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总统在13日提到政府在国际投资争端(ISDS)判决取消申请中胜诉时表示:“即使是外国投资者,也不能保护违反国内法律的投资。”
李总统在当天的X平台上强调,此次ISDS取消程序的胜诉确认了“外国投资者并不意味着可以违反韩国法律进行投资”的原则。
李总统提到的ISDS判决取消申请是由中国国籍投资者冯建民根据中韩投资协定于2020年8月3日向我政府提出的ISDS案件的取消程序。
冯建民为购买位于中国的华富大厦而设立了百益投资公司(派韩国),并获得了贷款。随后,因冯建民未能按时还款,金融机构处置了作为担保的该公司股票,冯建民对此提起民事诉讼,但败诉。
冯建民在与此案件无关的调查和刑事审判中,由于在贷款过程中向金融机构员工行贿而被判有罪,因而对担保权的执行、民事诉讼及调查和刑事审判等提出ISDS请求。该案件的索赔金额约为2万亿韩元,最终约为2641亿韩元。
仲裁庭在2024年5月引用政府的主张,认为“派韩国是为了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得不当PF贷款而设立的,其公司的设立和股票取得属于非法投资,不受协定保护”,因此驳回了冯建民的所有请求,并命令冯建民支付政府的诉讼费用约49亿韩元及其利息。
对此,冯建民于当年9月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提出判决取消申请。
法务部以国际投资争端应对小组为核心,与包括律所于春在内的国内外政府代理律师事务所及学界等外部专家合作进行应对。
ICSID取消委员会在约两年后的本月12日决定“驳回申请人的所有请求”,并命令冯建民支付政府的取消程序诉讼费用约15亿1283万韩元及其利息。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