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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与金建希夫妇的上诉审理正式启动,关注大法院的法律判断

元恩美 기자 2026-05-11 03:01
尹锡悦被判刑7年,金建希被判刑4年,二审加重刑罚 股价操控共谋与戒严相关权力行使的法律争议 三个月的判决期限引发关注,特别检察法规定在7月底
进入法庭的尹锡悦前总统与金建希女士
进入法庭的尹锡悦前总统与金建希女士 [照片=联合新闻]

尹锡悦前总统与金建希女士的上诉审理将接受大法院的法律判断。

根据法律界的消息,尹锡悦夫妇的上诉审理程序预计将很快正式启动。

大法院于6日接收了首尔高等法院关于尹锡悦前总统妨碍高官公职犯罪调查处逮捕的案件记录。目前尚未分配正式审判庭和主审法官。

该案件涉及尹锡悦前总统的五项指控,包括:妨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与表决权、事后编写与销毁戒严令、发布虚假公报、指示删除秘密电话记录、妨碍逮捕令的执行等。

这是尹锡悦前总统因戒严事件而进行的首次刑事审判上诉,依据相关法律由首尔高等法院设立的内乱专门审判庭审理的“第一号案件”。

尹锡悦此前因妨碍特殊公职执行、滥用职权等指控被起诉,并于1月16日在一审中被判处5年监禁,随后提出上诉。

二审法庭于上月29日将其刑期加重至7年,增加了2年。

二审改变了对一审认为无罪的对外宣传(滥用职权)指控、对国土交通部与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的审议权干预、以及指示海外宣传秘书发布虚假信息的指控的判断。

因德意志汽车股价操控、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统一教)收受贿赂等指控而被起诉的金建希女士也即将进行上诉审理。

最初一审对资本市场法违规指控和与名太均相关的“无偿舆论调查”政治资金法违规指控作出无罪判决,仅对与统一教相关的特定犯罪加重法下的介绍受贿指控部分认定有罪,判处1年8个月监禁。

二审法庭于上月28日将金建希的刑期增加至4年,超过两倍。

二审认为金建希在股价操控中是“共同犯”,并对与公诉时效相关的股价操控行为时点的“整体犯罪”解释与一审不同。

一审未认定其与操控股价的势力共谋参与犯罪,但二审认为其在主观上意识到犯罪并参与共谋。

此外,二审将交易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第二阶段(2011年3月30日)、第三阶段(2012年7月至8月),与一审认为第一、第二阶段因公诉时效过期而“免诉”的判断不同,二审认为可以将其视为单一犯罪(整体犯罪)进行处罚。

上诉审理将是法律审理而非事实审理,因此一、二审的判断分歧的法律解释将是关键。金建希案件的核心将是股价操控共谋的认定、整体犯罪的认可范围及公诉时效的适用等问题。尹锡悦案件则将关注滥用职权罪的成立与戒严相关权力行使的法律判断。

各特别检察法规定的三个月判决期限能否被大法院遵守也引发关注。根据特别检察法的规定,金建希案件的上诉审判期限为7月28日,尹锡悦案件为7月29日。然而,由于这并非强制性规定,可能会更注重审理的谨慎而非速度。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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