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减轻一线教师在识别智能眼镜时面临的心理和法律压力,教育部决定在每个考场新增一名专门负责识别的人员。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大学入学考试智能眼镜使用作弊行为应对计划》,旨在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并减轻监考人员的判断负担。
首先,针对使用智能眼镜进行作弊的处罚力度将大幅加强。教育部早在7月就已将智能眼镜列入2027学年度高考禁止携带物品清单,并提供了具体处理标准。
根据规定,在考试中使用智能眼镜等智能设备(包括单纯佩戴)将导致当次考试无效,并剥夺下一年度高考的资格。若将设备带入考场或仅仅持有设备,也会导致当次考试无效;如果不配合监考人员对智能眼镜的检查要求,经过审议后也将面临当次考试无效及下一年度资格剥夺的处罚。
实际上,在2005学年度高考中,曾有考生利用手机组织性地发送和接收答案,最终被判处8个月监禁,缓刑2年。
为提高对作弊行为制裁的有效性,教育部还将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目前《高等教育法》第34条第5项规定,针对高考作弊者将当次考试无效,并暂停下一年度的考试资格,教育部计划将这一资格暂停期限延长至最长‘3年’。
特别是,教育部将积极建议各高校将这一刑事处罚政策和考试资格暂停措施同样适用于包括论文、面试在内的各类大学入学考试。
为减轻现场教师因识别高科技设备而面临的困扰,教育部将启动保护措施和先进的识别体系。从2027学年度高考开始,教育部将在全国所有考场指定一名‘智能眼镜判断专员’。根据各市、县的情况,可能会指定教育(支持)厅派遣的监考人员或增加专门人员,这些人员将在必要时巡回监考,并初步判断监考人员所怀疑的眼镜是否属于智能设备。
在现场判断困难的情况下,将启动考场学校与市、县教育厅情况室、教育部(韩国教育课程评价院)情况室之间的三层紧急联系系统,以迅速得出结论,最大限度减轻个别监考人员的判断负担。
同时,教育部还将为一线监考人员提供法律保护和待遇改善措施。从今年开始,所有2027学年度高考监考人员将统一加入‘监考人员责任保险’,扩大保障范围和索赔期限。如果在高考当天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考生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将全面保障法律上的赔偿金、律师费用、诉讼程序费用、和解、仲裁、调解费用等。
此外,教育部计划在2028学年度推进监考人员的报酬现实化等实际待遇改善措施。
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电子设备技术,教育部也将加快引入科学探测设备的步伐。教育部将对目前相关专业机构开发的‘考场用电波探测器’的现场使用可行性进行精细检查,并计划在明年的高考考场中实际推广。
教育部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坚决应对作弊行为,以确保考生在公正和安全的环境中参加考试,同时持续推进减轻监考人员负担和改善待遇的支持措施。”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