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检察官因收受郑云浩前自然共和国代表的贿赂被判刑2年。
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徐京焕)于3日对因违反律师法被起诉的朴某前检察官的上诉进行审理,维持了判处其2年监禁及9200万韩元追缴的原判。此次上诉结果是朴前检察官自2017年5月被起诉以来,历时约9年。
一审判决对朴前检察官判处2年监禁,并命令追缴9200万韩元。二审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朴前检察官在审判过程中承认与郑前代表等人共进晚餐,但否认收受贿赂的指控。然而,一审和二审均未采纳其辩护。
在对郑前代表因公司资金挪用等指控进行调查时,检方于2016年6月对朴前检察官的住所和首尔高检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开始了调查。
不过,在调查进行之前的2016年5月初,朴前检察官因脑出血住院,检方因此推迟了对其的起诉,待其出院后考虑到复发风险,以不拘留的状态将其移送审判。
当时,法务部召开了纪律委员会,讨论对朴前检察官的处分,决定在起诉前将其解雇,并处以1亿韩元的罚款。法务部表示:“因以请求相关公务员为名收受贿赂,违反了职务义务,损害了品行。”
另一方面,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法(挪用、背信)及贿赂等罪名被起诉的郑前代表,于2017年12月在大法院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郑前代表被指控以事件请托为名向法官和检察官等支付超过4亿韩元的贿赂,并挪用公司资金共计108亿韩元。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