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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检察官指控首尔市长吴世勋违反自己推动的‘吴世勋法’

元恩美 기자 2026-08-11 14:52
主导政治改革三法立法…特别检察官称“明知行为违法” 一审判罚1000万韩元及追缴2100万韩元…反驳无罪判决
因涉嫌从明太均处获取民调结果并让赞助人代为支付费用的吴世勋首尔市长,出席了上个月22日在首尔西大门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宣判公判。
因涉嫌从明太均处获取民调结果并让赞助人代为支付费用的吴世勋首尔市长,出席了上个月22日在首尔西大门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宣判公判。 [照片=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金建希特别检察官团队(民众记特别检察官)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理由书,指控首尔市长吴世勋违反了他自己推动的旨在提高选举文化透明度的所谓“吴世勋法”。

根据11日法律界的消息,特别检察官在最近提交给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七部(具会根法官)的上诉理由书中提到,吴市长曾主导通过政治改革三法(公职选举法、政治资金法、政党法)。

特别检察官指出,吴市长明知民调委托及费用代付的行为是违法的。

同时指出:“主导‘吴世勋法’的人竟然逃避公职选举法的规定,其罪行性质极为恶劣。”

吴市长在2004年宣布不参加第17届国会选举后,担任国会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的干事,积极推动禁止企业政治资金赞助等内容的政治改革三法的通过,因此被称为“吴世勋法”。

当时作为初次当选的议员,吴市长被认为是为了建立清洁的选举文化和透明的政治制度而推动的法律,从而奠定了他五次当选首尔市长的基础。

他因在2021年4月7日首尔市长补选前,从“政治掮客”明太均处获取了10次民调结果,并让长期赞助人商人金汉正代为支付调查费3300万韩元,于去年12月被起诉。

一审法庭于上个月22日对吴市长判处1000万韩元罚款,并命令追缴2100万韩元。

根据政治资金法,若因政治资金不正当收受罪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的刑罚,则在五年内不得担任或被任命为公职。若已担任或被任命,则需辞职。

限制因政治资金犯罪而担任公职的相关条款是在吴世勋法中设立并在现行法中保留。

与吴市长一同被起诉的前副市长姜某被判罚300万韩元,金某被判罚500万韩元。

法庭认为,在起诉书中列举的10项民调中,有5项(3项未公开、2项已公开)是吴市长委托明某进行的,并让金某代为承担2100万韩元的费用。

其余5项则难以确定是吴市长委托调查或金某代为支付费用。

特别检察官在上诉理由书中对一审判决中被判无罪的部分进行了逐条反驳。

吴市长的上诉审第一次公判定于本月21日举行。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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