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希女士出庭 [照片=联合新闻]](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4/28/20260428173316597206.png)
因涉嫌德意志汽车股票操纵和统一教受贿案,金建希女士在二审中被判处四年监禁。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5-2部(申宗五、成彦珠、元益善法官)于28日判决金建希违反资本市场法、政治资金法及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判处四年监禁并罚款5000万韩元,没收一条项链并追缴约2094万韩元。
与一审不同,法院部分认定金建希在德意志汽车股票操纵案中有罪,理由是她提供了价值20亿韩元的证券账户并委托交易,以及在特定时间和价格卖出18万股的行为。
关于统一教受贿案,法院认定她在意识到默示请托的情况下收受贿赂,全部罪名成立。
然而,关于明太均相关的民调无偿提供指控,法院维持一审的无罪判决,认为民调提供给多个人物,难以视为财产利益。
金建希方面在判决后立即表示将上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