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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军务人员参加户外宿营训练不构成基本权利侵犯

郑海勋 기자 2026-08-30 13:00
对人权委员会的行政审判委员会驳回决定提起的诉讼原告败诉
首尔家庭法院·首尔行政法院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
首尔家庭法院·首尔行政法院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

法院裁定,要求军务人员参加户外宿营训练并不构成对基本权利的侵犯,因此国家人权委员会驳回相关申诉的决定是正当的。

根据30日法律界的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1部(法官金俊英)对郑某向人权委员会提起的行政审判委员会驳回决定的诉讼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

在航空维修旅担任军务人员的郑某因被要求参加户外宿营训练,认为这侵犯了其一般行为自由权等基本权利,因此向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

人权委员会认为,宿营训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是出于国家安全保障的正当目的,并且考虑到执行航空器维修和试飞等任务的部队特性,该训练方式也是适当的,因此未接受其申诉。

郑某随后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认为人权委员会驳回申诉的决定是正当的。

法庭指出:“在战时,军务人员的工作可能需要在夜间或办公室外进行,因此有必要进行训练。”并表示“与职务相关的户外宿营训练也应包括在军务人员的教育训练中。”

同时,法庭认为:“通过宿营训练所要实现的国家安全保障等公共利益,不能小于郑某所遭受的一般行为自由权限制等不利影响”,并认为这并不违反过度禁止原则。

对于郑某提出的宿营训练方式或次数未在法律中规定,且指挥官判断下过于频繁而违法的主张,法庭解释道:“军务人员人事法中有相关规定,存在控制机制,并且对部队训练需要给予指挥官广泛的裁量权。”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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