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在是“晚时之叹”。监察来得太晚,任厅长的公开攻击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例如,任厅长曾在去年将时任法务部长郑成浩的检察改革方案称为“掩耳盗铃”,并批评检察人事为“惨事”。当时,曾有总统府民政首席秘书奉旭和法务部副部长李振秀等被称为“检察改革五贼”。作为高级刑事司法公务员,任厅长对自己所属的政府机构进行如此激烈的公开批评,实属罕见,未来也难以再见。
然而,直到现在并没有受到任何处分。郑部长仅对其发出书面警告,称其可能引发政治中立性和工作公正性的怀疑。
更大的问题在于,当任厅长将指挥部比作卖国贼“乙巳五贼”时,未曾进行监察,但在攻击总统指定的中数厅长候选人时,监察却突然开始。执政党也表示“对上司的人事指手画脚是不合适的”,因此与任厅长划清了界限。
如果没有这样的解释,就难以避免外界的怀疑:在需要时将其作为“检察改革的发声者”,而在政治上变得不便时又将其“麦克风”夺走。
问题在于,这种疑问并不仅仅局限于任厅长一人。
检察院人权尊重未来委员会的真相调查可能会侵犯检察独立性,检察院监察部部长金成东在组织内部网提出了法律问题。对此,法务部代理部长李振秀表示,金部长的行为“非常不当”,并称“是否属于监察事项需要进一步审查”。
任厅长的外部公开发言长期以来只是警告,而金部长的内部问题提出却立即引发了监察的可能性。
对朴相勇检察官的标准则更加严格。
大检察院在双方云大北送金调查过程中,除了其他问题外,还将朴检察官在3月16日至4月2日期间工作时间内在Facebook上发布的21条信息作为追加处分的理由。这些信息包括反驳证言诱导的疑惑,或批评李在明总统事件的公诉取消动向。
从这三个案例来看,不禁要问:“监察为何对某些人如此缓慢,对某些人又如此迅速,甚至对每一条信息都要追究?”
也就是说,监察和处分的标准是什么?
监察并不是衡量政治效用的天平。应当根据违反了什么规定、如何违反来进行判断,而不是根据发言是否对政权有利或不利来决定监察的速度和强度。
更何况,废除检察院并设立公诉厅和中数厅的最强有力的理由就是“政治检察的清算”,这一点不应被遗忘。李在明总统也曾表示,这两个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以政治检察为名进行的清除政敌和压制的错误时代的结束”。
因此,新的机构应当比过去的检察院更远离政治。监察和处分就是这一标准。如果继续存在“只有我们这一方是对的”的监察,那么在政治检察离去的地方,只会出现“政治中数厅”和“政治公诉厅”。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