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候能源环境部与国务协调室共同制定了《户外型能源储存装置(ESS)设施物分类指南》,并于15日起向全国地方政府发布。
此前,户外型ESS由于缺乏明确的设施物分类标准,各地方政府的判断各异。根据最近三年的案例,类似的ESS在不同地方被分类为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政府将集装箱型ESS视为类似临时仓库的临时建筑物,而另一些地方则认为其是为了保护设备而设置的构筑物。
分类的不同导致企业需要经历的程序和费用差异很大。若被分类为建筑物,许可时间约需2至4个月,费用在3000万至8000万元之间;而构筑物的许可时间则约为0.5至1.5个月,费用在200万至1000万元之间。政府预计,通过此次标准统一,项目的许可时间最多可减少3个月,费用最多可减少7000万元。
新指南将人员出入与设施物结构、用途作为核心判断标准。内部无法进入且集装箱仅作为保护蓄电池及相关设备的专用外壳的ESS被分类为构筑物。可供人员有限出入的“步入式(Walk-in)”集装箱则被视为临时建筑物。非集装箱形态且可供人员出入的ESS专用建筑被分类为建筑物。
政府之所以对ESS许可标准进行整顿,是因为随着可再生能源的扩大,ESS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日益重要。ESS可以储存电力,并在需要时供应,以补偿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支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气候部电网政策局局长李在植表示:“ESS是支持可再生能源扩展和电网稳定的关键基础设施,我们将持续消除现场的监管和行政不确定性,以确保ESS能够及时安装在需要的地方。”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