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勇,首任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因在担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科长期间被指控忽视内部举报而卷入争议。举报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及人事报复的前调查官表示,大检察院并未对其进行调查便结束了此案,并要求金候选人辞职。
根据《亚洲经济》12日获得的前检察调查官崔某的内部举报书及大检察院的回复,崔某于2017年7月20日向时任法务部长朴相基报告了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的指控。法务部于8月3日将此案移交给大检察院,监察一科于次年1月15日通知称该案无罪终结,金候选人当时是该科的科长。
崔某指出,检察官出身的崔某律师等两人的委任程序存在问题,提出了“暗中辩护”的指控。这是指在没有正式委任程序的情况下,利用人脉等暗中介入案件。崔某解释称,在他们介入后,2009年的首次调查以无罪结束。
随后,因合伙人的举报,朱镇宇当时的天安地检检察官等重新调查此案,并被重新分配到朴某检察官的办公室,由崔某负责调查。院长与建筑商因背信罪被判有罪并被判缓刑,而另一起背信受贿的指控则被判无罪,崔某如是说。
崔某在追踪6000万韩元支票后,向某部长检察官提出要求,称需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记录进行调查,并因此提出了泄露调查信息的指控(公职秘密泄露罪)。他还表示,员工们要求与嫌疑人面谈,并了解拘留令申请的情况。
崔某在2011年向负责监察的朴某检察官提交了监察请求书,但未得到处理。次年,他受到内部帖子删除的压力,并经历了通过执行科被调往论山地检的人事报复。
崔某要求大检察院查明前官员律师的不当请求、支票追踪结果泄露、监察案件掩盖及不当调动等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
然而,大检察院回应称:“处分时效已过,单凭举报人的主张不足以承认相关人员的不当行为,且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举报人的主张。”调查对象及审查材料未在通知中说明。
崔某表示,未收到出席调查的要求,且对科长的消息询问感到幼稚,因此仅简短回复“请阅读举报书”、“请召唤我进行调查”。他认为金候选人作为部门负责人无法逃避处理责任。
《亚洲经济》当天上午开始多次向金候选人方面询问调查及处理经过、报告及审批情况,并要求在下午3点前回复,仅收到“内容审核后将再作说明”的答复。
此前,光州地方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任恩正也指出,振东均前检察官性侵事件的处理在金候选人任内被忽视。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