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近日最终裁定,2018年在湖南阿山国教川流出的油污源自现代汽车阿山工厂。
根据法律界消息,大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吴京美)确认了因违反水环境保护法而被起诉的现代汽车员工及现代汽车法人的有罪判决。
因此,现代汽车员工被判罚款20万元,现代汽车法人被判罚款50万元。
2018年1月17日和2月28日,阿山国教川与现代汽车阿山工厂的雨水管道发生了大量油带现象。这些油带通过国教川流入下游的沙桥川。
国家科学调查研究所的精密分析结果显示,该油带与现代汽车阿山工厂使用的切削油相似。
检方认为,阿山工厂的油水分离设施未能正常运作,未能过滤掉工厂排放的切削油等油料,导致部分油料经过集水池流入河流。
因此,工厂安全环境团队的负责人A被认为在油水分离设施的内部清洁和检查等维护管理上存在疏忽,导致油污泄漏,并将A及现代汽车法人以违反水环境保护法的罪名提起诉讼。
现代汽车方面坚称泄漏的油污并非来自其工厂,但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说法。
一审法庭以泄漏的油与现代汽车阿山工厂所处理的切削油成分一致的国家科学调查所的鉴定结果,以及附近没有其他使用切削油的工厂为依据,作出了有罪判决。
现代汽车方面提出,泄漏油污可能是从附近翻车的农用车流出的油经过土壤渗入,但法庭驳回了这一说法,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支持。
一审法庭指出,现代汽车有法律和社会责任,确保工厂运营不造成环境污染,但未能妥善维护和管理油水分离设施。
法庭还表示:“此类事件不易被发现,对周围生态和公众健康的影响不容小觑,因此罪责不轻”,因此判处50万元罚款。
被一起起诉的员工A被判罚款20万元,理由是“仅为负责员工,且公司层面缺乏维护管理标准,导致此事件,因此不应对员工个人施加同等责任”。
现代汽车及A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及大法院的判断均一致。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