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厅于15日宣布,修订《军需品合格审查及合同履行能力审查细则》,并自即日起实施。
此次规章修订是《2026年经济增长战略》的后续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将军需品交付各环节的中标下限提高2个百分点,并新设和完善与产业安全、零部件国产化相关的信用评价项目。
首先,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营造“应得合理价格的公共采购”环境,军需品合格审查的中标下限将统一提高2个百分点。
在军需品合格审查中,低于公告金额的中标下限将从原来的84.245%提高至86.245%;高于公告金额的中标下限将从原来的82.995%提高至84.995%。军需品合同履行能力审查的下限也将从原来的87.995%提高至89.995%。
最后,为了鼓励使用核心零部件的国产产品,还将针对实现零部件国产化的中小企业新设信用加分(+1),优先适用于军需品合同履行能力审查。同时,还将完善对就业稳定优秀企业的评估,以预防人为减少整体就业人数的负面影响,促进实际的就业稳定。
采购厅副厅长强成民表示:“此次军需品采购制度的修订是为了确保在现场辛勤工作的制造和交付中小企业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并积极支持劳动者安全和核心技术国产化这一国家任务。”他还表示:“今后将继续倾听现场的声音,帮助企业创新发展,打造值得信赖的军需品采购生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