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赵熙大于22日走出首尔瑞草区的最高法院。 [照片=联合新闻社]](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9/22/20260922215031366654.jpg)
青瓦台在当天的媒体公告中批评赵院长在声明开头提到“总统的国法行为是由国务总理和相关国务委员签署的文件进行的”,称其“扭曲了事实,似乎总统的再提请请求存在违反宪法的文件缺陷”。
青瓦台指出,8月28日的《大法官候选人再提请请求》公文是以电子文档形式实施的,并由国务总理签署。
青瓦台认为,如果认为没有相关国务委员的签署就使再提请请求无效,那么这将否定以往仅由国务总理签署的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任命的效力。
青瓦台解释称,公文中没有使用“退回”或“拒绝”一词是出于对最高法院院长的尊重。相反,关于孙候选人,公文中写道“根据宪法第104条第2项及法院组织法第41条第2项,决定不向国会提交任命同意案”,明确表示不接受再提请。
此前,青瓦台在第一次媒体公告中对赵院长的再提请拒绝表示“深切遗憾”。青瓦台批评称,认为最高法院院长的提请权高于总统的任命权的看法违反宪法,认为总统必须任命被提请的候选人的主张是削弱任命权的表现。
赵院长当天表示,青瓦台的请求公文中没有列出要求再提请的具体理由和宪法依据,表示“无法响应再提请请求”。青瓦台再次批评称,自诺太岳前大法官于3月3日退休以来,后任职位已空缺超过6个月,空缺时间越长,国民的迅速审判权就越受到侵害。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