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虽然制定了缩小诺黄法劳动争议范围的补充指导方针,但商界指出,这对消除产业界的不确定性仍显不足。三星电子在投资400万亿韩元的霍南半导体项目上,因最大工会84%的反对声浪,已预告将在明年谈判中提出相关议题。尽管政府划定新投资和工厂扩建不作为争议对象,但由于这一行政指导缺乏法律约束力,类似的冲突可能会重演。
根据31日政府和商界的消息,劳动部计划于9月3日公布关于经营绩效奖金及企业投资、工厂扩建等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对象的具体实施指导。劳动部当天与两大工会及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会面,解释补充方向并征求意见。由于修订后的工会法实施后,经营决策的争议范围出现混乱,决定进一步具体化案例标准。
围绕三星电子霍南半导体项目的争论也需根据这一标准区分投资决策本身与对劳动条件的影响。三星电子计划在光州投资400万亿韩元建设两座半导体厂。然而,超大型工会三星电子分会在7月的会员调查中显示,项目反对率高达84%,并表示将在2027年的谈判中讨论相关内容。工会方面认为,修订后的工会法已将影响劳动条件的商业决策纳入谈判范围。
商界则主张,新工厂建设及所需的人力资源调配不应与结构调整相提并论,因为新投资是为了增加生产能力,而非缩减现有就业。经济团体在17日要求,将新工厂建设等高度经营决策排除在集体谈判和劳动争议之外。最高法院也曾裁定,高度经营决策如是否实施结构调整原则上不应成为集体谈判的对象。
问题在于,政府将这一界限以行政指导而非实施令或实施规则的形式确定。实施指导是行政机关的工作处理标准,无法直接约束劳资双方及劳动委员会、法院。即使劳动部区分新投资与结构调整,若工会提出不同解读并实际发起争议,合法性仍需接受劳动委员会和法院的个别判断。若政府的解读发生变化,指导方针本身也可能被修改。
李在明总统也指出了这一局限性。他在上个月要求制定具体的劳动争议范围标准后,本月又指示劳动部部长金永勋称“解读仅是意见”,并要求审查实施令、实施规则等下位法令的修订。然而,劳动部考虑到工会法并未明确授权将争议范围委托给下位法令,因此选择了指导方针。若以实施令限制争议范围,可能引发政府削弱劳动三权的违宪和越权争议。
商界对补充指导内容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正是基于此。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主要国家在处理方式上虽有所不同,但均区分投资和工厂新建等经营决策本身与随之而来的解雇、调配、补偿问题。在国内也有观点认为,必须分别处理新投资决策及其对劳动者造成的具体不利影响,才能同时保护企业的经营权和劳动者的权利。
经济团体认为,应通过实施令、实施规则等更明确地规定新工厂建设等高度经营决策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原则。
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朴志洵指出:“在商业决策中,涉及劳动者利益的情况并不少见”,并表示“为了解决不确定性,需要对实施令委托详细标准进行补充立法。”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