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水产部釜山临时办公楼。 [照片=金有珍记者]](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4/23/20260423171529772846.jpg)
在专属经济区内非法捕捞的外国渔船罚款上限提高了5倍。政府还将直接拆除长期擅自停泊在港口设施的船只。
海洋水产部宣布,《专属经济区外国渔业主权法》及《港口法》修正案已于23日通过国会。
《专属经济区渔业主权法》修正案旨在更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将无证渔船的罚款从现行的3亿韩元提高到15亿韩元,以减少非法捕捞的经济诱因。
海洋水产部还加强了对非法捕捞的现场执法,渔业管理团与海警联合组成机动部队,强化对无证和侵犯领海等重大违规渔船的应对措施,并将其移交给中国海警进行双重处罚。
对长期擅自停泊在港口设施的船只的管理权也得到了加强。根据《港口法》修正案,港口管理机构可以命令恢复原状,若船主不执行,则可直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船舶进出港法》修正案规定,港口区外的拖船也需遵循港口区内的拖船注册标准。此修正案实施后,预计将消除拖船管理的盲区。
此外,《海洋废弃物及海洋污染沉积物管理法》修正案明确了废弃物收集行为属于阻止废弃物入海的措施,《港口运输事业法》修正案则明确了地方管理港口的市、道知事可以签订码头运营合同。
海洋水产部长黄宗宇表示:“我们将继续努力打击非法捕捞,推进执法和制度改进,确保新通过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不出差错。”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