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委员会于11日表示,已制定包含上述内容的保险业监管规定修订案,并将进行规定变更预告。
根据修订案,保险公司需编制包含损失率、业务费用等精算假设的计算依据、变更情况及验证结果的精算假设报告。如果全年内更改精算假设,则需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变更原因、内容及财务影响等。
利率风险管理也将得到加强。金融委员会将设立久期差作为经营实态评估的利率风险量化评估指标,并将久期和久期差纳入经营披露项目中。
保险公司对GA的管理责任也将加大。将利用GA渠道的不完全销售比例和合同维持率等,评估各保险公司的GA运营风险,分为1至5级,并根据评估结果对K-ICS比例实施激励或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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