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3紧急戒严之后,因组织性阻碍对尹锡悦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而被起诉的朴钟俊前总统警卫处长,在上诉审首次庭审中承认所有指控,低头表示悔意。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审判长尹成植)于20日下午2时对朴前处长等4人因特殊公职执行妨害、职权滥用等罪名的上诉审第一次开庭。
初审判决后,所有被告及内乱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均提出上诉。
朴前处长方面当天全面撤回无罪主张,仅对量刑不当提出异议。朴前处长在获得发言权时表示:“在30余年的公职生涯中努力遵守法律与原则,但因自身不足导致国家机关间的物理冲突风险和国民混乱,深感反省和歉意。”
相对而言,金前副处长方面则主张量刑不当、事实误认和法律误解,表示将对部分指控进行有罪无罪的争辩。金前处长的律师对尹前总统的秘密电话记录删除指示(违反警卫法等)表示:“这并非证据毁灭指示,而是正常的安全措施要求,核心证人金大京前总统警卫处支援总部长的证言可信度极低。”
特别检察组对初审判决中认为金前总部长部分指控无罪提出上诉,理由为事实误认和法律误解。特别检察组指出:“即使金前总部长未参加事前干部会议,但他在现场参与了车墙的设置,并对执行逮捕令的公务员直接施加了暴力,指挥阻止进入,因此整体犯罪的顺序性和默契共谋关系成立。”
此外,特别检察组还主张对所有被告的量刑不当。特别检察组表示:“动用国家机关的组织和人力,削弱合法的刑事司法程序,严重损害了法治对国民的信任,而被告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全面否认犯罪行为,未表现出悔意,因此原审量刑过轻。”
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庭命令金前副处长方面就争议的秘密电话安全措施的合法性及金前总部长的逮捕妨害参与程度等问题,向双方提交具体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日。
同时,对于不需要提交额外证据调查的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法庭决定后续分开进行辩论和裁决程序。辩论分开决定后,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立即离开法庭。
法庭决定采纳朴前处长方面申请的安某前警卫处计划管理室长和金前副处长方面申请的金前支援总部长作为证人,并于9月9日和11日继续审理,进行证人询问。
此外,法庭在当天审理前,批准了特别检察组申请的中继广播请求。法庭表示,综合考虑案件的重大性、国民的知情权保障、审判的公正性及被告的隐私保护等因素,决定从审判开始到结束全程允许中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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