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于15日就韩国必胜客加盟店主要求返还2016至2022年期间所缴纳的差额加盟金,向总部提起的不当得利返还诉讼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根据判决结果,韩国必胜客需向94名加盟店主返还共计21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的差额加盟金。
业内认为,此次判决可能对整个特许经营行业产生影响。原因在于不少加盟总部在合同中并未明确差额加盟金,而将其视为流通利润或行业正常收益,这一疏忽今后极有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同时,上月11日在国会通过的《加盟事业法》修正案被视为加重行业负担的重要因素。修正案的核心内容包括引入加盟店主团体登记制度,并强制加盟总部与已登记团体进行协商。随着加盟店主团体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加盟总部在重要事项上需采取更正式、更持续的协商。
尽管业界普遍认同制度初衷,但对一线执行层面的混乱仍存担忧。业内人士表示:“在协商事项和程序标准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如果仅强化义务要求,核心经营决策可能被迫延后,最终导致决策效率下降,进而削弱企业竞争力。”
也有观点指出,过去,开店和品牌扩张是发展核心动力,但如今已进入仅凭品牌难以成长的阶段。由于需要同时考虑监管环境变化、司法风险和社会要求,在韩国做特许经营并非易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