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尹锡悦政府期间,因涉嫌干预国家安全室人事而被起诉的尹在顺前总统室总务秘书与任钟德国民力量议员在一审中被驳回公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法官:吴世勇)于21日驳回了对尹在顺与任钟德的公诉,指控包括滥用职权、违反国家公务员法及禁止请托法等。
公诉驳回是由于程序上的缺陷等原因,未对实质性指控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断而结束审判。
法院指出:“本案公诉事实难以认定为特别检察法所规定的调查对象,因此属于无权起诉。”并表示:“公诉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
尹在顺在2023年9月左右,因无人机战略化负责官员的任命过程中,接到朋友的请求,称某位因出身于陆军士官学校而在晋升中受阻的人士,希望被安排到国家安全室工作,并与当时的国家安全室二次长任钟德及国防秘书官任基勋共谋,选拔该人。
根据特别检察组的调查,通常情况下,国家安全室的派遣人选由国防部从陆、海、空军推荐适合人选,但此次任命的军官并不在推荐名单中,且以增加一名派遣人员的异常方式进行人事安排。
特别检察组在调查朝鲜无人机入侵等外患事件过程中,发现了这一人事干预的嫌疑,并于去年12月将其提起公诉。
然而,法院认为本案与特别检察组所主张的无人机事件无关。法官指出:“本案的人事干预行为发生在2023年8至9月,而无人机事件发生在2024年10月,时间上相隔约13个月。”并指出:“犯罪地点和主体完全不同,且与该事件的被告人没有共犯关系,似乎也没有相互交流或接触。”
法院还强调:“特别检察的调查对象必须在合理相关性范围内承认,仅因媒体提出疑虑或认为有调查必要而无限扩展调查对象,可能会侵犯宪法上的合法程序原则和刑事实质法的法定主义。”
此外,法院还指出,为了调查平壤无人机疑虑而发出的搜查令所获取的证据也未被用于本案,驳回了特别检察组关于两案证据相同的主张。
法院提到,特别检察组在2025年11月已确认国家安全室相关人员与无人机事件无关,但未将此情况移交给调查机关,而是直接提起公诉,认为:“这属于不符合特别检察临时特殊地位的非法调查,因此需要严格的司法监督。”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