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兼演员娜娜于21日在议政府地方法院南阳州支院出庭作证。 [照片= 유대길 기자]](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10/22/20261022153022676819.jpg)
因闯入演员娜娜(本名林珍雅)家中,用刀具威胁娜娜及其母亲并造成伤害的30岁男子,在上诉审中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4-3部(法官郑京根、李亨根、李炫宇)于22日下午驳回了对强盗伤害罪被起诉的金某及检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7年刑期。
金某于去年11月15日凌晨,未经允许闯入位于京畿道九里市阿川洞的娜娜家中,威胁娜娜母女并索要财物。娜娜母女在与金某的搏斗中将其制伏并交给了警方,但在此过程中受了伤。
在审判过程中,金某否认了自己持有刀具和有强盗意图的指控,但一审和二审法庭均未采纳其辩护。
与此同时,娜娜的所属公司Sublime发布声明,呼吁称受害者们遭到强盗的反诉,持续遭受二次伤害。
Sublime方面表示:“自事件发生以来,受害者及公司对被告没有悔意的报复或再犯可能性表示严重担忧,并强调将竭尽全力确保艺人及其家人不再因虚假指控和二次伤害而受到痛苦。”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