코인정보

调控区域换房,需在两年内出售旧房以享受转让税优惠

朴基烙 기자 2026-09-29 13:56
临时两套房转让税和综合房地产税优惠期从三年缩短至两年,将于下月1日实施 购入租赁公寓的中税豁免期限设定,地方未售房支持延长
李在明总统于29日在青瓦台主持国务会议
李在明总统于29日在青瓦台主持国务会议。[照片=青瓦台通讯摄影记者团]

在调控区域内拥有住房的人,如果在调控区域内购入另一套住房成为临时两套房者,今后需在购入新住房后两年内出售旧住房,才能享受转让所得税的单户单套房优惠。综合房地产税的临时两套房优惠期也从原来的三年缩短至两年。

政府于29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所得税法、法人税法、综合房地产税法、继承税及赠与税法实施条例修正案。此次实施条例修正案是8月发布的《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的后续措施,将于10月1日公布并实施。

修正案中包含了对调控区域内临时两套房者的转让税和综合税优惠期的缩短。转让税方面,符合条件者可享受转让金额1200万元以下部分的免税和最高80%的长期持有特别扣除优惠。

转让税的修正规定适用于2023年8月4日后购入新住房,并在实施日10月1日后转让旧住房的情况。综合税则适用于2023年8月4日后购入新住房的情况,从明年6月1日开始成立纳税义务。

但如果在2023年8月3日之前购入住房或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则适用旧规定。

调控区域内购入租赁公寓的转让税中税豁免和法人税附加税豁免也设定了适用期限。目前,相关租赁住房的注册注销后仍可无限期享受优惠,但今后需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才能享受该优惠。

基本上,现有优惠将维持至2027年12月31日。如果明年1月1日的强制租赁期尚未结束,则在强制租赁期结束日的注册注销日起一年内适用优惠。

在中税豁免期限内获得再开发管理处置计划批准或重建协会成立批准的情况下,适用至前公告日起一年。若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则以较晚的日期为准。

此次期限设定仅限于调控区域内的长期一般和短期购入租赁公寓。调控区域内的非公寓和调控区域外的公寓、建设租赁和公共支持租赁住房将维持现有优惠。

租赁经营者对居住住房的转让税单户单套房优惠将维持现行规定。政府决定在立法预告过程中反映意见,自注册注销日起五年内适用优惠。

共生租赁住房的居住条件免除优惠将进行调整。限制租金涨幅在5%以内的共生租赁优惠将按原计划于今年年底结束,结束后一年内转让的住房将适用转让税居住条件免除。最终适用截止日期为2029年底。今年年底之前根据共生租赁合同结束的租赁期将适用至2027年底。

非首都圈竣工后未售住房的税制支持将延长。转让税和综合税计算时从住房数量中排除的优惠适用期限将延长至2027年底一年。企业结构调整REITs购入的相关住房的综合税合并排除和法人税附加税豁免也将一并延长。

另一方面,设立于韩美战略投资公司的韩美战略投资基金将被纳入赠与税免税团体,向该基金出资的金额将不征收赠与税。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