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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广播媒体通信振兴院法案通过,机构整合引发争议

宣在官 기자 2026-05-07 15:36
合并KOBACO和观众媒体基金会 部门协商、股权结构和功能冲突问题
国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委员会全体会议 [照片=联合新闻]
国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委员会全体会议 [照片=联合新闻]

[经济日报]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振兴院法案在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计划整合分散的广播、媒体、通信政策支持功能,成立大型振兴机构。然而,部门间角色调整和机构性质冲突仍待解决。


国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委员会于7日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该法案,主要由共同民主党推动,反对党则因推进过快而反对。法案核心是合并韩国广播广告振兴公司和观众媒体基金会,设立新机构,规模约900人。


推动理由是功能整合,以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认为需要一个支持振兴功能的下属机构。


然而,合并机构的性质差异引发争议。KOBACO负责广播广告和市场活跃化,而观众媒体基金会则保护观众权益和提供媒体教育。广告产业振兴与观众保护功能可能在同一组织内产生冲突。


部门间意见分歧明显。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认为需要协商程序和部长推荐权,而文化体育观光部则对机构名称和职责范围提出质疑,认为可能过度扩展政策领域。


国务调整室指出研究功能转移问题,认为新机构若承担信息通信政策研究院的部分研究功能,可能与政府出资研究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相冲突。


财政和股权结构尚未解决。KOBACO由政府出资成立,需处理政府股权。新机构是出资机构还是出资机构将影响预算结构和管理控制方式。即使法案通过,实际启动仍需与财政当局和相关部门协商。


未来关键在于法制司法委员会和全体会议的处理过程,是否能提出调整方案。尽管部分人认同机构整合的必要性,但若整合范围和职责界限不清,启动后可能继续引发功能重叠和责任争议。特别是如何避免广告销售功能与权益保护功能的利益冲突将成为关键。


新机构要取得实质性成果,需先设计角色,而非仅靠规模。将广播媒体产业振兴、数字用户保护、政策研究和统计功能整合在一个机构中并不一定产生协同效应。需制定业务责任和绩效指标,确保部门间协商程序和独立性。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主席金钟哲表示:“为解决有线电视业务转移后的政策不一致问题,需要振兴院,并将积极配合国会讨论,以系统支持广播媒体通信领域的振兴功能。”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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