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8日相关部门的消息,美国联邦国际贸易法院于7日(当地时间)依据贸易法第122条作出判决,支持原告对全球贸易伙伴征收10%全球关税的诉讼。直接胜诉的原告包括华盛顿州及部分进口商。法院并未扩大适用范围至其他州和所有企业。
此前,特朗普政府在2月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的互惠关税在联邦最高法院被判无效后,开始征收10%的全球关税。全球关税是基于贸易法第122条,旨在解决严重的国际收支赤字,赋予总统最长150天的关税征收权。
随着特朗普总统的互惠关税和全球关税均遭法院制止,外界对美国贸易政策可能发生变化的看法逐渐增多。然而,普遍认为与韩国达成的关税谈判及对美投资等对国内的直接影响有限。
美国贸易法第122条原本是允许总统在紧急情况下征收关税的条款,但由于适用期限已定,面临7月到期,政策的持续性本身并不大。这意味着这只是恢复关税体系的临时措施。
虽然关税征收体系正在变化,但韩美之间的谈判框架大概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因此,目前政府的对美投资项目等也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正在访问美国的产业通商部部长金正官的谈判也可能受到有限影响。
政府目前的态度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当天,青瓦台相关人士表示:“判决效力仅限于部分原告,我们将继续关注相关动态,并在确保与现有关税协议的利益平衡的原则下,稳妥应对。”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