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对因妨碍尹锡悦前总统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的执行而在一审中被判处4年监禁的朴钟俊前总统警卫处长,在二审中请求判处7年监禁。
朴前处长承认了指控并请求宽大处理,但特别检察官强调需要对动用警卫处组织妨碍司法程序的责任进行相应的惩罚。
与其共同被起诉的金成勋前副处长被请求判处7年监禁,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和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分别被请求判处5年和3年监禁。四人均与一审时的请求相同。
特别检察官指出,警卫处组织有系统地阻碍了对总统个人的合法逮捕令的执行。特别检察官表示:“警卫处虽然直属于总统,但并不是私人雇佣的保镖团体。警卫人员理应作为公务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接着指出:“警卫处的公权力和资源被恶用来帮助尹前总统逃避法律和削弱国家刑事司法功能。”并声称他们在调查进展的情况下,计划性地准备了犯罪行为。如果对逮捕令的效力或执行的合法性有疑问,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争辩。
特别检察官还提到,朴前处长和李前总部长在二审中承认了指控,但考虑到他们的角色和参与程度以及犯罪的严重性,仍需进行严厉的惩罚。
朴前处长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在事件发生时的判断和行为中有很多愚蠢和羞愧的地方。”他表示悔过。他在二审第一次公判中承认了所有指控,并撤回了一审时提出的无罪主张,转而表示认为判刑过重。
此外,朴前处长表示:“我只是想维护总统的意志,却没有考虑到恢复民主宪政秩序的国民愿望。”并表示:“我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但他也呼吁:“虽然未能说服总统,但请理解我为解决国家机构之间的冲突而苦恼的情况。”
金前副处长在此前承认指控后又反悔,解释道:“作为现场负责人,我认为应该承担责任,但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与事实不符的部分,因此决定争辩。”他哽咽着说:“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安危抛下后辈,只有尽责尽职的想法。”李前总部长和金前部长也表示承认错误并表示悔过。
他们因在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于去年1月试图对尹前总统执行逮捕令时,妨碍进入官邸等行为而被起诉。金前副处长还因指示删除与军指挥部3名成员相关的机密电话信息而受到指控。
一审认为,利用警卫处组织和指挥体系妨碍合法逮捕令的执行属于重大犯罪。因此,判处朴前处长4年监禁,金前副处长5年监禁,并依法拘留。金前部长被判处1年监禁,缓刑2年。
二审宣判将于10月28日下午3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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