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大电力公司体制的局限性……“合并为最佳方案”
气候能源环境部于18日在首尔西大门区的韩电艺术中心召开了“能源转型期电力公企业新角色研究”中期报告会,进行了关于电力公企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专家讨论。
当天,负责研究的三一会计事务所提出了将五大电力公司合并为一个法人实体的“合并方案”,认为这是最佳选择。当前五大电力公司体制在扩大可再生能源和进行能源转型所需的大规模资本筹集方面存在局限性。
政府在2001年电力产业结构改革时,将韩国电力公公司的发电部门分离,划分为南东、南部、东部、西部和中部五家公司。然而,尽管初衷是促进电力公司之间的竞争,但实际上并未实现有效竞争,组织和功能的重复导致了持续的低效,重新审视电力公企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再次浮出水面。
三一会计事务所以海上风电500MW项目为例,指出“如果单一电力公司独立承担该项目,负债率将增加约48%”,并表示“在煤电淘汰与液化天然气投资负担叠加的情况下,当前体制可能会延缓无碳转型的速度”。
三一会计事务所指出:“五大电力公司的每位高管管理的人员约为700人,而韩电为3300人,韩水电为2200人”,并诊断出“组织和功能重复运营的结构”。
专家们“认同合并……呼吁补充国民利益与路线图”
参与讨论的专家们普遍认同电力公企业合并的必要性。
延世大学工业工程系教授赵映相表示:“我完全同意五大电力公司体制并不是有效的能源转型和碳中和体系”,并评价“从能源转型、公平转型和效率的角度来看,合并方案是合理的选择”。
他建议电力公企业应超越单纯的电力生产,支持地方能源转型、提供可再生能源咨询、虚拟电厂(VPP)等新的公共角色。
建国大学电气电子工程系教授朴钟培也表示:“1961年合并韩电体制的成立和2001年电力公司分离之后,可能会成为另一个重要的分水岭”。
然而,也有部分声音指出,电力公企业合并并不是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案。
高丽大学能源环境研究生院教授河允熙评价道:“可再生能源扩展不力并不是因为电力公司分离体制,而是制度性局限性更大”。他还强调,电力公司之间的竞争在燃料采购和海外业务推进等方面也产生了积极效果,因此合并后仍需建立能够促进竞争和创新的制度性安排。
不过,尽管合并的必要性被认可,但具体的推进方案仍显不足。
丹国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成时京表示:“必须明确合并过程中国民能获得的利益”,这样才能在合并后设定实际需要达成的目标,而当前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电力公企业的必要性上”。
他接着指出:“特别法的制定时机、合并时间表、新法人设立与现有燃料合同的继承方案等实际路线图并不明确”,并表示“合并的成败在于细节,因此需要更具体的讨论”。
中央大学建筑学系教授金昌完也指出:“五大电力公司合并后将执行什么使命,国民能获得的利益必须明确”,并表示“组织文化、薪酬体系、工作方式的整合等化学结合方案也应一并讨论,以便实现预期的协同效应”。
与此同时,气候部计划在7月制定电力公企业功能重组及结构调整方案,反映当天提出的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