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7日表示,将于下月6日前对包含上述内容的大型零售业法实施细则修订草案进行立法预告,并于下月16日前对大型零售业法违规企业罚款标准的修订草案进行行政预告。
修订草案的核心是扩大按违法规模比例征收的罚款。现行制度是根据大型零售企业获得的不当利益或供应商遭受的损失来计算的“违规金额”,然后乘以罚款基准率来决定罚款。
然而,如果违规金额难以计算,则无论违法规模如何,最高将征收5000万韩元的固定罚款。公平交易委员会最近分析了过去10年间的大型零售业法裁决案例,发现相当多的案件适用了固定罚款。
因此,公平交易委员会决定,今后如果能够计算违规金额,将像以前一样根据违规金额来征收罚款。但如果难以计算,将根据与该违规行为相关的供应价格或租金重新计算比例罚款。只有在无法计算违规金额和相关供应价格等时,才会征收不超过5000万韩元的固定罚款。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目前适用60%的单一征收率,但今后将根据严重性分为80%至150%。在根据相关供应价格计算罚款时,还将设立1%至10%的单独征收率。对于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将适用相关供应价格的9%至10%。
对屡次违法的制裁也将加强。目前,过去三年内需两次以上违法才能在20%以内加重罚款。修订草案将计算期限延长至五年,并且只需有一次违法记录即可加重最多50%。如果违法次数超过四次且加重分数总和达到7分以上,加重比例将最高可达100%。
罚款减免的条件将变得更加严格。目前,企业如果配合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和审议,可以分别减免最多20%。今后,必须在调查到审议的所有阶段都配合,才能减免最多10%。自愿整改的减免比例也将从最高50%缩减至10%。
对妨碍陈述调查的企业的罚款标准也将在实施细则中新设。目前的实施细则仅对现场调查的拒绝、妨碍和逃避设定了罚款标准,因此受到批评与其他公平交易委员会管辖的法律的规制体系不同。
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在立法和行政预告期间,征求利益相关者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法制处审查等,力争在年内完成实施细则和公告的修订。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