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星电子的工会正在推动分开谈判设备体验(DX)和设备解决方案(DS)部门,同时又要求在部门间共享绩效奖励资金,这引发了争议。工会主张根据各部门的经营状况和特殊性进行单独谈判,但在绩效奖励方面却要求共同分享资金,这一矛盾引发了批评。
据业内消息,三星电子超企业工会正在推进DS与DX部门的分开谈判。该工会在5月28日宣布了DS和DX的“双轨”谈判体系,并决定将执行委员会分为DS 5人和DX 3人进行运作。
另一方面,另一家三星电子工会——同行工会在同一天于水原举行的集会上要求“为2027年全体员工提前确保全公司资金并透明公开”。他们还要求在部门绩效之外,扩大全公司层面的奖励,包括每位DX员工发放1000股自家股票。
业界对此表示,“分开谈判却要求共同分享资金是矛盾的”。由于DX和DS的业务环境和业绩不同,要求在同一谈判桌上协调利益非常困难,因此提出分开谈判的要求,而在奖励方面却要求打破部门间的界限,要求全公司资金,这被认为是前后不一致。
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三星电子实际上已经将DX和DS作为独立的经营体系进行运作,财务和人事等方面已分开管理,绩效奖金的资金也是基于各部门和事业部的业绩来制定的。
例如,在2024年半导体行业不景气时,DS部门的员工未能获得超额利润奖金(OPI),而负责智能手机业务的MX事业部则获得了年薪的50%作为OPI。当时由于DS的业绩不佳,DX的绩效奖金并未分配给半导体员工。
业界认为,如果承认各部门业绩和工作条件的差异而分开谈判,那么基于各部门业绩来决定奖励也是一致的逻辑。反之,如果要在全公司层面共享绩效和资金,那么维持DX和DS作为一个单位的现有谈判体系才是合乎逻辑的。
在公司层面,三星电子已经实施了一些全公司共同待遇改善措施。三星电子向DX员工发放了每人价值600万韩元的自家股票,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了6.2%的工资上涨等部分待遇改善方案。
超企业工会的分开谈判要求和同行工会的共同资金要求分别由不同的工会提出,因此不应视为同一工会同时提出相互矛盾的主张。尽管如此,三星电子内部的工会却分别提出了“部门独立性”和“全公司绩效共享”这两种相互矛盾的要求,未来在谈判过程中需要对工会间的立场进行整理。
一位业界人士表示:“如果因部门经营环境不同而分开谈判,那么相应的绩效和奖励也应与各自的业绩挂钩,这才符合原则。”他还指出:“在像三星电子这样各事业部业绩差异较大的企业中,绩效共享的范围对劳资双方都是敏感问题,工会内部需要提出一致的标准来决定是分开谈判还是全公司共同资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