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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首次有罪判决,宣判后被判刑7年

姜昭英 기자 2026-07-09 14:56
特定公职执行妨碍 职权滥用
出庭的尹锡悦前总统照片来源于联合新闻社
出庭的尹锡悦前总统。 [照片=联合新闻社]

尹锡悦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583天后,首次被判有罪。

7月9日下午,韩国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确认了对尹前总统因特定公职执行妨碍、职权滥用等罪名的判决,判处其7年监禁。

当天的宣判通过直播进行,最高法院表示:“公职人员调查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首脑指控的调查开始及进行并不成问题”,并指出“即使总统享有不受起诉特权,但在不妨碍其职务执行或国家元首权威的范围内,仍可进行调查”。

尹前总统因在去年1月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定公职执行妨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叛乱特别检察组逮捕起诉。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前,召开国务会议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了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审议权。

在戒严解除后,尹前总统被指控伪造由前总理韩德洙和前国防部长金永贤签署的文件,制造戒严实施的假象,并随后予以废弃,同时还指示向外媒传播包含“绝无破坏宪政秩序意图”的虚假信息的公关稿。

一审于今年1月对其判决为有罪,涉及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妨碍、侵犯7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伪造和废弃戒严宣布文件、删除加密电话通信记录等,判处5年监禁。

二审于4月判处7年监禁,法庭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且在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了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均属有罪。

在戒严解除后伪造戒严宣布文件(伪造公文书),并随后废弃的罪名(违反总统记录法、损坏公用文件)也被一审判定为有罪,但对伪造公文书的罪名维持无罪判决。

此外,法庭还认定尹前总统指示总统警卫处副处长金成勋限制调查机关对前国军防谍司令官李仁亨等人的加密电话通信记录的访问,构成教唆违反总统警卫法的罪名。

尹前总统和特别检察组均对二审判决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驳回了所有上诉。

目前,尹前总统的“阻碍逮捕”案件已被判刑,仍有7个刑事案件待审。

叛乱首脑案件于2月19日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上诉审理,而为制造12·3紧急戒严理由而指示“平壤无人机投入行动”的一般叛国罪案件于上月12日一审判处30年监禁。

此外,尹前总统在去年11月出庭作证时被控作伪证,5月28日一审判决无罪,但因特别检察组上诉,目前正在进行二审。

此外,关于名太均无偿民意调查受贿疑云的案件,定于13日进行一审判决,而关于在第20届总统选举过程中与建真法师全盛培等相关的虚假信息传播案件(违反公职选举法)的一审判决也即将于27日进行。

同时,李明贤特别检察组对陈相炳殉职事件的调查施压及李钟燮前国防部长海外逃亡的疑云等案件的一审审理也在进行中。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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