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市长吴世勋因涉嫌从“政治中介”名太均处获取未公开的民调结果,并通过赞助者请求代付费用,初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法庭认为,综合名太均的证词、通话记录、民调进行过程及入账时间等证据,吴市长一方确实委托了民调并请求了费用代付。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2部(主审法官:赵亨宇)于22日对吴市长的政治资金法违规指控判处其罚款1000万韩元,并追缴2100万韩元。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闵仲基)对吴市长请求判处1年6个月监禁及追缴3300万韩元。与吴市长一同被起诉的前首尔市政务副市长姜哲元被判罚款300万韩元,赞助商金汉正则被判罚款500万韩元。
具体而言,2021年1月22日至2月18日进行的5项未公开和公开的民调及其对应的3项代付被认定为有罪。法庭指出,吴市长曾与名太均直接会面,听取选举策略和民调的说明,姜哲元对调查样本数量提出了问题并进行了修改,金汉正在调查后立即转账等情况均为证据。特别是考虑到金汉正当时与名太均并无交情,因此认为这不是个人好意,而是吴市长一方的请求所致的代付。
然而,在起诉事实中包含的10项民调中,法庭认为5项无法明确认定为吴市长的委托,因此作出无罪判决。法庭解释称,部分未公开民调可能是应前国民力量紧急对策委员会主席金钟仁等人的请求或名太均的自主判断进行的,部分代付也无法被视为起诉事实中特定的民调费用。
法庭在量刑理由中指出:“政治资金不正当收受犯罪是为了排除金权政治的影响,罪质较差。”并表示:“吴市长身为前首尔市长,明知政治资金法的宗旨,却主导了犯罪,并在审判过程中表现出逃避责任的态度。”
不过,考虑到犯罪发生在党内初选过程中,持续时间约一个月,且之后未与名太均继续关系,难以认定其积极操控舆论,且没有犯罪前科,因此判处罚款而非监禁。
此次判决若在最高法院确认,吴市长将根据公职选举法失去首尔市长职务。政治界预计,若按照选举犯罪迅速审判原则“6·3·3”进行审判,最高法院的判决最早将在明年1月作出,随后将在同年4月举行首尔市长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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