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金融投资业界消息,币安自今年以来在韩国举办了多场记者会,并持续发布介绍其服务和技术的资料。此前,币安主要专注于作为国内交易所高币的最大股东进行经营正常化,最近则开始增加宣传自身品牌和服务的活动。
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些活动是否可以视为《特定金融信息法》下针对国内人的经营。根据现行特金法,若要在韩国从事虚拟资产业务,必须向金融信息分析院(FIU)申报为虚拟资产经营者。海外经营者若面向国内人进行经营,也需承担相同的申报义务。
FIU一直通过运营韩语网站、针对韩国人举办活动以及支持韩元支付等行为来判断海外经营者在韩国的经营情况。如果确认存在未申报经营,将通知调查机构并采取措施阻止国内网站和应用程序的访问。
币安目前尚未在韩国申报为虚拟资产经营者。然而,仅凭召开记者会和发布新闻稿,难以断定其是否符合特金法下的国内经营行为。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实际引导了服务注册或交易,以及宣传对象和内容是否直接针对国内投资者等因素。
金融监管机构尚未对此作出判断。监管部门计划对是否符合特金法下的国内经营进行审查。
国内交易所则提出了监管公平性的问题。国内经营者为维持虚拟资产经营者的地位,投入人力和成本进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认证、反洗钱系统建设、客户确认、旅行规则执行等。与未申报的海外经营者进行虚拟资产转移也受到限制,需确认交易对方。
一位国内交易所人士表示:“国内经营者承担法律义务和相关成本,而海外经营者则可以在未申报的情况下提升品牌知名度。”他指出:“需要明确界定企业宣传的范围,以及何时被视为针对国内人的经营。”对此,币安方面回应称:“这不是营销或服务宣传,而是用户保护和技术宣传的角度。”
国内交易所主要提供现货交易服务,而包括币安在内的海外交易所则运营多种产品,如衍生品等。随着明年虚拟资产税收的实施,预计国内投资者使用海外交易所的情况将增加。
另一位行业人士表示:“虽然未申报的海外经营者的宣传活动不一定被视为非法经营,但需要关注其可能导致吸引国内用户的可能性。”他指出:“金融监管机构应提出能够区分作为大股东的活动与海外交易所本身在韩国的经营的标准。”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