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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设备安装企业免除运营记录书的编写,改善臭氧警报解除标准

기자 2026-07-14 12:04
大气环境保护法实施细则部分修订令于15日公布并实施
图片来源:亚洲经济DB
[图片来源:亚洲经济DB]
安装了物联网(IoT)测量设备的大气排放设施企业今后无需单独编写运营记录书。政府决定改善臭氧警报解除标准,以减少重复发出和解除警报的情况,提高行政运作的效率。

气候能源环境部于14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大气环境保护法实施细则》部分修订令将于15日公布并实施。

修订案规定,通过物联网测量设备将测量信息自动传送至监控中心的企业,其传送记录可视为运营记录书。因此,相关企业每天编写运营记录书的负担预计将减少。

物联网测量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管理排放设施和防治设施的电流、压力、氢离子浓度(pH)、温度等信息,并将测量结果自动传送至监控中心。

臭氧警报的操作标准也将得到改善。此前,发出和解除警报的标准均为时间平均臭氧浓度0.12ppm,导致在标准值附近浓度波动时,警报频繁发出和解除。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调整了标准,规定当臭氧浓度从0.12ppm以上降至0.1ppm以下时,可以解除警报。预计这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和现场混乱。

此外,对于粉尘排放设施的安装和运营报告、粉尘产生企业的报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的安装报告,若报告人是法人,可以仅填写职务而非代表人姓名。这样,即使代表人发生变更,只要填写了职务,就无需进行变更报告。

同时,依据今年3月修订的《大气环境保护法》,更新了与粉尘产生企业相关的行政处分标准的依据条款,并整理了现场存在混乱的一些术语。

此次修订被解读为旨在减少使用自动测量系统的企业的行政负担,并合理化臭氧警报的操作标准,以尽量减少现场混乱。

气候部大气环境局局长金振植表示:“我们将持续努力改善大气环境,降低细颗粒物和臭氧,同时积极反映现场合理的制度改进要求,改善相关监管。”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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