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于20日表示,国民养老金法部分修正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内容包括扩大责任投资原则适用的资产类别。
根据现行法律,国民养老金在管理和运作基金时,可以考虑与投资对象相关的ESG因素,以实现长期和稳定的收益增长。然而,至今为止,这一考虑仅限于股票和债券等传统资产。
基金运作总部在直接管理的股票和债券中,采用了将ESG因素纳入财务分析过程的“ESG综合战略”,而在委托管理时,则在选择和监控委托管理公司时考虑责任投资因素。
然而,通过此次国民养老金法的修订,针对《资本市场和金融投资业法》第四条规定的证券以外资产的替代投资,明确了可以考虑ESG因素的法律依据。
国民养老金目前约99%的替代投资由委托管理,基于此次法律修订,未来在选择和检查替代投资的委托管理公司时,将正式考虑ESG因素。
该修正法将在经过国务会议审议和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正式实施。具体的替代投资范围等将由国民养老金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将通过由参保人代表等组成的国民养老金基金运作委员会讨论并确定基金运作指南的修订方案。
卫生福利部长郑恩京表示:“此次国民养老金法的修订具有重要意义,使得责任投资原则能够适用于国民养老金的所有资产类别。我们将努力在所有资产类别中实现长期和稳定的基金收益,以确保充足的退休收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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