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KTV原主任李恩宇因指示删除关于12月3日紧急戒严的批评字幕而被起诉,近日在二审中也被判处缓刑。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法官尹成植)于30日对李原主任的职权滥用案件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了被告和检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其一年监禁,缓刑两年。
二审法院同样对李原主任的大部分指控作出有罪判决。
李原主任辩称,删除字幕的指示与内乱宣传罪的具体实质没有关联,不应被特别检察组调查,但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观点。
法院指出:“考虑到内乱特别检察法的设立目的和法律条文的意义,原审确认的调查对象条件之外,不需要额外的具体关联性。”因此,法院认可了一审的有罪判决。
此外,法院驳回了李原主任关于KTV作为特殊广播机构,广播法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标准应被排除或放宽的主张。
法院指出:“尽管KTV是为了宣传政府政策而设立的机构,但一旦获得广播事业者的地位并播出新闻节目,就必须遵守法律和内部自律规定的公正性和均衡性义务。”
特别指出,在社会争议或利益高度对立的紧急戒严问题上,选择性删除批评立场,仅保留支持立场的做法,属于对宣布戒严的总统有利的偏向性措施,构成了无法视为正常职务履行的职权滥用。
同时,李原主任方面关于员工自行判断删除字幕的主张也未被法院接受。
法院表示:“新闻部部长和编辑团队负责人在调查机构和法庭上均一致证实因人事不利和压力而执行指示,且删除字幕的过程中被告所提出的标准得到了反映,因此被告的指示与字幕删除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被告的故意显然得到了确认。”
此外,法院虽然考虑到李原主任没有刑事前科,KTV作为以政府政策宣传为主要目的的特殊广播机构的特点,但仍认为以下因素对量刑不利:在国会文化体育观光部的审查中承认责任,但在法庭上否认犯罪;对员工推卸责任的态度;在二审中未表现出悔意等。
另外,李原主任还因在2024年12月3日至13日期间,通过KTV新闻特报等反复传播紧急戒严等内乱行为的正当性,被综合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权昌英)起诉,目前该案件已于9日进行首次开庭。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