家间的合作方向后,相关机构将执行具体的监管合作任务。
产业部部长金正官表示:“我们系统性地将原子能出口与监管合作联动,建立了两部门及相关机构的专业合作基础,将全面应对越南等新原子能引入国的多样化合作需求。”
原安委委员长崔元浩表示:“我们将基于我国积累的监管经验和专业能力,推动符合原子能出口国条件和需求的监管合作。”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